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2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对2024年2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1-*
通讯地址: (略) 兴淮西路99号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工程建设类综合窗口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 (略) 项目 (略) 新站高新区 (略) 新站区 (略) (略) (略) 本项目拟建于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颖河路香江生态丽景38栋103商铺,建筑面积17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宠物诊疗、美容、寄养服务,建成后可达到接诊量1500只次/年(其中手术量300只次/年)、美容量1000只次/年、寄养服务量300只次/年的服务规模。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代码:2312-*-04-01-* (一)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诊疗废水、美容清洗废水和动物笼清洗废水经缓释消毒处理设施(滤网过滤+氯片缓释消毒)处理,达标后经 (略) 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和保洁废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宠物粪便及尿液及时清理; (略) 部门窗关闭;危废贮存库、污水处理设施保持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收集、贮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一般固废按规定处置。
(五)本环评不含辐射、放射相关内容。项目所含辐射放射医疗设备需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六)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2 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项目 (略) 新站高新区 安徽粮食 (略) 安徽长 (略) 本项目拟建于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林路与烈山路交口东北角安徽粮食 (略) 校内。项目用地面积4933.3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5层主楼、4层裙房和1层地下停车库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4983.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项目代码:2303-*-04-01-* (一)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实验室废水经经一体化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专用管道通至楼侧排气筒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通风换气系统管道引至绿化带的通风井排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收集、贮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规定处置。
(五)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文明施工,减少和控制废水、扬尘、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
(六)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1-*
通讯地址: (略) 兴淮西路99号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工程建设类综合窗口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 (略) 项目 (略) 新站高新区 (略) 新站区 (略) (略) (略) 本项目拟建于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颖河路香江生态丽景38栋103商铺,建筑面积17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宠物诊疗、美容、寄养服务,建成后可达到接诊量1500只次/年(其中手术量300只次/年)、美容量1000只次/年、寄养服务量300只次/年的服务规模。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代码:2312-*-04-01-* (一)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诊疗废水、美容清洗废水和动物笼清洗废水经缓释消毒处理设施(滤网过滤+氯片缓释消毒)处理,达标后经 (略) 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和保洁废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宠物粪便及尿液及时清理; (略) 部门窗关闭;危废贮存库、污水处理设施保持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收集、贮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一般固废按规定处置。
(五)本环评不含辐射、放射相关内容。项目所含辐射放射医疗设备需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六)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2 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项目 (略) 新站高新区 安徽粮食 (略) 安徽长 (略) 本项目拟建于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林路与烈山路交口东北角安徽粮食 (略) 校内。项目用地面积4933.3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5层主楼、4层裙房和1层地下停车库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4983.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项目代码:2303-*-04-01-* (一)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实验室废水经经一体化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专用管道通至楼侧排气筒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通风换气系统管道引至绿化带的通风井排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收集、贮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规定处置。
(五)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文明施工,减少和控制废水、扬尘、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
(六)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