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园区至大源村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发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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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园区至大源村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发包公告


发包序号:浙大建招A*号

一、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空港园区至大源村道路建设工程 (以下简称为“本项目”),已经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0-*-04-01-*,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项目发包人为南明山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挂“最多跑一次”中心牌子)(以下简称为“发包人”)。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丽政发〔2019〕6号)、《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限额标准以下工程施工发包实施细则》(丽经开〔2023〕101号)文件精神,现对本项目施工采用公开“两随机”随机方式进行发包确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与发包范围

1.工程概况

本项目空港园区至大源村道路建设工程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源村。建设沥青道路约403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路基土石方工程、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安全设施等内容。

本项目施工发包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

2.标段划分及工期

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发包控制价:*.00元。

4.发包下浮率范围为:8.0%-12.9%。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施工发包要求投标人资格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或发包文件索取)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之报名截止时间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至浙江大兴建设 (略) 一楼108室招标代理部获取发包文件。纸质发包文件工本费300元人民币。联系人:陈龙娇,联系电话:0578-*/*。

五、报名(或资格审查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0日14时30分。

2.资格审查文件送达地点:浙江大兴建设 (略) 一楼112开标室( (略) 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六、定标

1.定标方式:公开“两随机”。

2.定标时间:入围单位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入围单位)。

3.定标地点:浙江大兴建设 (略) 一楼112开标室( (略) 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七、定标会议相关要求

定标会议时,投标人的到场人员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若是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若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八、结算方式

1、根据本项目的发包控制价、中标下浮率所确定的发包价为合同总价。承包人按施工图和相关施工和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2、工程量的确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计量、监理工程师核准、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实调整(或增减)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数量:

(1)发包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

(2)发包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增减的工程量清单子目;

(3)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

(4)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

(5)发包人要求增加施工图纸之外与该工程有关联的其他工程量清单子目及数量;

3、结算单价按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所列的单价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时若出现新增单价应按审核时的预算编制办法及信息价进行组价,并按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和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网址:http://**)网上发布。

十、联系人及电话

发包人:南明山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挂“最多跑一次”中心牌子)

地 址: (略) 莲都区绿谷大道50号

联系人:张继杰

电 话:057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 (略)

地 址: (略) 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联系人:林波军、陈龙娇、陈丽宇

电 话:0578-*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2月4日



发包序号:浙大建招A*号

一、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空港园区至大源村道路建设工程 (以下简称为“本项目”),已经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0-*-04-01-*,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项目发包人为南明山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挂“最多跑一次”中心牌子)(以下简称为“发包人”)。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丽政发〔2019〕6号)、《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限额标准以下工程施工发包实施细则》(丽经开〔2023〕101号)文件精神,现对本项目施工采用公开“两随机”随机方式进行发包确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与发包范围

1.工程概况

本项目空港园区至大源村道路建设工程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源村。建设沥青道路约403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路基土石方工程、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安全设施等内容。

本项目施工发包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

2.标段划分及工期

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发包控制价:*.00元。

4.发包下浮率范围为:8.0%-12.9%。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施工发包要求投标人资格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或发包文件索取)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之报名截止时间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至浙江大兴建设 (略) 一楼108室招标代理部获取发包文件。纸质发包文件工本费300元人民币。联系人:陈龙娇,联系电话:0578-*/*。

五、报名(或资格审查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0日14时30分。

2.资格审查文件送达地点:浙江大兴建设 (略) 一楼112开标室( (略) 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六、定标

1.定标方式:公开“两随机”。

2.定标时间:入围单位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入围单位)。

3.定标地点:浙江大兴建设 (略) 一楼112开标室( (略) 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七、定标会议相关要求

定标会议时,投标人的到场人员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若是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若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八、结算方式

1、根据本项目的发包控制价、中标下浮率所确定的发包价为合同总价。承包人按施工图和相关施工和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2、工程量的确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计量、监理工程师核准、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实调整(或增减)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数量:

(1)发包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

(2)发包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增减的工程量清单子目;

(3)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

(4)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

(5)发包人要求增加施工图纸之外与该工程有关联的其他工程量清单子目及数量;

3、结算单价按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所列的单价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时若出现新增单价应按审核时的预算编制办法及信息价进行组价,并按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和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网址:http://**)网上发布。

十、联系人及电话

发包人:南明山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挂“最多跑一次”中心牌子)

地 址: (略) 莲都区绿谷大道50号

联系人:张继杰

电 话:057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 (略)

地 址: (略) 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联系人:林波军、陈龙娇、陈丽宇

电 话:0578-*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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