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滴水山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滴水山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滴水山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
传 真:0888-*
通讯地址: (略) 古城区象山路
邮 编:*
项目名称 | 滴水山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永胜县六德乡 |
建设单位 | 三峡 (略) |
评价单位 | 云南 (略) |
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装机交流侧容量40MW(直流侧容量50.00775MW),太阳能电池阵列拟采用575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进行开发,共由14个光伏子方阵组成,其中3.2MW方阵5个、 2.9MW方阵3个、2.6MW方阵6个,光伏电池组件所发电量经320kW组串式逆变器后,接至箱式变压器,升压至交流35kV,由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kV红土地光伏升压站。 | |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以减少洒落,不得污染道路。对粉状粒料堆放应采取防尘布或网遮盖、洒水降尘、袋装等措施,减少由于风力引起的扬尘。施工营场地内车辆应采取低速行驶,道路保持清洁,裸露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 2、废水 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施工。其为避免挖方弃土长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堆置量。光伏阵列区设2个1m3的沉淀池,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工程养护和其它施工环节,严禁外排。在施工营场地内施工生活区旁设1个1m3的隔油池和1个3m3沉淀池,施工人员施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 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一般情况下禁止夜间施工,如特殊情况下必须连续作业时,项目建设方应在周边地区张贴安民告示,并向相关部门报批后,方可开始施工,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 4、固废 废弃土石方: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在场地内回填,不设置弃渣场,禁止乱弃渣。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禁止乱堆乱倒。生活垃圾:在施工营场地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垃圾实行“日产日清”,收集后统一运至附近村寨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置。临时堆土:项目临时堆场选择在项目用地范围无灌木生长区域,严禁新增占地,堆场远离河道,并进行覆盖和拦档。堆存时间较长时,应在堆土期间新增临时撒草措施。 5、植物保护措施 优化设计,尽量保留现有林地;施工中禁止超计划占地,尽可能少占用植被,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征占用林草地要报请林草部门批准后方可占用。施工道路修建时应遵循尽量少破坏地表植被的原则,并结合工程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对施工临时占用部分进行施工后生态恢复,植被恢复主要从生态修复的角度出发,着重考虑植被的水土保持、涵养水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树种和草种尽量选用当地种。光伏方阵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严禁抛荒、撂荒。项目用地不得占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 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避让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加强场内道路边坡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水保措施。 6、动物保护措施 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优化施工占地,减少对树木的砍伐;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降低噪声对动物的影响;一定要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以确保两栖和爬行动物的通道特别是两栖动物的通道畅通;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标志牌、法律宣传等措施进行宣传,严禁猎杀兽类,严禁捕蛇、捉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 运营期: 1、固废 废电池板收集后运至红土地(16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存放,不得露天堆放,最终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回收处理。检修废油用有盖容器盛装后暂存于红土地(16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2、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严格执行《 (略) 林业和草原局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 号),运营期电池组件阵列下方原有植被盖度达到30%以上,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以自然恢复植被为主,不采取开挖补种、更替树种、除草等人工干预措施;原有植被盖度达到20%以上30%以下,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采取补植补种修复植被;原有植被盖度低于20%的,采取人工种草等措施改良植被及土壤条件,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项目区内未设计建设的空地区域,不得破坏原有植被和损毁地表,建设单位可在不影响光伏复合项目运营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制定绿化方案,适度补植补种乡土树种、草种。禁止违法开荒耕地种植农作物。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光伏周围建设好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树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在满足正常运营的同时,须保证电池组件阵列下方不得改变林草地用途,不得裸露地表、硬化或作其他用途。 3、环境风险 在箱变运行过程中,需加强对箱变的巡检维护,针对箱变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分析与检查。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本项目共14个箱式变压器,每个箱式变压器旁设计50L的事故油池,满足最大事故排油量的要求。事故油池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防渗技术要求为:防渗层为至少1 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 cm/s),或至少2 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 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池防渗层应覆盖整个池体。 |
