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检测研发实验室项目拟审查项目
分子检测研发实验室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 (略) 59号楼1至5层
公示时间:2024-02-09
受理时间:2024-01-3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PCR扩增、细胞培养过程中产生的生物性废气主要是细胞呼吸产生的含有少量的生物活性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自带的高效过滤器过滤后所排放废气不含有病原微生物。项目试剂配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无机废气和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23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标准要求。2.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验废水、纯水制备排浓水和工作服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分别排入园区公共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北京亦庄 (略) 东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均 (略)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包括室内噪声和室外噪声,设备运行噪声为55~85dB(A),设备经过基础减振、房屋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昼间标准,项目夜间不运行。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垃圾纳入园区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物经收集后外售;制纯水设备废过滤芯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医疗废物经灭活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北京 (略) 进行清运;危险废物中的废过滤器滤芯、实验室垃圾经灭活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北京金隅红树林 (略) 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梁慧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中科国衡(北京) (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鑫诺美迪 (略)
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 (略) 59号楼1至5层
公示时间:2024-02-09
受理时间:2024-01-3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PCR扩增、细胞培养过程中产生的生物性废气主要是细胞呼吸产生的含有少量的生物活性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自带的高效过滤器过滤后所排放废气不含有病原微生物。项目试剂配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无机废气和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23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标准要求。2.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验废水、纯水制备排浓水和工作服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分别排入园区公共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北京亦庄 (略) 东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均 (略)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包括室内噪声和室外噪声,设备运行噪声为55~85dB(A),设备经过基础减振、房屋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昼间标准,项目夜间不运行。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垃圾纳入园区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物经收集后外售;制纯水设备废过滤芯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医疗废物经灭活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北京 (略) 进行清运;危险废物中的废过滤器滤芯、实验室垃圾经灭活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北京金隅红树林 (略) 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梁慧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中科国衡(北京) (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鑫诺美迪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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