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改建先进核技术应用研究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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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改建先进核技术应用研究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5日我局拟 (略) 近代物理研究所改建先进核技术应用研究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安科)

通讯地址: (略) 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68号名城广场4号楼1216室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近代物理研究所改建先进核技术应用研究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

(略) 城关区南昌路 509 号 2 号楼负一层

(略) 近代物理研究所

四川瑞 (略)

(略) 近代物理研究所改建先进核技术应用研究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建设地 (略) (略) 城关区南昌路509号2号楼负一层,拟将位于2号楼负一层的闲置用房改建成1处*级放化实验室(小动物PET)和1处先进核能物理实验室。其中,*级放化实验室(小动物PET)内使用放射性同位素68Ga、18F、89Zr、225Ac、221At和223Ra开展肿瘤动物模型的显像诊断和标记实验。*级放化实验室(小动物PET)总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74×107Bq,属于*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先进核能物理实验室内使用放射性同位素238U和232Th开展模拟乏燃料的制备、测试分析及工艺实验。先进核能物理实验室总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9×107Bq,属于*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总投资8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9.8%。

该项目实施可能对大气、辐射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落实辐射环境管控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确保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标准要求。辐射工作场所应严格划定控制区、监督区,将*级放化实验室(小动物PET)的实验室区域、冰柜,先进核能物理实验室的操作间、检测室等设为控制区,控制区边界为实体边界,控制区出入口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采取出入许可及出入口控制系统限制人员出入控制区,将缓冲间等划为监督区,监督区采取出入管理措施,限制人员出入;工作场所控制区墙面、地面、工作台面等采用易清洗、易去污材料,减少表面污染;工作场所设置标识导向、门禁管理系统;工作人员进入和离开工作场所控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行表面去污,并检测表面污染水平。(二)落实辐射监测管理要求。配备固定式、便携式X-γ辐射监测仪、表面沾污仪及个人剂量报警仪等必要的辐射监测仪器,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及区域环境安全。建立辐射环境监测制度,加强项目运行期间工作场所、周围环境的辐射水平监测并归档。严格落实个人剂量监测与管理制度,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并长期保存;工作场所配备防水手套、屏蔽运输器、托盘、长柄镊子等防护、应急及去污用品;配备相应的铅橡胶衣、围裙、围脖、橡胶帽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洁净衣、护目镜、口罩、鞋套、医用手套等辐射防护用品。按照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本项目确定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管理限值为5mSv。(三)落实辐射安全规章制度。高度重视辐射环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专职管理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并落实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设备检修维护、辐射防护及安全保卫等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制定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区域辐射环境安全。相关管理及工作人员须参加相应级别的辐射安全培训和考核,严格持证上岗。(四)落实“三废”治理措施。项目工作场所设计5套独立排风系统,放射性工作区域与其它非放射性工作区域不混用,排风管道设置止回阀,工作场所产生的废气经由排风系统排至2号楼室外,在排风风管末端配置高效排风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二级处理设施,过滤器及活性炭更换频次每年不得少于2次。本项目不设排水管道,产生含放射性同位素的废水包括放射性药品操作过程中的器皿的清洗和应急状态下的清洗用水,器皿清洗废水收集于铅桶,含短半衰期核素的放射性废水暂存超过十个半衰期后,经检测达标作为普通废水进行排放,含长半衰期核素的放射性废水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急状态下的清洗用水,要求在实验开始前在地面敷设一次性吸水垫,将产生的放射性废液转移至吸水垫等材料上,转化成放射性固废进行处置;本项目放射性固废包括小动物产生的排泄物、小动物尸体、接触了放射性药物的一次性注射器、针头、手套、药棉、清洁抹布及放射性药物药瓶、废气排放口设置的活性炭过滤器等,放射性固体废物采用专用塑料包装袋专门收集,包装袋要标明收贮时间、种类及数量等内容,转移至带铅屏蔽的冰柜内,衰变至清洁解控水平后,除动物尸体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外,其它固废按照一般固废处置。项目产生的非放射性废物按照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拉 (略)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处置。

