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林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林州市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林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略) (略)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4】79号)的有关规定,现于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2 (略) (略)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通过公关媒体告知、张贴公告的形式征求当地公众的意见。
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一、环境空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有:
焚烧烟气: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有烟尘(颗粒物)、酸性气体(SO2、HCl、HF、NOx 等)、重金属(Pb、Hg、Cd等)和有机毒性污染物二噁英类物质等。
恶臭:厂内恶臭主要来源于垃圾卸料、垃圾输送系统及垃圾贮存池、渗滤液处理站、餐厨垃圾处理线、飞灰暂存间等,主要成分为NH3和H2S。
非*烷总烃:餐厨垃圾处理线粗油脂提取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
粉尘:料仓粉尘、炉渣出渣和装车粉尘。
(1)烟气污染源
改建工程焚烧烟气依托现有“SNCR炉内脱氮+半干式反应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SCR脱硝装置”的烟气处理工艺(含石灰浆制备系统和脱硝氨水储存系统),去除焚烧烟气中NOX、SO2、HCl、HF等酸性气体,以及烟尘、二噁英类、重金属、NH3等污染物,烟囱为双内筒集束筒式干烟囱(1用1预留),烟囱内筒出口高度为100m,每个内筒出口内径为1.80m,烟气在线监测与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联网,可保证焚烧烟气的达标排放。
(2)恶臭污染源
厂内恶臭主要来源于垃圾卸料、垃圾输送系统及垃圾贮存池、渗滤液处理站、餐厨垃圾处理线等,主要采取下述控制措施:
1)在卸料大厅进、出口处设置空气幕,以防臭气外逸。
2)垃圾卸料、垃圾输送系统及垃圾贮存池等采用密闭设计,垃圾贮存池和垃圾输送系统采用负压运行方式,贮坑内空气通过一次风机(抽风量为65000m3/h)全部抽到炉膛作为助燃空气,负压数据在线显示,纳入分散控制系统(DCS)监控,如压力大于-10Pa,备用通风装置及辅助除臭系统启动。
3)当出现焚烧炉检修或因其他工况导致垃圾贮坑出现负压不够的情况,备用通风装置及辅助除臭系统启动,垃圾贮坑臭气经辅助除臭系统的活性炭除臭装置(除臭装置的处理能力需保证能满足臭气不外泄)吸附过滤后排至高空。垃圾贮坑现有1套备用通风装置及辅助除臭系统,现有活性炭为一级吸附,本次改建新增一级活性炭,改为二级活性炭吸附,风机风量可以达到*Nm3/h,吸附塔中活性炭充装量为16吨。
4)垃圾渗滤液收集室由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泵房及走廊组成,这些区域将产生大量的臭气。因此在渗滤液收集室空间设置送、排风口,送风机送入新鲜空气,排风机将此空间产生的臭气引入到垃圾池,通过一次风机吸入焚烧炉内燃烧、分解。
5)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消化池、污泥脱水间、膜处理车间等产生恶臭气体的车间均采用密封负压收集方式,通过1台风量10000Nm3/h的风机将恶臭气体作为一次风抽入焚烧炉内燃烧、分解。在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渗滤液处理站的恶臭气体通过风机抽入垃圾坑,最终经过二级活性炭除臭系统处理后排放。
6)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内的主要设备及水池均为密闭运行,并在关键的过料设备上接除臭风管对废气进行及时收集,在卸料斗、处理车间、除渣间等容易累积、散发废气的点或面,合理布设废气收集管,通过负压作用对废气捕集,废气引入备用二级活性炭除臭系统处理后排放,单级活性炭吸附效率80%,二级为96%,能够处理达标。
7)飞灰暂存间恶臭气体采用喷淋吸收塔对飞灰暂存间恶臭进行处理,吸收液为稀硫酸,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8)其他环节设除臭剂喷洒装置:在厂内垃圾运输道路、垃圾倾卸厅、垃圾运输车洗车点、污水处理站等位置设除臭剂喷洒装置,消除渗滤液滴漏过程中所散发的臭味。
(3)非*烷总烃
餐厨垃圾处理线粗油脂提取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同恶臭废气经车间整体抽风系统一起送至二级活性炭除臭系统处理后排放。
(4)粉尘
料仓粉尘采用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炉渣出渣和装车粉尘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水环境
现有工程产生的废污水主要有垃圾渗滤液、汽轮机组等冷却系统的排水、化学废水(反洗废水、反渗透废水)、锅炉排污、各类冲洗废水(包括垃圾卸料平台、道路、垃圾车冲洗水、车间冲洗水等)、除臭系统排水、三相分离机排水、初期雨水,以及厂区职工生活污水等。根据各类污水的水污染物特性和浓度特点,该项目设置预处理+高效UASB厌氧反应器/UASB厌氧反应器+A/O工艺和MBR膜系统+NF纳滤膜系统+反渗透的处理工艺对厂内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及其他废水进行处理,各类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浓液用于石灰浆制备或回喷入炉;化水站反洗废水和反渗透废水属于低浓度废水,可以直接排入污水管网;冷却排污水属于清洁排污水,部分回用,部分排放。
本次改建废水变化主要为垃圾渗滤液的减少以及新增采暖系统用水导致增加化学废水(反洗废水、反渗透废水)产生量,其他用水均不发生变化。化学废水(反洗废水、反渗透废水)属于低浓度废水,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林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要求,部分纳管排放,部分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声环境
现有工程噪声源主要为锅炉给水泵、引风机、汽轮发电机、空压机等运转设备,现有工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从声源上降噪
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各类机泵、风机均设置单独基础和加设减振垫;各种泵的进、出口均采用减振软接头。
(2)从传播途径上降噪
风机安装带减振底座,安装位置具有减振台基础,排风管道进出口加柔性软接头;风机或排气口加设风机隔声罩;高噪声生产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内或采取相应隔声措施。
