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西林达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液压油缸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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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西林达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液压油缸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海宁西 (略) 年产10万套液压油缸项目

(略) 长安镇创业路218号

海宁西 (略)

总投资3000万元,购置数控机床20台、全自动智能焊机10台、普通车床12台和油缸涂装生产线一条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液压油缸10万套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涂装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一根不低于25m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燃烧废气收集后经一根不低于25m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其他无组织废气采用废水处理单元加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等措施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站(物化+生化处理工艺)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噪声:1、设备采购时,选择低噪声型号设备。2、设备在安装时,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振、隔震措施,对于高噪声设备如风机等,设置专用设备房,并须采取减震沟、加装减震垫或采用钢砼减振基座等方式来降低噪声。3、生产车间的墙壁、房顶应尽量采用吸声材料及隔声结构,门窗采用隔声门窗,运行期间要求车间门窗关闭。4、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处于正常工况,杜绝因生产设备运行不正常产生的高噪声现象。5、加强厂区绿化,设置绿化带(绿化带尽量以高大乔木为主)。6、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除采取减振措施外,还要求安装隔声罩,对风机进出口采用软连接,并安装消音器。污水站西侧设置隔声屏障。 固废:不含乳化液边角料、一般废包材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桶、其他危险废包材、含乳化液边角料、废乳化液、槽渣、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手套、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浮油、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18日。

公示时间:2024年2月5日

联系电话:0573-*; 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海宁西 (略) 年产10万套液压油缸项目

(略) 长安镇创业路218号

海宁西 (略)

总投资3000万元,购置数控机床20台、全自动智能焊机10台、普通车床12台和油缸涂装生产线一条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液压油缸10万套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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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涂装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一根不低于25m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燃烧废气收集后经一根不低于25m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其他无组织废气采用废水处理单元加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等措施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站(物化+生化处理工艺)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噪声:1、设备采购时,选择低噪声型号设备。2、设备在安装时,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振、隔震措施,对于高噪声设备如风机等,设置专用设备房,并须采取减震沟、加装减震垫或采用钢砼减振基座等方式来降低噪声。3、生产车间的墙壁、房顶应尽量采用吸声材料及隔声结构,门窗采用隔声门窗,运行期间要求车间门窗关闭。4、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处于正常工况,杜绝因生产设备运行不正常产生的高噪声现象。5、加强厂区绿化,设置绿化带(绿化带尽量以高大乔木为主)。6、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除采取减振措施外,还要求安装隔声罩,对风机进出口采用软连接,并安装消音器。污水站西侧设置隔声屏障。 固废:不含乳化液边角料、一般废包材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桶、其他危险废包材、含乳化液边角料、废乳化液、槽渣、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手套、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浮油、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18日。

公示时间:2024年2月5日

联系电话:0573-*; 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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