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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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

下列不动产申请房地首次登记已初审,若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夹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异议书面材料(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迎春东路263号,联系电话:*),据此复审。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有关规定,经核准予以登簿发证。

拟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为:千佛社区集体(原谢滩村小学校);

拟登记的不动产坐落为: (略) 夹江县青衣街道千佛社区3组;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千佛社区集体(原谢滩村小学校);

土地面积:1345.17平方米;

建筑面积:431.15平方米;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非住宅;

权利类型:批准拨用/其他。

夹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5日

相关附件:

下列不动产申请房地首次登记已初审,若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夹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异议书面材料(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迎春东路263号,联系电话:*),据此复审。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有关规定,经核准予以登簿发证。

拟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为:千佛社区集体(原谢滩村小学校);

拟登记的不动产坐落为: (略) 夹江县青衣街道千佛社区3组;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千佛社区集体(原谢滩村小学校);

土地面积:1345.17平方米;

建筑面积:431.15平方米;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非住宅;

权利类型:批准拨用/其他。

夹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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