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宁县宾亨镇材料堆场、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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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宁县宾亨镇材料堆场、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的批复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宁县宾亨镇材料

堆场、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的批复

广东葛洲坝 (略) :

  你公司报来的《临时用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4〕1 号)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临 (略) 广宁县宾亨镇江西村、寺湾村7.8781公顷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临时用地由12个地块组成,其中水田6.430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4.2961公顷)、果园0.1086公顷、竹林地0.2474公顷、其他草地0.0538公顷、公路用地0.0808公顷、农村道路0.1171公顷、坑塘水面0.4092公顷、沟渠0.2022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0201公顷、田坎0.0503公顷、建制镇0.1584公顷。不得超出批准用地范围使用临时用地。

  二、该临时用地用途为材料堆场、施工便道,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批准用途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使用临时用地。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你公司须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做好土地复垦工作。

  四、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临时用地上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造成无法恢复原种植条件的行为。如因规划建设需要,须无条件服从并交还土地。

  五、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3月1日止。请你公司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向广宁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

  六、你公司须按规定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9日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宁县宾亨镇材料堆场、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的批复(肇自然资管制临〔2024〕3号).pdf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宁县宾亨镇材料

堆场、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的批复

广东葛洲坝 (略) :

  你公司报来的《临时用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4〕1 号)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临 (略) 广宁县宾亨镇江西村、寺湾村7.8781公顷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临时用地由12个地块组成,其中水田6.430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4.2961公顷)、果园0.1086公顷、竹林地0.2474公顷、其他草地0.0538公顷、公路用地0.0808公顷、农村道路0.1171公顷、坑塘水面0.4092公顷、沟渠0.2022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0201公顷、田坎0.0503公顷、建制镇0.1584公顷。不得超出批准用地范围使用临时用地。

  二、该临时用地用途为材料堆场、施工便道,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批准用途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使用临时用地。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你公司须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做好土地复垦工作。

  四、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临时用地上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造成无法恢复原种植条件的行为。如因规划建设需要,须无条件服从并交还土地。

  五、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3月1日止。请你公司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向广宁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

  六、你公司须按规定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9日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宁县宾亨镇材料堆场、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的批复(肇自然资管制临〔2024〕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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