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吉林卡姆斯特钾肥有限公司造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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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吉林卡姆斯特钾肥有限公司造粒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5日我局拟对吉林 (略) 造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吉林 (略) 造粒项目

(略) 龙潭区漓江街158号

吉林 (略)

(略) 鸿源 (略)

本项目依托现有硫酸钾生产车间南侧闲置区域,新建一条年产4万吨硫酸钾颗粒生产线,主要原料为粉末硫酸钾。造粒车间:占地面积为2103.75m2,新建生产线(设1台搅拌机、2台分料机、8台挤压造粒机、2台烘干冷却机、5台冷却机、2台滚筒筛、1台包装机)。公用工程:新建2台每台耗气量为50m3/h天然气热风炉。环保工程:新建252m3除尘室、65m3二级除尘水池、布袋除尘器、排气筒(H=17m,D=0.8m,风量为40000m3/h)。一般固体废物储存库、辅助工程、储运工程依托现有。生活供暖由园区提供集中供热。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334.5m2,建筑面积6334.5m2。全厂新增劳动定员8人,年工作300天,每天24小时,三班两运制。

环评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防治设施和措施简述(主要污染源采用的环保设施(措施)及效率、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排放去向,采用的主要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1、废气

①本项目在搅拌、造粒、筛分、包装工序均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95%),收集后的废气通过“除尘室+除尘水池+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99%)”处理后,经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量为3.838t/a,排放速率为0.533kg/h,排放浓度为13.326mg/m3

②天然气热风炉烟气经尾气引风机收集后(风机风量为40000m3/h,收集效率为95%),通过“除尘室+除尘水池+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99%)”处理后,经17m高排气简(DA00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0.0009t/a、0.3139t/a、1.3442t/a,排放速率分别为0.0001kg/h、0.0436kg/h、0.1867kg/h,浓度分别为0.0031mg/m3、1.09mg/m3、4.67mg/m3

③车间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20.2t/a,排放速率为2.806kg/h。

④车间生产期间关闭门窗,物料皮带输送机加装机罩,地面全部硬化,每天对造粒车间进行清扫,定期清洗设备和地面。

本项目工艺废气与锅炉烟气使用同一排放口,排放标准从严执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内及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①本项目造粒工艺用水一部分进入产品,一部分蒸发损耗,余下部分以水蒸气形式随废气进入除尘水池后回用于造粒工序,不外排。

②地面清洁废水(排放量为8m3/a)、造粒设备清洗废水(排放量为8m3/a)通过厂内现有中和池采用片碱中和处理后经园区工业污水管网排入中国石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

③职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6m3/a),排入厂区现有园区生活污水管网后排入中国石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

本项目入网废水满足中国石 (略) (略) 污水处理厂纳管协议要求。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东、南、北侧)、4类(西侧)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排放量为1.2t/a)暂存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室粉尘(排放量为37.9962t/a)及除尘水池池底沉积物(排放量为7.5992t/a)用密封桶装,布袋除尘器收集尘(排放量为303.9696t/a)及不合格品(排放量为150t/a)均用带内衬袋密封,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储存库,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加强管理,确保本项目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5、风险

重新修订企业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落实监测计划。

(略) 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5日我局拟对吉林 (略) 造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吉林 (略) 造粒项目

(略) 龙潭区漓江街158号

吉林 (略)

(略) 鸿源 (略)

本项目依托现有硫酸钾生产车间南侧闲置区域,新建一条年产4万吨硫酸钾颗粒生产线,主要原料为粉末硫酸钾。造粒车间:占地面积为2103.75m2,新建生产线(设1台搅拌机、2台分料机、8台挤压造粒机、2台烘干冷却机、5台冷却机、2台滚筒筛、1台包装机)。公用工程:新建2台每台耗气量为50m3/h天然气热风炉。环保工程:新建252m3除尘室、65m3二级除尘水池、布袋除尘器、排气筒(H=17m,D=0.8m,风量为40000m3/h)。一般固体废物储存库、辅助工程、储运工程依托现有。生活供暖由园区提供集中供热。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334.5m2,建筑面积6334.5m2。全厂新增劳动定员8人,年工作300天,每天24小时,三班两运制。

环评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防治设施和措施简述(主要污染源采用的环保设施(措施)及效率、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排放去向,采用的主要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1、废气

①本项目在搅拌、造粒、筛分、包装工序均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95%),收集后的废气通过“除尘室+除尘水池+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99%)”处理后,经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量为3.838t/a,排放速率为0.533kg/h,排放浓度为13.326mg/m3

②天然气热风炉烟气经尾气引风机收集后(风机风量为40000m3/h,收集效率为95%),通过“除尘室+除尘水池+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99%)”处理后,经17m高排气简(DA00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0.0009t/a、0.3139t/a、1.3442t/a,排放速率分别为0.0001kg/h、0.0436kg/h、0.1867kg/h,浓度分别为0.0031mg/m3、1.09mg/m3、4.67mg/m3

③车间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20.2t/a,排放速率为2.806kg/h。

④车间生产期间关闭门窗,物料皮带输送机加装机罩,地面全部硬化,每天对造粒车间进行清扫,定期清洗设备和地面。

本项目工艺废气与锅炉烟气使用同一排放口,排放标准从严执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内及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①本项目造粒工艺用水一部分进入产品,一部分蒸发损耗,余下部分以水蒸气形式随废气进入除尘水池后回用于造粒工序,不外排。

②地面清洁废水(排放量为8m3/a)、造粒设备清洗废水(排放量为8m3/a)通过厂内现有中和池采用片碱中和处理后经园区工业污水管网排入中国石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

③职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6m3/a),排入厂区现有园区生活污水管网后排入中国石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

本项目入网废水满足中国石 (略) (略) 污水处理厂纳管协议要求。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东、南、北侧)、4类(西侧)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排放量为1.2t/a)暂存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室粉尘(排放量为37.9962t/a)及除尘水池池底沉积物(排放量为7.5992t/a)用密封桶装,布袋除尘器收集尘(排放量为303.9696t/a)及不合格品(排放量为150t/a)均用带内衬袋密封,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储存库,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加强管理,确保本项目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5、风险

重新修订企业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落实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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