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关于2024年2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关于2024年2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15万立方米/年利用高硅尾渣生产陶粒生产线项目 | (略) 开发区温泉街道膜天路北首 | (略) | 烟台 (略) | 项目总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62.5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和办公室。项目以高硅尾渣、膨润土、稻壳粉、石灰为原料,采用干法造粒:投料混配、研磨、增湿造粒、整形、焙烧、破碎打散、筛分、包装入库工序,湿法造粒:原料配混、造粒、整形、焙烧、破碎打散、筛分、磨粉、包装、入库工序, 年生产陶粒15万立方米。 | 1、烘干废气及焙烧废气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处理,通过1根24m高的排气筒(1#)排放;研磨废气经磨机自带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投料混配、造粒、整形粉尘一起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1根24m排气筒(2#)排放。陶粒破碎打散、筛选、磨粉、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24m排气筒(3#)排放。 2、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限值要求, (略) 政污水管网;脱硫水采用净化沉淀闭路循环后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和脱硫剂,洗车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得外排。 3、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和洗车水底泥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15万立方米/年利用高硅尾渣生产陶粒生产线项目 | (略) 开发区温泉街道膜天路北首 | (略) | 烟台 (略) | 项目总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62.5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和办公室。项目以高硅尾渣、膨润土、稻壳粉、石灰为原料,采用干法造粒:投料混配、研磨、增湿造粒、整形、焙烧、破碎打散、筛分、包装入库工序,湿法造粒:原料配混、造粒、整形、焙烧、破碎打散、筛分、磨粉、包装、入库工序, 年生产陶粒15万立方米。 | 1、烘干废气及焙烧废气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处理,通过1根24m高的排气筒(1#)排放;研磨废气经磨机自带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投料混配、造粒、整形粉尘一起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1根24m排气筒(2#)排放。陶粒破碎打散、筛选、磨粉、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24m排气筒(3#)排放。 2、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限值要求, (略) 政污水管网;脱硫水采用净化沉淀闭路循环后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和脱硫剂,洗车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得外排。 3、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和洗车水底泥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