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鸣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利用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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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鸣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利用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宜章县鸣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利用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宜章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宜章县鸣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宜章县梅田镇梅田村

建设单位

宜章县鸣德报废 (略)

项目概况

宜章县鸣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利用项目位于宜章县梅田镇梅田村。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9万元。占地面积16682.95㎡,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解作业区、回用/回收资源存放区、危险废物暂存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报废机动车停放区、防爆间及办公生活区等,年回收、拆解报废车5500辆,本项目仅拆解、切割等,不涉及清洗以及后续深加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治因施工对水环境、环境空气、生态环境、声环境造成的影响,杜绝环境污染的发生。按《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落实各项建设内容。

(二)加强大气污染控制。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分类收集处理的污染防治措施,规范预拆解阶段作业管理,安装通风系统对预拆解车间进行通风换气,废油、废制冷剂抽取废气、危废间储存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切割粉尘经车间封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处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废油抽取废气通过软帘围挡封闭+集气罩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2)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地面须全部硬化并在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初期雨水经环形雨水沟进入消防水池储存待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车间地面清洁用水经污水处理站(集水池+油水分离器+加药絮凝+气浮+清水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2中蔬菜地灌溉a类标准限值后用于农田灌溉。

(四)加强噪声防治工作。对项目中的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应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械设备。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钢铁、废有色金属、轮胎等橡胶、废电线电缆、废塑料、废玻璃作为产品出售;废动力电池组、废安全气囊、废液化气罐、废空调制冷液外委具备相应处理或利用能力的企业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金属资源回收企业处理利用;废铅酸蓄电池、废尾气净化装置、废电路板、机油滤清器、废油液、含汞部件、废发动机冷却液及动力电池冷却液等有机废液、废活性炭、废抹布、污水站污泥浮渣浮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储存及管理。本项目主要从事报废车辆的总体拆解,发动机、变速箱、动力转向总成、蓄电池等设备仅从报废车辆中拆除,不得再进行拆解。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宜章县鸣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利用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宜章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宜章县鸣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宜章县梅田镇梅田村

建设单位

宜章县鸣德报废 (略)

项目概况

宜章县鸣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利用项目位于宜章县梅田镇梅田村。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9万元。占地面积16682.95㎡,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解作业区、回用/回收资源存放区、危险废物暂存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报废机动车停放区、防爆间及办公生活区等,年回收、拆解报废车5500辆,本项目仅拆解、切割等,不涉及清洗以及后续深加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治因施工对水环境、环境空气、生态环境、声环境造成的影响,杜绝环境污染的发生。按《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落实各项建设内容。

(二)加强大气污染控制。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分类收集处理的污染防治措施,规范预拆解阶段作业管理,安装通风系统对预拆解车间进行通风换气,废油、废制冷剂抽取废气、危废间储存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切割粉尘经车间封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处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废油抽取废气通过软帘围挡封闭+集气罩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2)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地面须全部硬化并在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初期雨水经环形雨水沟进入消防水池储存待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车间地面清洁用水经污水处理站(集水池+油水分离器+加药絮凝+气浮+清水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2中蔬菜地灌溉a类标准限值后用于农田灌溉。

(四)加强噪声防治工作。对项目中的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应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械设备。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钢铁、废有色金属、轮胎等橡胶、废电线电缆、废塑料、废玻璃作为产品出售;废动力电池组、废安全气囊、废液化气罐、废空调制冷液外委具备相应处理或利用能力的企业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金属资源回收企业处理利用;废铅酸蓄电池、废尾气净化装置、废电路板、机油滤清器、废油液、含汞部件、废发动机冷却液及动力电池冷却液等有机废液、废活性炭、废抹布、污水站污泥浮渣浮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储存及管理。本项目主要从事报废车辆的总体拆解,发动机、变速箱、动力转向总成、蓄电池等设备仅从报废车辆中拆除,不得再进行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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