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传友、徐德芝《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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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传友、徐德芝《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因孙传友、徐德芝因保管不善,不慎将位于南漳县城关镇苗圃路(原县 (略) 内)证号为:南漳国用(2009)字第23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证号为:房权证字第2009-1046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土地登记面积为230.20平方米、房屋登记建筑面积为1571.1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1日


因孙传友、徐德芝因保管不善,不慎将位于南漳县城关镇苗圃路(原县 (略) 内)证号为:南漳国用(2009)字第23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证号为:房权证字第2009-1046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土地登记面积为230.20平方米、房屋登记建筑面积为1571.1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1日


因孙传友、徐德芝因保管不善,不慎将位于南漳县城关镇苗圃路(原县 (略) 内)证号为:南漳国用(2009)字第23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证号为:房权证字第2009-1046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土地登记面积为230.20平方米、房屋登记建筑面积为1571.1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1日


因孙传友、徐德芝因保管不善,不慎将位于南漳县城关镇苗圃路(原县 (略) 内)证号为:南漳国用(2009)字第23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证号为:房权证字第2009-1046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土地登记面积为230.20平方米、房屋登记建筑面积为1571.1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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