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天臣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城市固体废弃物治理再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宜昌天臣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城市固体废弃物治理再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2024年1月22日,宜昌天 (略) 根据《宜昌天 (略) 城市固体废弃物治理再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宜昌天 (略) 城市固体废弃物治理再利用项目位于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北海路8号,项目实际总投资1800万元,利用厂区闲置厂房及空地进行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8375.76m2。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生产 (略) 固体废弃物再利用生产线一条,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处理建筑废弃物30.6万吨/年;年产18万吨0~5mm机制砂、年产10.8万吨5-31.5mm碎石。项目定员15人,两班制,每班8小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时间为30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由湖北 (略) 于2023年9月编写《宜昌天 (略) 城市固体废弃物治理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报告表于2023年9月2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审批通过,关于《宜昌天 (略) 城市固体废弃物治理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宜高环审[2023]25号,2023年9月29日),宜昌天 (略) 城市固体废弃物治理再利用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工建设,2023年11月建成完毕并投入使用。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800万元,环保投资26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宜昌天 (略) 城市固体废弃物治理再利用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及危废暂存间设置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宜昌天 (略) 城市固体废弃物治理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关于宜昌天 (略) 城市固体废弃物治理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件。本次验收核查内容主要为工程建设内容、规模、配套环保设施的核查。由前文分析可知,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1)环保工程变动
废气处理设施变更
环评阶段三级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建成后变更为整个车间顶部都设置了喷淋系统,采用湿法降尘工艺对整个车间进行降尘处理,三级破碎粉尘无组织排放。项目环保设备比原设计废气处理设施更加合理,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废气浓度达标,满足要求。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结合项目变更情况分析,本项目较环评阶段的环保工程,实际取消了三级反击破的布袋除尘有组织排放,改为了车间、设备封闭+湿法除尘的无组织排放,变更后的环保措施更加合理,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没有增加,虽有一定变动,整体变动对环境没有显著影响,因此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根据上述说明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验收条件,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验收要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洗砂废水、洗车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其中洗车废水经过处理后可循环回用,不外排;洗砂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筛分、洗砂工序,不外排;喷淋用水主要以物料带走、自然蒸发等形式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办公生活,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临江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
项目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至厂区原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二)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给料机、破碎机、筛分机、洗砂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所有高噪声生产设备室内布置;生产车间内设置隔音棉,厂界处安装隔音墙;针对颚式破碎机单独安装隔音棉等降噪措施降噪后,厂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三)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道路运输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项目所有生产车间、生产线、道路、物料堆放区均设置了有效的废气处理措施,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规范生产的前提下,项目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排放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泥饼暂存于泥饼贮存库(90m2),最大贮存量为350t,定期清运,贮存地面已做防水防渗处理,底部已设置排水沟,多余渗滤液回流至絮凝沉淀罐,泥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标准要求进行管理;沉淀池底泥每年定期清理,采用人工清理方式,及清及运,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标准要求进行管理;机修废液暂存于危废贮存间,面积为5m2,最大贮存量为0.4t/a,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点已采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扬散等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排放情况
1.废水治理设施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洗砂废水、洗车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其中洗车废水经过处理后可循环回用,不外排;洗砂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筛分、洗砂工序,不外排;喷淋用水主要以物料带走、自然蒸发等形式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办公生活,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临江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长江。生活污水依托 (略) 化粪池处 (略) 政管网,废水排放口监测由 (略) 负责。
项目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至厂区原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2.厂界噪声治理设施及排放情况
项目运行期噪声项目主要高噪声源为给料机、破碎机、筛分机、洗砂机等设备,经监测,项目区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治理设施及排放情况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泥饼暂存于泥饼贮存库(90m2),最大贮存量为350t,定期清运,贮存地面已做防水防渗处理,底部已设置排水沟,多余渗滤液回流至絮凝沉淀罐,泥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标准要求进行管理;沉淀池底泥每年定期清理,采用人工清理方式,及清及运,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标准要求进行管理;机修废液暂存于危废贮存间,面积为5m2,最大贮存量为0.4t/a,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点已采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扬散等措施。
4.废气治理设施及排放情况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无组织颗粒物。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对周边环境不造成不良影响。