(略) 生态环境局
? 2024年2月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滴水山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
传 真:0888-*
通讯地址: (略) 古城区象山路
邮 编:*
项目名称 | 滴水山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永胜县六德乡 |
建设单位 | 三峡 (略) |
评价单位 | 云南 (略) |
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装机交流侧容量40MW(直流侧容量50.00775MW),太阳能电池阵列拟采用575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进行开发,共由14个光伏子方阵组成,其中3.2MW方阵5个、 2.9MW方阵3个、2.6MW方阵6个,光伏电池组件所发电量经320kW组串式逆变器后,接至箱式变压器,升压至交流35kV,由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kV红土地光伏升压站。 | |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以减少洒落,不得污染道路。对粉状粒料堆放应采取防尘布或网遮盖、洒水降尘、袋装等措施,减少由于风力引起的扬尘。施工营场地内车辆应采取低速行驶,道路保持清洁,裸露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 2、废水 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施工。其为避免挖方弃土长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堆置量。光伏阵列区设2个1m3的沉淀池,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工程养护和其它施工环节,严禁外排。在施工营场地内施工生活区旁设1个1m3的隔油池和1个3m3沉淀池,施工人员施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 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一般情况下禁止夜间施工,如特殊情况下必须连续作业时,项目建设方应在周边地区张贴安民告示,并向相关部门报批后,方可开始施工,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 4、固废 废弃土石方: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在场地内回填,不设置弃渣场,禁止乱弃渣。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禁止乱堆乱倒。生活垃圾:在施工营场地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垃圾实行“日产日清”,收集后统一运至附近村寨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置。临时堆土:项目临时堆场选择在项目用地范围无灌木生长区域,严禁新增占地,堆场远离河道,并进行覆盖和拦档。堆存时间较长时,应在堆土期间新增临时撒草措施。 5、植物保护措施 优化设计,尽量保留现有林地;施工中禁止超计划占地,尽可能少占用植被,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征占用林草地要报请林草部门批准后方可占用。施工道路修建时应遵循尽量少破坏地表植被的原则,并结合工程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对施工临时占用部分进行施工后生态恢复,植被恢复主要从生态修复的角度出发,着重考虑植被的水土保持、涵养水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树种和草种尽量选用当地种。光伏方阵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严禁抛荒、撂荒。项目用地不得占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 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避让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加强场内道路边坡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水保措施。 6、动物保护措施 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优化施工占地,减少对树木的砍伐;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降低噪声对动物的影响;一定要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以确保两栖和爬行动物的通道特别是两栖动物的通道畅通;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标志牌、法律宣传等措施进行宣传,严禁猎杀兽类,严禁捕蛇、捉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 运营期: 1、固废 废电池板收集后运至红土地(16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存放,不得露天堆放,最终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回收处理。检修废油用有盖容器盛装后暂存于红土地(16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2、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严格执行《 (略) 林业和草原局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 号),运营期电池组件阵列下方原有植被盖度达到30%以上,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以自然恢复植被为主,不采取开挖补种、更替树种、除草等人工干预措施;原有植被盖度达到20%以上30%以下,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采取补植补种修复植被;原有植被盖度低于20%的,采取人工种草等措施改良植被及土壤条件,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项目区内未设计建设的空地区域,不得破坏原有植被和损毁地表,建设单位可在不影响光伏复合项目运营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制定绿化方案,适度补植补种乡土树种、草种。禁止违法开荒耕地种植农作物。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光伏周围建设好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树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在满足正常运营的同时,须保证电池组件阵列下方不得改变林草地用途,不得裸露地表、硬化或作其他用途。 3、环境风险 在箱变运行过程中,需加强对箱变的巡检维护,针对箱变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分析与检查。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本项目共14个箱式变压器,每个箱式变压器旁设计50L的事故油池,满足最大事故排油量的要求。事故油池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防渗技术要求为:防渗层为至少1 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 cm/s),或至少2 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 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池防渗层应覆盖整个池体。 |
(略) 生态环境局
? 2024年2月5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