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关于对萧政工出〔2022〕21号锂离子电池充放电设备产能扩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关于对萧政工出〔2022〕21号锂离子电池充放电设备产能扩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2月4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萧政工出〔2022〕21号锂离子电池充放电设备产能扩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萧政工出〔2022〕21号锂离子电池充放电设备产能扩建项目(一期) | (略) 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单元(东至规划工业用地,南至机场快速路防护绿地,西至高新十三路,北至规划恒盛路) | 浙江 (略) | 公司作为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后处理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通过不断的挖掘生产设备潜力,但现有产能已经形成明显的瓶颈,对公司增长速度产生较大的影响。浙江 (略) 于2022年9月通过竞价方式获得了萧政工出〔2022〕21号地块,面积约60亩(40000.0平方米)。为尽快建成投产,项目拟分两期实施,本项目先实施一期项目。公司拟投资68000.0万元,新引进波峰焊、回流焊、加工中心、焊接机器人等先进的全自动化生产设备及生产管理系统,实施萧政工出〔2022〕21号锂离子电池充放电设备产能扩建项目(一期),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锂离子电池充放电设备20000台。 | 本项目将环评全本公示在环评互联网进行了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并将联系方法告知公众,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锡废气(锡及其化合物、非*烷总烃)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52m排放;抛丸粉尘收集后经滤筒过滤净化处理后高空52m排放;喷塑粉尘收集后经滤筒+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52m排放;塑粉固化废气(非*烷总烃)收集后经间接冷却+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52m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噪声:①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加强润滑作用,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各连接部位安装弹性钢垫或橡胶衬垫,以减少传动装置间的振动;②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优质、低噪、安全可靠、自动化程度较高的设备;③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单独设置隔声车间,并尽量远离厂界布置;④生产期间要做到门窗紧闭,使噪声受到最大程度的隔绝和吸收,以减小对环境的影响;⑤对室外产噪设备安装隔声屏障,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废:收集的喷塑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报废电子元器件由供货厂家回收再利用; (略) 回收再利用; (略) 回收用于金属冶炼;收集的焊接烟尘、抛丸粉尘、焊锡烟尘 (略) 安全处置;废活性炭、废切削液、磨床油泥、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矿物油废包装桶属危险废物,外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后处置。 |
萧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 传 真:*
地址: (略) 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2月4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萧政工出〔2022〕21号锂离子电池充放电设备产能扩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萧政工出〔2022〕21号锂离子电池充放电设备产能扩建项目(一期) | (略) 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单元(东至规划工业用地,南至机场快速路防护绿地,西至高新十三路,北至规划恒盛路) | 浙江 (略) | 公司作为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后处理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通过不断的挖掘生产设备潜力,但现有产能已经形成明显的瓶颈,对公司增长速度产生较大的影响。浙江 (略) 于2022年9月通过竞价方式获得了萧政工出〔2022〕21号地块,面积约60亩(40000.0平方米)。为尽快建成投产,项目拟分两期实施,本项目先实施一期项目。公司拟投资68000.0万元,新引进波峰焊、回流焊、加工中心、焊接机器人等先进的全自动化生产设备及生产管理系统,实施萧政工出〔2022〕21号锂离子电池充放电设备产能扩建项目(一期),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锂离子电池充放电设备20000台。 | 本项目将环评全本公示在环评互联网进行了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并将联系方法告知公众,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锡废气(锡及其化合物、非*烷总烃)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52m排放;抛丸粉尘收集后经滤筒过滤净化处理后高空52m排放;喷塑粉尘收集后经滤筒+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52m排放;塑粉固化废气(非*烷总烃)收集后经间接冷却+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52m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噪声:①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加强润滑作用,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各连接部位安装弹性钢垫或橡胶衬垫,以减少传动装置间的振动;②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优质、低噪、安全可靠、自动化程度较高的设备;③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单独设置隔声车间,并尽量远离厂界布置;④生产期间要做到门窗紧闭,使噪声受到最大程度的隔绝和吸收,以减小对环境的影响;⑤对室外产噪设备安装隔声屏障,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废:收集的喷塑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报废电子元器件由供货厂家回收再利用; (略) 回收再利用; (略) 回收用于金属冶炼;收集的焊接烟尘、抛丸粉尘、焊锡烟尘 (略) 安全处置;废活性炭、废切削液、磨床油泥、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矿物油废包装桶属危险废物,外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后处置。 |
萧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 传 真:*
地址: (略) 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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