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关于个旧市亿鸣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个环复〔2024〕2号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关于个旧市亿鸣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个环复〔2024〕2号
(略) (略) :
你公司报批的《 (略) (略) 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04-*-04-01-*) (略) 大屯街道大黄山,地理坐标(东经:103°17"21.153″,北纬:23°23"15.922″)。设置破碎、粉碎、制粒设备,以采伐、造材、木材加工剩余物为原料,建设一条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5万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9万元,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明确厂区四至界限,建设明晰的围墙或围档。厂区车间及道路地面均硬化处置。生产设施、设备建于封闭厂房内,原料、辅料及产品堆存于封闭厂房或者仓库内,不得露天堆存。装卸原料和转运物料时于封闭厂房内进行,同时设置管道喷淋以降低厂房内无组织粉尘深度。
破碎、粉碎、制粒等产生的粉尘经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定时清扫厂区道路、洒水抑尘,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达标。
(二)规范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废水的收集和管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大屯海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规范设置足够规模的废水收集设施,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加强车辆运输和装卸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认真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脂等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做好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发生转移时,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固废及时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九)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你公司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规划用地时不得规划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编制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和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
四、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试生产前须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排污许可证手续。
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自行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七、项目应与相关规划相符,若相关规划调整变更,项目应根据规划变更内容进行调整或无条件搬迁。
八、请大屯街道办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024年1月3日
(略) (略) :
你公司报批的《 (略) (略) 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04-*-04-01-*) (略) 大屯街道大黄山,地理坐标(东经:103°17"21.153″,北纬:23°23"15.922″)。设置破碎、粉碎、制粒设备,以采伐、造材、木材加工剩余物为原料,建设一条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5万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9万元,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明确厂区四至界限,建设明晰的围墙或围档。厂区车间及道路地面均硬化处置。生产设施、设备建于封闭厂房内,原料、辅料及产品堆存于封闭厂房或者仓库内,不得露天堆存。装卸原料和转运物料时于封闭厂房内进行,同时设置管道喷淋以降低厂房内无组织粉尘深度。
破碎、粉碎、制粒等产生的粉尘经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定时清扫厂区道路、洒水抑尘,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达标。
(二)规范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废水的收集和管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大屯海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规范设置足够规模的废水收集设施,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加强车辆运输和装卸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认真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脂等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做好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发生转移时,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固废及时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九)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你公司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规划用地时不得规划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编制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和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
四、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试生产前须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排污许可证手续。
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自行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七、项目应与相关规划相符,若相关规划调整变更,项目应根据规划变更内容进行调整或无条件搬迁。
八、请大屯街道办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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