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锦洋 (略) 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
(100%计)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2月5日,锦洋 (略) 根据《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锦洋 (略) 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技改项目 (略) 港口工业集中区柳溪路南侧地块内,拟在维持年利用3万吨无水氟化氢的前提下,将原有两条2万吨/年干法氟化铝生产线减量技改为两条 2.5 万吨/年无水氟化铝生产线(一备一用),建设一条 1 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配套建设(或依托现有)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具体技改内容为:改造成品车间为本项目产品电子级氢氟酸、电子级无水氟化氢产品制备用电子级氢氟酸车间;改造现有冷冻空压站;建设一栋中控室;改造现有干法氟化铝生产车间新增氟化氢冷凝、精馏、脱气装置;改造现有氟化铝流化床,配合无水氟化氢与氢氧化铝反应率增加,改造氟化铝产能至 2.5 万吨/年;改造现有冷冻空压站,新增4台冷冻机组;建设 2 台闭式循环冷却设备。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1万吨电子级无水氢氟酸(50%)、5000吨电子级无水氟化氢(100%)的生产能力。系技改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 (略) 经信局为本项目备案(宣经信投资函[2020]82号,项目代码:2105-*-07-02-*),公司于2020年10月委托安徽 (略) 编制完成《锦洋 (略) 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9月14日以文(宣环评[2021]24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工,2022年12月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于2020年8月1 (略) 生态环境局批准。锦洋 (略) 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于2024年1月2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通过,有效期为2020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0日。许可证编号:*78N001V。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25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700万元,所占比例为5.6%。
(四)验收范围
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锦洋 (略) 已建成的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技改项目。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主要生产设备及变化情况见验收监测报告中表3-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验收监测报告中的表3-2;
2.氟化氢反应炉烟道气由计划中煤气燃烧经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碱洗+SCR脱硝”措施处理改为天然气燃烧配套低氮燃烧器经25m高排气筒排放,由计划中的DA003、DA005两个排气筒合并为DA005一个排气筒排放;氟化铝生产废气(含氟废水回收废气)及氟硅酸回收废气由计划中的 DA002、DA004两个排气筒合并为DA004一个排气筒排放,以上排气筒合并后污染物排放量不变,不属于重大变动;新增电子氢氟酸废气排放口,经管道收集后采用“两级水洗+两级碱洗”工艺处理,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 DA013有组织排放,为废气一般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在厂区东侧新建1座15m2危废库。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略) (略) 编制的《锦洋 (略) 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检测 (略) (略) ,检测报告编号:2023JCJCWTQ0106-1、2023JCJCWTQ1030-1)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石膏排料、氟硅酸回收、含氟废水回收、工业级氢氟酸回收、污水收集池废气和氟化氢反应炉烟道气。其中,萤石烘干落料粉尘经收尘房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6有组织排放;萤石烘干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依托现有“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碱洗”工艺进行除尘、脱硫,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 DA011有组织排放;氢氧化铝烘干过程颗粒物与烟气经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两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7有组织排放;石膏排料废气(下料、冷却、烘干等)经管道收集后采用两级碱洗措施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 DA014、DA015 有组织排放;氟化氢反应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配套建设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25m高的排气筒DA005有组织排放;氟化铝生产废气(含氟废水回收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采用集中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30m高的排气筒DA004 排放;氟硅酸回收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采用“四级水洗+一级碱洗+集中净化器”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经 30m 高的排气筒 DA004有组织达标排放。工业级氢氟酸回收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采用“两级水洗+一级碱洗”工艺处理,处理后经 15m 高的排气筒 DA012 有组织排放;电子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采用“两级水洗+两级碱洗”工艺处理,处理后经 15m 高的排气筒 DA013有组织排放。污水收集池废气经密闭的收集房收集后采用碱洗工艺处理,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 DA013有组织排放。经监测,废气外排分别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
废水。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本期排水主要来自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收集引至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沉淀池+反应池+絮凝池+沉淀池+蓄水池”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950m3/d)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由企业专管送至港口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区15min的初期雨水单独收集输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15min后的雨水与其他雨水直接经雨水排水系统排出厂外;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接管排入港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经监测,污废水外排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和港口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污泥、石膏、纯水制备用废滤材(含废活性炭、石英砂、渗透膜、反渗透膜)、在线仪器检测废液、试剂空瓶和生活垃圾。其中,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在线仪器检测废液、试剂空瓶委托安徽 (略) 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石膏、纯水制备用废滤材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COD为0.205t/a,NH3-N为0.0012t/a,颗粒物为1.6056t/a,SO2为0.3312t/a,NOx为2.9376t/a,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设置350m的环境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已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已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合并建成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 1 座,位于厂区东南角事故应急池,容积720m3;加设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隔断措施,其中初期雨水池 220m3,事故水池500m3,新建一座事故水池605m3,位于现有污水处理站北部。本项目的排污许可填报“管理类别”为“重点管理”。锦洋 (略) 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于2020年8月1 (略) 生态环境局批准。锦洋 (略) 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于2024年1月2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通过,有效期为2020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0日。许可证编号:*78N001V。锦洋 (略) 于2023年11月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备案号为*-2023-082-H。氟化铝燃烧尾气排气筒(DA005)及氟化铝制备排气筒(DA004)出口安装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于2023年5月12日完成在线监测设备的验收,在线联网目前正在调试。厂区废水总排口已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正常运营,监测因子为pH、COD、NH3-N和氟化物,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于2019年8月7日及2022年3月16日完成在线监测设备的验收。
