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关于拟作出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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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关于拟作出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编:*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略) (略) 中医骨伤治疗中心建设项目

(略) 文登区峰山路1号( (略) (略) 院内)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占地面积1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43966.6平方米。项目拟拆除原3#病房楼,建设3#中医骨伤诊疗中心及附属设施工程等,包含600张床位病区医疗街、影像科、供应室、检验科、手术室、营养餐厅等功能区及车库。项目建成后,全院总床位约1400个。项目总投资为3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50万元,占总投资额0.7%。

(1)大气环境:项目现有天然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由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3.0mg/m3、33.0mg/m3、2.3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中的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现有污水处理站恶臭经有效收集通过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由3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H2S、NH3及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分别为0.02mg/m3、0.7mg/m3、80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

项目严格落实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措施,病房加强消毒通风,污水处理站产生废气的单元做好密闭措施,污水处理站周边H2S、NH3、*烷及臭气浓度满足《 (略)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 37/596-2020)表2标准要求。

(2)水环境:项目医疗废水、空调系统定期排水、锅炉房产生的浓水、经中和处理的酸性废水及 (略) 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 (略)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 37/596-2020)表1二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 (略) 进一步处理后排入东母猪河。

(3)声环境:项目主要声源来自风机、冷却塔等设备噪声,噪声级在60-80dB之间。对声源设备主要采取控制噪声源与隔断噪声传播途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防噪减污。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场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至威海 (略) 进行焚烧发电处置。餐厨垃圾,产生量约为73t/a,委托专业的餐厨垃圾回收单位收集处置。感染性废物(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废物,一次性医疗器械,化验室废液等)、损伤性废物(废针头、手术刀、解剖刀、备皮刀、玻片、安瓿等)、病理性废物(人体组织、器官,病理蜡块等)、化学性废物(批量过期化学品、批量报废的含汞血压计等)、药物性废物(过期药物等)、污泥、栅渣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内妥善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及转移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编:*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略) (略) 中医骨伤治疗中心建设项目

(略) 文登区峰山路1号( (略) (略) 院内)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占地面积1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43966.6平方米。项目拟拆除原3#病房楼,建设3#中医骨伤诊疗中心及附属设施工程等,包含600张床位病区医疗街、影像科、供应室、检验科、手术室、营养餐厅等功能区及车库。项目建成后,全院总床位约1400个。项目总投资为3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50万元,占总投资额0.7%。

(1)大气环境:项目现有天然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由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3.0mg/m3、33.0mg/m3、2.3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中的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现有污水处理站恶臭经有效收集通过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由3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H2S、NH3及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分别为0.02mg/m3、0.7mg/m3、80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

项目严格落实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措施,病房加强消毒通风,污水处理站产生废气的单元做好密闭措施,污水处理站周边H2S、NH3、*烷及臭气浓度满足《 (略)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 37/596-2020)表2标准要求。

(2)水环境:项目医疗废水、空调系统定期排水、锅炉房产生的浓水、经中和处理的酸性废水及 (略) 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 (略)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 37/596-2020)表1二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 (略) 进一步处理后排入东母猪河。

(3)声环境:项目主要声源来自风机、冷却塔等设备噪声,噪声级在60-80dB之间。对声源设备主要采取控制噪声源与隔断噪声传播途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防噪减污。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场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至威海 (略) 进行焚烧发电处置。餐厨垃圾,产生量约为73t/a,委托专业的餐厨垃圾回收单位收集处置。感染性废物(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废物,一次性医疗器械,化验室废液等)、损伤性废物(废针头、手术刀、解剖刀、备皮刀、玻片、安瓿等)、病理性废物(人体组织、器官,病理蜡块等)、化学性废物(批量过期化学品、批量报废的含汞血压计等)、药物性废物(过期药物等)、污泥、栅渣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内妥善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及转移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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