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高新区第十四小学项目设计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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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高新区第十四小学项目设计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榆林高新区第十四小学项目设计招标实施方案的请示》(榆高新管函〔2024〕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我委《关于榆林高新区第十四小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榆政发改审发〔2024〕29号)等文件,以及各项前期工作准备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所报招标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榆林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开源大道以东,茂源三路(规划路)以北,茂源六路(规划路)以西,茂源五路(规划路)以南。设36个教学班,总建筑面积为23253.0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8179.2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5073.83 平方米。具体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10214.71平方米、办公用房1613平方米、风雨操场面积1117平方米、食堂1085平方米、报告厅450平方米、架空层面积3699.52平方米、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为5073.83平方米。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5093.17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二、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为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为张军。

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榆林 (略) ,法定代表人为常冬林。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共划分一个标段,经审计部门审定最高投标限价为114.64万元。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六、招标公告发布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少于5日。

七、投标人资质及资审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得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申请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编制

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的发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法定时间。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交信用记录报告,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保函,也可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0〕329号)规定,以“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十、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其成员由专家评委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略) 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选举产生。

十一、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严格执行《 (略) 工程建设综合评标办法(试行)》,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随意变更评审因素和分值设置。

十二、监督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民大厦)进行,按有关 (略) 发改委依法监督。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3日  


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榆林高新区第十四小学项目设计招标实施方案的请示》(榆高新管函〔2024〕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我委《关于榆林高新区第十四小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榆政发改审发〔2024〕29号)等文件,以及各项前期工作准备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所报招标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榆林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开源大道以东,茂源三路(规划路)以北,茂源六路(规划路)以西,茂源五路(规划路)以南。设36个教学班,总建筑面积为23253.0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8179.2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5073.83 平方米。具体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10214.71平方米、办公用房1613平方米、风雨操场面积1117平方米、食堂1085平方米、报告厅450平方米、架空层面积3699.52平方米、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为5073.83平方米。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5093.17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二、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为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为张军。

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榆林 (略) ,法定代表人为常冬林。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共划分一个标段,经审计部门审定最高投标限价为114.64万元。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六、招标公告发布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少于5日。

七、投标人资质及资审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得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申请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编制

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的发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法定时间。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交信用记录报告,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保函,也可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0〕329号)规定,以“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十、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其成员由专家评委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略) 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选举产生。

十一、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严格执行《 (略) 工程建设综合评标办法(试行)》,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随意变更评审因素和分值设置。

十二、监督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民大厦)进行,按有关 (略) 发改委依法监督。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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