四、验收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萤石落料粉尘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5mg/m3;萤石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8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氢氧化铝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3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1#石膏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90mg/m3,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14mg/m3;2#石膏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94mg/m3,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52mg/m3;氟化铝燃烧尾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4mg/m3,二氧化硫的最大排放浓度4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63mg/m3;氟化铝制备废气中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14mg/m3;工业级氢氟酸废气中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61mg/m3;电子酸废气中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82mg/m3;污水收集池废气中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12m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318,包装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6mg/m3,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氟化物最大监测浓度为0.13mg/m3,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 5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为0.117mg/m3,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3 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出口的废水中pH范围是7.5-8.0、COD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13mg/L、BOD5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4.2mg/L、SS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17mg/L、NH3-N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0.081mg/L、氟化物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4.20mg/L,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 1 中"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及港口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对废水中COD处理效率为93.3%,BOD5处理效率为93.7%,SS处理效率为41.7%,NH3-N处理效率为99.1%,氟化物的处理效率为99.9%。
验收监测期间,四个监测点位两日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56.2-59.1dB(A),夜间噪声为46.1-48.9dB(A)。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为达标排放。
锦洋 (略) 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技改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本期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成配套环保设施并同步投入运行,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加强各类废气收集、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废水处理站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废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并建立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分别经收集、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 (略) 港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定期组织人员应急培训,适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4.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厂区雨污管网、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锦洋 (略)
2024年2月5日
锦洋 (略) 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
(100%计)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2月5日,锦洋 (略) 根据《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锦洋 (略) 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技改项目 (略) 港口工业集中区柳溪路南侧地块内,拟在维持年利用3万吨无水氟化氢的前提下,将原有两条2万吨/年干法氟化铝生产线减量技改为两条 2.5 万吨/年无水氟化铝生产线(一备一用),建设一条 1 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配套建设(或依托现有)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具体技改内容为:改造成品车间为本项目产品电子级氢氟酸、电子级无水氟化氢产品制备用电子级氢氟酸车间;改造现有冷冻空压站;建设一栋中控室;改造现有干法氟化铝生产车间新增氟化氢冷凝、精馏、脱气装置;改造现有氟化铝流化床,配合无水氟化氢与氢氧化铝反应率增加,改造氟化铝产能至 2.5 万吨/年;改造现有冷冻空压站,新增4台冷冻机组;建设 2 台闭式循环冷却设备。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1万吨电子级无水氢氟酸(50%)、5000吨电子级无水氟化氢(100%)的生产能力。系技改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 (略) 经信局为本项目备案(宣经信投资函[2020]82号,项目代码:2105-*-07-02-*),公司于2020年10月委托安徽 (略) 编制完成《锦洋 (略) 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9月14日以文(宣环评[2021]24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工,2022年12月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于2020年8月1 (略) 生态环境局批准。锦洋 (略) 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于2024年1月2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通过,有效期为2020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0日。许可证编号:*78N001V。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25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700万元,所占比例为5.6%。
(四)验收范围
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锦洋 (略) 已建成的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技改项目。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主要生产设备及变化情况见验收监测报告中表3-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验收监测报告中的表3-2;
2.氟化氢反应炉烟道气由计划中煤气燃烧经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碱洗+SCR脱硝”措施处理改为天然气燃烧配套低氮燃烧器经25m高排气筒排放,由计划中的DA003、DA005两个排气筒合并为DA005一个排气筒排放;氟化铝生产废气(含氟废水回收废气)及氟硅酸回收废气由计划中的 DA002、DA004两个排气筒合并为DA004一个排气筒排放,以上排气筒合并后污染物排放量不变,不属于重大变动;新增电子氢氟酸废气排放口,经管道收集后采用“两级水洗+两级碱洗”工艺处理,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 DA013有组织排放,为废气一般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在厂区东侧新建1座15m2危废库。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略) (略) 编制的《锦洋 (略) 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检测 (略) (略) ,检测报告编号:2023JCJCWTQ0106-1、2023JCJCWTQ1030-1)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石膏排料、氟硅酸回收、含氟废水回收、工业级氢氟酸回收、污水收集池废气和氟化氢反应炉烟道气。其中,萤石烘干落料粉尘经收尘房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6有组织排放;萤石烘干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依托现有“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碱洗”工艺进行除尘、脱硫,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 DA011有组织排放;氢氧化铝烘干过程颗粒物与烟气经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两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7有组织排放;石膏排料废气(下料、冷却、烘干等)经管道收集后采用两级碱洗措施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 DA014、DA015 有组织排放;氟化氢反应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配套建设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25m高的排气筒DA005有组织排放;氟化铝生产废气(含氟废水回收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采用集中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30m高的排气筒DA004 排放;氟硅酸回收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采用“四级水洗+一级碱洗+集中净化器”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经 30m 高的排气筒 DA004有组织达标排放。工业级氢氟酸回收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采用“两级水洗+一级碱洗”工艺处理,处理后经 15m 高的排气筒 DA012 有组织排放;电子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采用“两级水洗+两级碱洗”工艺处理,处理后经 15m 高的排气筒 DA013有组织排放。污水收集池废气经密闭的收集房收集后采用碱洗工艺处理,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 DA013有组织排放。经监测,废气外排分别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