六、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及调查,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控制水平,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2024年1月22日,宜昌天 (略) 根据《宜昌天 (略) 城市固体废弃物治理再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宜昌天 (略) 城市固体废弃物治理再利用项目位于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北海路8号,项目实际总投资1800万元,利用厂区闲置厂房及空地进行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8375.76m2。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生产 (略) 固体废弃物再利用生产线一条,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处理建筑废弃物30.6万吨/年;年产18万吨0~5mm机制砂、年产10.8万吨5-31.5mm碎石。项目定员15人,两班制,每班8小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时间为30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由湖北 (略) 于2023年9月编写《宜昌天 (略) 城市固体废弃物治理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报告表于2023年9月2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审批通过,关于《宜昌天 (略) 城市固体废弃物治理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宜高环审[2023]25号,2023年9月29日),宜昌天 (略) 城市固体废弃物治理再利用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工建设,2023年11月建成完毕并投入使用。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800万元,环保投资26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宜昌天 (略) 城市固体废弃物治理再利用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及危废暂存间设置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宜昌天 (略) 城市固体废弃物治理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关于宜昌天 (略) 城市固体废弃物治理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件。本次验收核查内容主要为工程建设内容、规模、配套环保设施的核查。由前文分析可知,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1)环保工程变动
废气处理设施变更
环评阶段三级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建成后变更为整个车间顶部都设置了喷淋系统,采用湿法降尘工艺对整个车间进行降尘处理,三级破碎粉尘无组织排放。项目环保设备比原设计废气处理设施更加合理,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废气浓度达标,满足要求。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结合项目变更情况分析,本项目较环评阶段的环保工程,实际取消了三级反击破的布袋除尘有组织排放,改为了车间、设备封闭+湿法除尘的无组织排放,变更后的环保措施更加合理,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没有增加,虽有一定变动,整体变动对环境没有显著影响,因此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根据上述说明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验收条件,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验收要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洗砂废水、洗车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其中洗车废水经过处理后可循环回用,不外排;洗砂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筛分、洗砂工序,不外排;喷淋用水主要以物料带走、自然蒸发等形式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办公生活,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临江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
项目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至厂区原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二)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给料机、破碎机、筛分机、洗砂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所有高噪声生产设备室内布置;生产车间内设置隔音棉,厂界处安装隔音墙;针对颚式破碎机单独安装隔音棉等降噪措施降噪后,厂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三)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道路运输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项目所有生产车间、生产线、道路、物料堆放区均设置了有效的废气处理措施,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规范生产的前提下,项目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排放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泥饼暂存于泥饼贮存库(90m2),最大贮存量为350t,定期清运,贮存地面已做防水防渗处理,底部已设置排水沟,多余渗滤液回流至絮凝沉淀罐,泥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标准要求进行管理;沉淀池底泥每年定期清理,采用人工清理方式,及清及运,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标准要求进行管理;机修废液暂存于危废贮存间,面积为5m2,最大贮存量为0.4t/a,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点已采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扬散等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排放情况
1.废水治理设施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洗砂废水、洗车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其中洗车废水经过处理后可循环回用,不外排;洗砂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筛分、洗砂工序,不外排;喷淋用水主要以物料带走、自然蒸发等形式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办公生活,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临江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长江。生活污水依托 (略) 化粪池处 (略) 政管网,废水排放口监测由 (略) 负责。
项目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至厂区原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2.厂界噪声治理设施及排放情况
项目运行期噪声项目主要高噪声源为给料机、破碎机、筛分机、洗砂机等设备,经监测,项目区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治理设施及排放情况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泥饼暂存于泥饼贮存库(90m2),最大贮存量为350t,定期清运,贮存地面已做防水防渗处理,底部已设置排水沟,多余渗滤液回流至絮凝沉淀罐,泥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标准要求进行管理;沉淀池底泥每年定期清理,采用人工清理方式,及清及运,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标准要求进行管理;机修废液暂存于危废贮存间,面积为5m2,最大贮存量为0.4t/a,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点已采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扬散等措施。
4.废气治理设施及排放情况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无组织颗粒物。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对周边环境不造成不良影响。
六、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及调查,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控制水平,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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