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呼和浩特君源精测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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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呼和浩特君源精测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呼和浩特 (略) :

你公司《关于呼和浩特 (略) 医疗器械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信中 (略) 编制完成的《呼和浩特 (略) 医疗器械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 (略) 新城区哈拉更东路内蒙古干细胞生命科技产业化基地6号楼1、2、3、5层,占地面积为4695.96平方米。项目建设展厅、原料库、质检室、成品库、装配间、注塑间、模具间、粉碎间、配件库、来料检验室、芯片原材料库、不合格品库、测试室、组装间、成品冷库、包材库、危品库、实验室、制水间、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办公区等,规模为年产循环肿瘤细胞分离仪5000台。项目总投资为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09%。

项目为新建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注塑废气、喷码废气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由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排水、清洗废水等一并通过污 (略) 政污水处理厂,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4.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废管理。废包装材料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由生产厂家更换回收;实验室废物、废试剂、不合格原料及报废产品、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6.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并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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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 (略) :

你公司《关于呼和浩特 (略) 医疗器械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信中 (略) 编制完成的《呼和浩特 (略) 医疗器械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 (略) 新城区哈拉更东路内蒙古干细胞生命科技产业化基地6号楼1、2、3、5层,占地面积为4695.96平方米。项目建设展厅、原料库、质检室、成品库、装配间、注塑间、模具间、粉碎间、配件库、来料检验室、芯片原材料库、不合格品库、测试室、组装间、成品冷库、包材库、危品库、实验室、制水间、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办公区等,规模为年产循环肿瘤细胞分离仪5000台。项目总投资为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09%。

项目为新建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注塑废气、喷码废气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由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排水、清洗废水等一并通过污 (略) 政污水处理厂,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4.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废管理。废包装材料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由生产厂家更换回收;实验室废物、废试剂、不合格原料及报废产品、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6.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并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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