废水。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本期排水主要来自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收集引至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沉淀池+反应池+絮凝池+沉淀池+蓄水池”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950m3/d)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由企业专管送至港口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区15min的初期雨水单独收集输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15min后的雨水与其他雨水直接经雨水排水系统排出厂外;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接管排入港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经监测,污废水外排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和港口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污泥、石膏、纯水制备用废滤材(含废活性炭、石英砂、渗透膜、反渗透膜)、在线仪器检测废液、试剂空瓶和生活垃圾。其中,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在线仪器检测废液、试剂空瓶委托安徽 (略) 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石膏、纯水制备用废滤材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COD为0.205t/a,NH3-N为0.0012t/a,颗粒物为1.6056t/a,SO2为0.3312t/a,NOx为2.9376t/a,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设置350m的环境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已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已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合并建成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 1 座,位于厂区东南角事故应急池,容积720m3;加设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隔断措施,其中初期雨水池 220m3,事故水池500m3,新建一座事故水池605m3,位于现有污水处理站北部。本项目的排污许可填报“管理类别”为“重点管理”。锦洋 (略) 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于2020年8月1 (略) 生态环境局批准。锦洋 (略) 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于2024年1月2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通过,有效期为2020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0日。许可证编号:*78N001V。锦洋 (略) 于2023年11月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备案号为*-2023-082-H。氟化铝燃烧尾气排气筒(DA005)及氟化铝制备排气筒(DA004)出口安装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于2023年5月12日完成在线监测设备的验收,在线联网目前正在调试。厂区废水总排口已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正常运营,监测因子为pH、COD、NH3-N和氟化物,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于2019年8月7日及2022年3月16日完成在线监测设备的验收。
四、验收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萤石落料粉尘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5mg/m3;萤石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8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氢氧化铝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3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1#石膏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90mg/m3,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14mg/m3;2#石膏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94mg/m3,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52mg/m3;氟化铝燃烧尾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4mg/m3,二氧化硫的最大排放浓度4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63mg/m3;氟化铝制备废气中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14mg/m3;工业级氢氟酸废气中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61mg/m3;电子酸废气中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82mg/m3;污水收集池废气中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12m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318,包装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6mg/m3,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氟化物最大监测浓度为0.13mg/m3,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 5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为0.117mg/m3,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3 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出口的废水中pH范围是7.5-8.0、COD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13mg/L、BOD5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4.2mg/L、SS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17mg/L、NH3-N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0.081mg/L、氟化物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4.20mg/L,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 1 中"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及港口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对废水中COD处理效率为93.3%,BOD5处理效率为93.7%,SS处理效率为41.7%,NH3-N处理效率为99.1%,氟化物的处理效率为99.9%。
验收监测期间,四个监测点位两日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56.2-59.1dB(A),夜间噪声为46.1-48.9dB(A)。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为达标排放。
锦洋 (略) 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技改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本期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成配套环保设施并同步投入运行,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加强各类废气收集、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废水处理站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废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并建立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分别经收集、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 (略) 港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定期组织人员应急培训,适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4.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厂区雨污管网、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锦洋 (略)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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