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联合重工有限公司旧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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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联合重工有限公司旧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 (略) 旧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略) 旧厂区地块 (略) (原甘肃化工机械厂压力容器分厂)旧厂区地块, (略) 西固区福利东路6号,始建于1980年,从事压力容器、双螺杆挤压机等制造及零星机械加工,主要生产工艺为下料-一工-焊接-打磨-喷漆-压力检测。根据厂区土地证(甘2 (略) 不动产权第(*)号),该厂区属于工业用地,地块使用面积为5374.2m2,厂区建筑物主要有生产车间、变配电室、仓库、工具间及更衣室、办公生活区、食堂等。

二、调查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根据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并根据该场地历史使用情况及现状调查结果分析,以及临近场地改变土地属性后的场地开挖、建设情况调查分析,现场无污染迹象,初步确定调查地块污染风险较低。

根据对地块土地属性、用地历史、地块使用情况的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有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区域为变压器室及生产车间中的原材料剪切处理区域、废油漆桶存放间、喷漆区域,地块潜在的污染物为重金属、苯、*苯、二*苯及石油烃(C10-C40)。

第二阶段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总共布设6个土壤检测点位,3个对照点位,采集土壤样品27个,平行样3个;布设3个地下水检测点位,共采集地下水样品3个,平行样1个。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土壤中检出砷、镉、铜、铅、汞、镍、氯仿、二氯*烷、四氯*烯共9项因子,检出点位检测因子实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本地块及上下游地下水环境中检出的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氨氮(以N计)、氯化物、硫酸盐、浑浊度等共计12项指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其余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地下水检测因子超标原因为西固区区域范围内地下水环境质量整体超标,项目地块本底值较高导致,非该地块历史存在的企业的特征污染物影响,故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规划二类居住用地开发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三、调查建议

1.本地块后期规划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在下一步开发或建筑施工期间应保护地块不被外界人为环境污染。控制该地块保持现有的良好状态;

2.在本地块未开发利用前,需做好地块管理工作,禁止外来土随意堆放。地块开发建设阶段需对本地块土壤及建筑垃圾妥善处置,不可随意外运倾倒;注意做好建筑工人的安全防护;

3.地块处置过程中要注重质量控制,在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需要观察是否有在调查阶段中没有被发现的污染,例如地下埋藏物和有明显特殊气味的地方,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施工,需要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处理,并调整处置和明确是否需要进行修复。同时注意地块是否还存在管线,地块开挖时需特别注意;

4.拆除单位在拆除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措施要求,确保降低整个拆除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并积极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后续开发建设过程应需加强对土壤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

四、地块信息公示单位

地块土地使用权人: (略)

地址: (略) 西固区福利东路6号

联系人:王世晓

联系电话:*

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 (略) 旧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略) 旧厂区地块 (略) (原甘肃化工机械厂压力容器分厂)旧厂区地块, (略) 西固区福利东路6号,始建于1980年,从事压力容器、双螺杆挤压机等制造及零星机械加工,主要生产工艺为下料-一工-焊接-打磨-喷漆-压力检测。根据厂区土地证(甘2 (略) 不动产权第(*)号),该厂区属于工业用地,地块使用面积为5374.2m2,厂区建筑物主要有生产车间、变配电室、仓库、工具间及更衣室、办公生活区、食堂等。

二、调查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根据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并根据该场地历史使用情况及现状调查结果分析,以及临近场地改变土地属性后的场地开挖、建设情况调查分析,现场无污染迹象,初步确定调查地块污染风险较低。

根据对地块土地属性、用地历史、地块使用情况的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有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区域为变压器室及生产车间中的原材料剪切处理区域、废油漆桶存放间、喷漆区域,地块潜在的污染物为重金属、苯、*苯、二*苯及石油烃(C10-C40)。

第二阶段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总共布设6个土壤检测点位,3个对照点位,采集土壤样品27个,平行样3个;布设3个地下水检测点位,共采集地下水样品3个,平行样1个。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土壤中检出砷、镉、铜、铅、汞、镍、氯仿、二氯*烷、四氯*烯共9项因子,检出点位检测因子实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本地块及上下游地下水环境中检出的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氨氮(以N计)、氯化物、硫酸盐、浑浊度等共计12项指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其余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地下水检测因子超标原因为西固区区域范围内地下水环境质量整体超标,项目地块本底值较高导致,非该地块历史存在的企业的特征污染物影响,故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规划二类居住用地开发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三、调查建议

1.本地块后期规划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在下一步开发或建筑施工期间应保护地块不被外界人为环境污染。控制该地块保持现有的良好状态;

2.在本地块未开发利用前,需做好地块管理工作,禁止外来土随意堆放。地块开发建设阶段需对本地块土壤及建筑垃圾妥善处置,不可随意外运倾倒;注意做好建筑工人的安全防护;

3.地块处置过程中要注重质量控制,在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需要观察是否有在调查阶段中没有被发现的污染,例如地下埋藏物和有明显特殊气味的地方,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施工,需要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处理,并调整处置和明确是否需要进行修复。同时注意地块是否还存在管线,地块开挖时需特别注意;

4.拆除单位在拆除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措施要求,确保降低整个拆除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并积极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后续开发建设过程应需加强对土壤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

四、地块信息公示单位

地块土地使用权人: (略)

地址: (略) 西固区福利东路6号

联系人:王世晓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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