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惠东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年编制服务的询价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编制惠东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年编制服务的询价公告/

  我局就编制惠东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3-2035年)编制服务进行公开询价,兹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报价,现予以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要求

编制惠东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一、申报背景

  2023年7月, (略) 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修复〔2023〕1634号),文件对编制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同年10月, (略) 自然资源厅印发《 (略) 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粤自然资修复〔2022〕2338号),对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给出了编制要求和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履行自然资源部门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 (略) 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在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领域的指导与统领作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系统部署和有效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提升惠东国土空间生态系统质量和空间品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开展《惠东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3-2035年)》编制工作。主要开展内容为完成惠东县国土空间生态本底调查与综合评价;科学构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体系;谋划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空间布局;形成惠东县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项目库;制定惠东县生态保护修复实施行动计划;设计全流程规划实施和传导机制。

  二、编制要求

  1.根据惠东县生态环境实际情况, (略) 自然资源厅印发的《 (略) 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粤自然资修复〔2022〕2338号)规定编制惠东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3-2035年)。

  2.承担单位 (略) 情、 (略) 情与惠东县情,并对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空间领域规划编制和实施有长期的跟踪研究与服务,具备长期的技术积累。

  3.组建高水平技术团队,满足及时响应要求、随时汇报、反复修改论证等特殊要求。

  4.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5.工作成果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对有关工作的规范及要求;图纸和文本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成果须充分表达要求的内容和深度。

  6.本项目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于2024年9月底前提交上报审批成果,可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中选人应按如下约定期限向采购人提交各阶段的设计成果:2024年4月底前,完成调研与前期研究;2024年6月底前,形成初步成果,召开评审会,并征求各部门、各单位意见,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2024年9月底前,形成上报成果,按程序上报审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必要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上述工作进度和阶段成果要求进行调整,并将最终成果提交日期顺延。

  7.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工作。

  二、报价方基本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项目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五)优先考虑具有类似专项规划编制经验的单位。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地点:惠东县平山街道景民路2号惠东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和矿产管理股,联系人:卢尧灵,联系电话:0752-*

  (三)询价截止时间:2024年2月9日

  四、报价方式

  报价时请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报价方案,可以通过纸质文件邮寄或电子邮件或现场提交文件方式报价,电子邮箱:*@*63.com。

  特此公告。

惠东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5日


  我局就编制惠东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3-2035年)编制服务进行公开询价,兹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报价,现予以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要求

编制惠东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一、申报背景

  2023年7月, (略) 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修复〔2023〕1634号),文件对编制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同年10月, (略) 自然资源厅印发《 (略) 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粤自然资修复〔2022〕2338号),对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给出了编制要求和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履行自然资源部门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 (略) 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在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领域的指导与统领作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系统部署和有效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提升惠东国土空间生态系统质量和空间品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开展《惠东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3-2035年)》编制工作。主要开展内容为完成惠东县国土空间生态本底调查与综合评价;科学构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体系;谋划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空间布局;形成惠东县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项目库;制定惠东县生态保护修复实施行动计划;设计全流程规划实施和传导机制。

  二、编制要求

  1.根据惠东县生态环境实际情况, (略) 自然资源厅印发的《 (略) 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粤自然资修复〔2022〕2338号)规定编制惠东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3-2035年)。

  2.承担单位 (略) 情、 (略) 情与惠东县情,并对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空间领域规划编制和实施有长期的跟踪研究与服务,具备长期的技术积累。

  3.组建高水平技术团队,满足及时响应要求、随时汇报、反复修改论证等特殊要求。

  4.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5.工作成果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对有关工作的规范及要求;图纸和文本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成果须充分表达要求的内容和深度。

  6.本项目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于2024年9月底前提交上报审批成果,可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中选人应按如下约定期限向采购人提交各阶段的设计成果:2024年4月底前,完成调研与前期研究;2024年6月底前,形成初步成果,召开评审会,并征求各部门、各单位意见,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2024年9月底前,形成上报成果,按程序上报审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必要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上述工作进度和阶段成果要求进行调整,并将最终成果提交日期顺延。

  7.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工作。

  二、报价方基本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项目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五)优先考虑具有类似专项规划编制经验的单位。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地点:惠东县平山街道景民路2号惠东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和矿产管理股,联系人:卢尧灵,联系电话:0752-*

  (三)询价截止时间:2024年2月9日

  四、报价方式

  报价时请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报价方案,可以通过纸质文件邮寄或电子邮件或现场提交文件方式报价,电子邮箱:*@*63.com。

  特此公告。

惠东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