相关要求:(一)加大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落实环保制度,规范验收程序。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三)加强运行管理,强化日常监督。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单位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5日我局拟 (略) 近代物理研究所改建先进核技术应用研究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安科)

通讯地址: (略) 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68号名城广场4号楼1216室

邮 编:*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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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近代物理研究所改建先进核技术应用研究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

(略) 城关区南昌路 509 号 2 号楼负一层

(略) 近代物理研究所

四川瑞 (略)

(略) 近代物理研究所改建先进核技术应用研究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建设地 (略) (略) 城关区南昌路509号2号楼负一层,拟将位于2号楼负一层的闲置用房改建成1处*级放化实验室(小动物PET)和1处先进核能物理实验室。其中,*级放化实验室(小动物PET)内使用放射性同位素68Ga、18F、89Zr、225Ac、221At和223Ra开展肿瘤动物模型的显像诊断和标记实验。*级放化实验室(小动物PET)总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74×107Bq,属于*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先进核能物理实验室内使用放射性同位素238U和232Th开展模拟乏燃料的制备、测试分析及工艺实验。先进核能物理实验室总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9×107Bq,属于*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总投资8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9.8%。

该项目实施可能对大气、辐射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落实辐射环境管控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确保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标准要求。辐射工作场所应严格划定控制区、监督区,将*级放化实验室(小动物PET)的实验室区域、冰柜,先进核能物理实验室的操作间、检测室等设为控制区,控制区边界为实体边界,控制区出入口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采取出入许可及出入口控制系统限制人员出入控制区,将缓冲间等划为监督区,监督区采取出入管理措施,限制人员出入;工作场所控制区墙面、地面、工作台面等采用易清洗、易去污材料,减少表面污染;工作场所设置标识导向、门禁管理系统;工作人员进入和离开工作场所控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行表面去污,并检测表面污染水平。(二)落实辐射监测管理要求。配备固定式、便携式X-γ辐射监测仪、表面沾污仪及个人剂量报警仪等必要的辐射监测仪器,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及区域环境安全。建立辐射环境监测制度,加强项目运行期间工作场所、周围环境的辐射水平监测并归档。严格落实个人剂量监测与管理制度,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并长期保存;工作场所配备防水手套、屏蔽运输器、托盘、长柄镊子等防护、应急及去污用品;配备相应的铅橡胶衣、围裙、围脖、橡胶帽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洁净衣、护目镜、口罩、鞋套、医用手套等辐射防护用品。按照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本项目确定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管理限值为5mSv。(三)落实辐射安全规章制度。高度重视辐射环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专职管理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并落实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设备检修维护、辐射防护及安全保卫等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制定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区域辐射环境安全。相关管理及工作人员须参加相应级别的辐射安全培训和考核,严格持证上岗。(四)落实“三废”治理措施。项目工作场所设计5套独立排风系统,放射性工作区域与其它非放射性工作区域不混用,排风管道设置止回阀,工作场所产生的废气经由排风系统排至2号楼室外,在排风风管末端配置高效排风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二级处理设施,过滤器及活性炭更换频次每年不得少于2次。本项目不设排水管道,产生含放射性同位素的废水包括放射性药品操作过程中的器皿的清洗和应急状态下的清洗用水,器皿清洗废水收集于铅桶,含短半衰期核素的放射性废水暂存超过十个半衰期后,经检测达标作为普通废水进行排放,含长半衰期核素的放射性废水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急状态下的清洗用水,要求在实验开始前在地面敷设一次性吸水垫,将产生的放射性废液转移至吸水垫等材料上,转化成放射性固废进行处置;本项目放射性固废包括小动物产生的排泄物、小动物尸体、接触了放射性药物的一次性注射器、针头、手套、药棉、清洁抹布及放射性药物药瓶、废气排放口设置的活性炭过滤器等,放射性固体废物采用专用塑料包装袋专门收集,包装袋要标明收贮时间、种类及数量等内容,转移至带铅屏蔽的冰柜内,衰变至清洁解控水平后,除动物尸体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外,其它固废按照一般固废处置。项目产生的非放射性废物按照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拉 (略)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处置。

相关要求:(一)加大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落实环保制度,规范验收程序。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三)加强运行管理,强化日常监督。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单位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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