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4年2月5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4年2月5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4年2月5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内蒙古凯 (略) 年产150万米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 (略) 厂区内
建设单位:内蒙古凯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绿田 (略)
项目概况:项目租赁乌拉特前旗 (略) 闲置厂区进行建设,拟新建1条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线,设计年产150万米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混凝土管桩生产车间,配套建设成品堆放场地、锅炉房(内设一台6t/h生物质锅炉)、给排水、供电、办公区、环保工程等公用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及工艺,减少施工土方量,从而减少扬尘量;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避免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
2、废水
本项目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可能产出的泥浆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4、固体废体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避免产生污染。
运营期:
1、废气
1台6t/h的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多管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煤锅炉标准;严格控制焊接工序烟尘产生量;生物质燃料库、灰渣库等为全封闭结构。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作业机械、运输车辆等排放的尾气必须达到国家标准。移动机械进行环保编码登记。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设置永久性规范的采样监测孔和监测平台,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标志、标识。
2、废水
蒸养冷凝水、锅炉及软水装置排污水经管沟收集后全部回用于项目区北侧乌拉特前旗 (略) 商砼搅拌站搅拌用水和灰渣、除尘灰拌湿用水。生活污水经乌拉特前旗 (略) 厂区防渗化粪池收集,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体
分类处置各类固废。金属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废品回收站;灰渣、锅炉除尘灰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更换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水泥浆集中收集后回用于乌拉特前旗 (略) 商砼搅拌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至PE桶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及处置执行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各项要求和措施进行设计、施工、建设、运行、管理。固废综合利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4年2月5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内蒙古凯 (略) 年产150万米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 (略) 厂区内
建设单位:内蒙古凯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绿田 (略)
项目概况:项目租赁乌拉特前旗 (略) 闲置厂区进行建设,拟新建1条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线,设计年产150万米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混凝土管桩生产车间,配套建设成品堆放场地、锅炉房(内设一台6t/h生物质锅炉)、给排水、供电、办公区、环保工程等公用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及工艺,减少施工土方量,从而减少扬尘量;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避免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
2、废水
本项目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可能产出的泥浆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4、固体废体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避免产生污染。
运营期:
1、废气
1台6t/h的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多管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煤锅炉标准;严格控制焊接工序烟尘产生量;生物质燃料库、灰渣库等为全封闭结构。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作业机械、运输车辆等排放的尾气必须达到国家标准。移动机械进行环保编码登记。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设置永久性规范的采样监测孔和监测平台,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标志、标识。
2、废水
蒸养冷凝水、锅炉及软水装置排污水经管沟收集后全部回用于项目区北侧乌拉特前旗 (略) 商砼搅拌站搅拌用水和灰渣、除尘灰拌湿用水。生活污水经乌拉特前旗 (略) 厂区防渗化粪池收集,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体
分类处置各类固废。金属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废品回收站;灰渣、锅炉除尘灰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更换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水泥浆集中收集后回用于乌拉特前旗 (略) 商砼搅拌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至PE桶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及处置执行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各项要求和措施进行设计、施工、建设、运行、管理。固废综合利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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