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庄水厂原水预处理项目
永庄水厂原水预处理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永庄水厂原水预处理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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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向荣路福秀小区C栋政府第二办公区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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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庄水厂原水预处理项目 | |
(略) " | |
(略) 秀英区永庄村南侧永庄水厂旁 | |
海南 (略) | |
本项目由取水泵房从永庄水库取水预处理后进入永庄水厂进一步处理。主要建设内容有取水泵房、预臭氧接触池、尾气破坏间、臭氧发生器间、液氧站、液体二氧化碳站、应急加药间等。 | |
本项目属于永庄水厂原水预处理项目,为应对原水水质恶化问题采取的应急措施,项目有利于保障供水安全性。项目运营期无废水排放,废气在经过尾气破坏分解后,能够有效减少臭氧排放。项目在采取报告表要求的风险管理措施后,风险可控。工程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工程选址具有环境合理性,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综上所述,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及建议的前提下,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 |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第二十二条:城镇基础设施;2.市政基础设施、城镇供排水工程及相关设备生产”。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本项目为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业,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项目,本项目的建 (略) 产业政策要求。 | |
本项目符合《海南海口五源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8-2022)、《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林湿规〔2022〕3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管理目录(修订)的通知》(琼府办〔2023〕4号)、《 (略) 国土空间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略) “三线一单”。 | |
无 | |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有臭氧尾气、颗粒物,运营期臭氧尾气经尾气破坏间处理后排放,活性炭加注和投加产生的粉尘经仓顶活性炭过滤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生活污水依托永庄水厂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废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营运期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1)为了减缓由于本工程运行给周边*域、景观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本项目已选择应该选择当地先锋植物对周围受到破坏的环境进行恢复,尽可能恢复原来的生态环境功能。 (2)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老化、故障产生高噪声。另外在臭氧发生器车间、泵房等声源周围加强绿化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设备噪声对哺乳类动物及鸟类等动物的惊扰。 (3)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保护意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同时,对重点保护及地方特有野生动物进行识别宣传和设置标示牌,加强湿地资源的保护和湿地生态保护工作。 (4)加强对工程设施周围生态环境的监测,评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科学性、有效性,确保由于工程受到影响的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 |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5日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项目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①加强对生产设施定期进行巡检、保养和维修,加强尾气破坏装置定期维护保养,尾气破坏间设置臭氧泄露报警装置,发生泄露时立即关闭设备,待排查解决问题后方可重新开机运行。 ②配备灭火器、安全防护服装并设有应急防护等设施,在事故发生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③一旦发生意外,在采取应急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公安部门和环保等有关部门,疏散群众,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积极协助前来救助的公安、交通和消防人员抢救伤者和物质,使损失降到最小范围。 ④制定应急预案,当发生风险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措施,将事故的危害程度降低到最低程度。 |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永庄水厂原水预处理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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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秀英区永庄村南侧永庄水厂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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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由取水泵房从永庄水库取水预处理后进入永庄水厂进一步处理。主要建设内容有取水泵房、预臭氧接触池、尾气破坏间、臭氧发生器间、液氧站、液体二氧化碳站、应急加药间等。 | |
本项目属于永庄水厂原水预处理项目,为应对原水水质恶化问题采取的应急措施,项目有利于保障供水安全性。项目运营期无废水排放,废气在经过尾气破坏分解后,能够有效减少臭氧排放。项目在采取报告表要求的风险管理措施后,风险可控。工程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工程选址具有环境合理性,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综上所述,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及建议的前提下,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 |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第二十二条:城镇基础设施;2.市政基础设施、城镇供排水工程及相关设备生产”。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本项目为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业,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项目,本项目的建 (略) 产业政策要求。 | |
本项目符合《海南海口五源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8-2022)、《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林湿规〔2022〕3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管理目录(修订)的通知》(琼府办〔2023〕4号)、《 (略) 国土空间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略) “三线一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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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有臭氧尾气、颗粒物,运营期臭氧尾气经尾气破坏间处理后排放,活性炭加注和投加产生的粉尘经仓顶活性炭过滤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生活污水依托永庄水厂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废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营运期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1)为了减缓由于本工程运行给周边*域、景观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本项目已选择应该选择当地先锋植物对周围受到破坏的环境进行恢复,尽可能恢复原来的生态环境功能。 (2)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老化、故障产生高噪声。另外在臭氧发生器车间、泵房等声源周围加强绿化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设备噪声对哺乳类动物及鸟类等动物的惊扰。 (3)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保护意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同时,对重点保护及地方特有野生动物进行识别宣传和设置标示牌,加强湿地资源的保护和湿地生态保护工作。 (4)加强对工程设施周围生态环境的监测,评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科学性、有效性,确保由于工程受到影响的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 |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5日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项目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①加强对生产设施定期进行巡检、保养和维修,加强尾气破坏装置定期维护保养,尾气破坏间设置臭氧泄露报警装置,发生泄露时立即关闭设备,待排查解决问题后方可重新开机运行。 ②配备灭火器、安全防护服装并设有应急防护等设施,在事故发生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③一旦发生意外,在采取应急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公安部门和环保等有关部门,疏散群众,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积极协助前来救助的公安、交通和消防人员抢救伤者和物质,使损失降到最小范围。 ④制定应急预案,当发生风险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措施,将事故的危害程度降低到最低程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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