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关于2024年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关于2024年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关于2024年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5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拟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3-*
通讯地址: (略) 红寺堡区综合大楼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红寺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 (略) 红寺堡区城区内 | (略) 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宁夏北国润清 (略) | 主要对西片区内1 (略) 政道路雨水管道共计27345m进行建设,收集路面雨水,将雨水在重力作用下自流至新建的3万m3蓄水池内,排水系统体制为雨污分流制。项目总投资137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7万元,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的防治。 | 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尾气,通过对施工区域设置围挡,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大风天停止作业,临时排土场土方加盖防尘网、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可降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设备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冲洗废水收集至沉淀池内沉淀后回用,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略) 政管网。 (三)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设置施工围挡、并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土等。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提高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并规范和分类堆存建筑垃圾,不得乱堆乱放;生活垃圾需在施工区域设置垃圾箱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弃土运至红寺堡第三供热中心空地暂存,后续综合利用。 (四)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主要为加强环境管理,施工作业应严格控制在施工红线范围内;及时清理现场,使之尽快恢复原状,临时排土场应恢复原状,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道路恢复至原状,注意新旧路面的搭接;恢复绿化隔离带,对蓄水池边坡生态进行恢复。 (五)运营期内主管部门应对管线严格监管,定期对检查井进行清理;初期雨水进入城镇污水管网,后期雨水进入蓄水池内沉淀后可用于城区道路洒水,绿化等;泄洪期应实时观察蓄水池水位,及时泄洪;无洪水或极端暴雨天气情况下不得将蓄水池内雨水排入红柳沟。(三)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
2 | (略) 红寺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 宁夏回族 (略) 红寺堡区城区 | (略) 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宁夏北国润清 (略) | 主要对东片区内1 (略) 政道路雨水管网进行改造,共计23.379km,收集路面雨水,将雨水在重力作用下自流至西南侧红寺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所建3万m3蓄水池内暂存。同时对东片区现状给水管道、天然气管道等进行改迁并对国防光缆施加保护。项目排水系统体制为雨污分流制。项目总投资13263.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5万元,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防治以及后期生态恢复。 | 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尾气,通过对施工区域设置围挡,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大风天停止作业,临时排土场土方加盖防尘网、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可降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设备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冲洗废水收集至沉淀池内沉淀后回用,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略) 政管网。 (三)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设置施工围挡、并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土等。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提高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并规范和分类堆存建筑垃圾,不得乱堆乱放;生活垃圾需在施工区域设置垃圾箱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弃土运至红寺堡第三供热中心空地暂存,后续综合利用。 (四)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主要为加强环境管理,施工作业应严格控制在施工红线范围内;及时清理现场,使之尽快恢复原状,临时排土场应恢复原状,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道路恢复至原状,注意新旧路面的搭接;恢复绿化隔离带。 (五)运营期内主管部门应对管线严格监管,定期对检查井进行清理;初期雨水进入城镇污水管网,后期雨水进入蓄水池内沉淀后可用于城区道路洒水,绿化等;泄洪期应实时观察蓄水池水位,及时泄洪;无洪水或极端暴雨天气情况下不得将蓄水池内雨水排入红柳沟。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关于2024年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5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拟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3-*
通讯地址: (略) 红寺堡区综合大楼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红寺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 (略) 红寺堡区城区内 | (略) 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宁夏北国润清 (略) | 主要对西片区内1 (略) 政道路雨水管道共计27345m进行建设,收集路面雨水,将雨水在重力作用下自流至新建的3万m3蓄水池内,排水系统体制为雨污分流制。项目总投资137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7万元,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的防治。 | 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尾气,通过对施工区域设置围挡,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大风天停止作业,临时排土场土方加盖防尘网、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可降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设备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冲洗废水收集至沉淀池内沉淀后回用,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略) 政管网。 (三)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设置施工围挡、并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土等。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提高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并规范和分类堆存建筑垃圾,不得乱堆乱放;生活垃圾需在施工区域设置垃圾箱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弃土运至红寺堡第三供热中心空地暂存,后续综合利用。 (四)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主要为加强环境管理,施工作业应严格控制在施工红线范围内;及时清理现场,使之尽快恢复原状,临时排土场应恢复原状,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道路恢复至原状,注意新旧路面的搭接;恢复绿化隔离带,对蓄水池边坡生态进行恢复。 (五)运营期内主管部门应对管线严格监管,定期对检查井进行清理;初期雨水进入城镇污水管网,后期雨水进入蓄水池内沉淀后可用于城区道路洒水,绿化等;泄洪期应实时观察蓄水池水位,及时泄洪;无洪水或极端暴雨天气情况下不得将蓄水池内雨水排入红柳沟。(三)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
2 | (略) 红寺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 宁夏回族 (略) 红寺堡区城区 | (略) 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宁夏北国润清 (略) | 主要对东片区内1 (略) 政道路雨水管网进行改造,共计23.379km,收集路面雨水,将雨水在重力作用下自流至西南侧红寺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所建3万m3蓄水池内暂存。同时对东片区现状给水管道、天然气管道等进行改迁并对国防光缆施加保护。项目排水系统体制为雨污分流制。项目总投资13263.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5万元,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防治以及后期生态恢复。 | 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尾气,通过对施工区域设置围挡,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大风天停止作业,临时排土场土方加盖防尘网、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可降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设备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冲洗废水收集至沉淀池内沉淀后回用,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略) 政管网。 (三)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设置施工围挡、并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土等。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提高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并规范和分类堆存建筑垃圾,不得乱堆乱放;生活垃圾需在施工区域设置垃圾箱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弃土运至红寺堡第三供热中心空地暂存,后续综合利用。 (四)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主要为加强环境管理,施工作业应严格控制在施工红线范围内;及时清理现场,使之尽快恢复原状,临时排土场应恢复原状,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道路恢复至原状,注意新旧路面的搭接;恢复绿化隔离带。 (五)运营期内主管部门应对管线严格监管,定期对检查井进行清理;初期雨水进入城镇污水管网,后期雨水进入蓄水池内沉淀后可用于城区道路洒水,绿化等;泄洪期应实时观察蓄水池水位,及时泄洪;无洪水或极端暴雨天气情况下不得将蓄水池内雨水排入红柳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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