(3)合理布局
主要高噪声生产设备布置在厂区中部,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置原则,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或厂界。在车间、厂区周围建设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如围墙,减少对车间外或厂区外声环境的影响,种植一定的乔木、灌木林,亦有利于减少噪声污染。
(4)加强管理
平时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良好运转,减轻运行噪声强度,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改建除新增烟气余热回收及库房采暖系统外,其余生产设备和公辅设施均利用现有,主要噪声治理措施为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
四、固体废物
改建工程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炉渣外委资源化综合利用;飞灰稳定化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的要求后,运送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专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废水处理站污泥、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膜组件、杂质和残渣回焚烧炉处置;粗油脂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定期外售,不外排;备用除臭系统废活性炭、除尘系统废布袋、废机油、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废滤膜组件、废催化剂、实验室废液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各项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
联系人:张增辉
联系电话:*
(略) (略)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4】79号)的有关规定,现于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2 (略) (略)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通过公关媒体告知、张贴公告的形式征求当地公众的意见。
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一、环境空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有:
焚烧烟气: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有烟尘(颗粒物)、酸性气体(SO2、HCl、HF、NOx 等)、重金属(Pb、Hg、Cd等)和有机毒性污染物二噁英类物质等。
恶臭:厂内恶臭主要来源于垃圾卸料、垃圾输送系统及垃圾贮存池、渗滤液处理站、餐厨垃圾处理线、飞灰暂存间等,主要成分为NH3和H2S。
非*烷总烃:餐厨垃圾处理线粗油脂提取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
粉尘:料仓粉尘、炉渣出渣和装车粉尘。
(1)烟气污染源
改建工程焚烧烟气依托现有“SNCR炉内脱氮+半干式反应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SCR脱硝装置”的烟气处理工艺(含石灰浆制备系统和脱硝氨水储存系统),去除焚烧烟气中NOX、SO2、HCl、HF等酸性气体,以及烟尘、二噁英类、重金属、NH3等污染物,烟囱为双内筒集束筒式干烟囱(1用1预留),烟囱内筒出口高度为100m,每个内筒出口内径为1.80m,烟气在线监测与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联网,可保证焚烧烟气的达标排放。
(2)恶臭污染源
厂内恶臭主要来源于垃圾卸料、垃圾输送系统及垃圾贮存池、渗滤液处理站、餐厨垃圾处理线等,主要采取下述控制措施:
1)在卸料大厅进、出口处设置空气幕,以防臭气外逸。
2)垃圾卸料、垃圾输送系统及垃圾贮存池等采用密闭设计,垃圾贮存池和垃圾输送系统采用负压运行方式,贮坑内空气通过一次风机(抽风量为65000m3/h)全部抽到炉膛作为助燃空气,负压数据在线显示,纳入分散控制系统(DCS)监控,如压力大于-10Pa,备用通风装置及辅助除臭系统启动。
3)当出现焚烧炉检修或因其他工况导致垃圾贮坑出现负压不够的情况,备用通风装置及辅助除臭系统启动,垃圾贮坑臭气经辅助除臭系统的活性炭除臭装置(除臭装置的处理能力需保证能满足臭气不外泄)吸附过滤后排至高空。垃圾贮坑现有1套备用通风装置及辅助除臭系统,现有活性炭为一级吸附,本次改建新增一级活性炭,改为二级活性炭吸附,风机风量可以达到*Nm3/h,吸附塔中活性炭充装量为16吨。
4)垃圾渗滤液收集室由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泵房及走廊组成,这些区域将产生大量的臭气。因此在渗滤液收集室空间设置送、排风口,送风机送入新鲜空气,排风机将此空间产生的臭气引入到垃圾池,通过一次风机吸入焚烧炉内燃烧、分解。
5)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消化池、污泥脱水间、膜处理车间等产生恶臭气体的车间均采用密封负压收集方式,通过1台风量10000Nm3/h的风机将恶臭气体作为一次风抽入焚烧炉内燃烧、分解。在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渗滤液处理站的恶臭气体通过风机抽入垃圾坑,最终经过二级活性炭除臭系统处理后排放。
6)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内的主要设备及水池均为密闭运行,并在关键的过料设备上接除臭风管对废气进行及时收集,在卸料斗、处理车间、除渣间等容易累积、散发废气的点或面,合理布设废气收集管,通过负压作用对废气捕集,废气引入备用二级活性炭除臭系统处理后排放,单级活性炭吸附效率80%,二级为96%,能够处理达标。
7)飞灰暂存间恶臭气体采用喷淋吸收塔对飞灰暂存间恶臭进行处理,吸收液为稀硫酸,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8)其他环节设除臭剂喷洒装置:在厂内垃圾运输道路、垃圾倾卸厅、垃圾运输车洗车点、污水处理站等位置设除臭剂喷洒装置,消除渗滤液滴漏过程中所散发的臭味。
(3)非*烷总烃
餐厨垃圾处理线粗油脂提取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同恶臭废气经车间整体抽风系统一起送至二级活性炭除臭系统处理后排放。
(4)粉尘
料仓粉尘采用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炉渣出渣和装车粉尘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水环境
现有工程产生的废污水主要有垃圾渗滤液、汽轮机组等冷却系统的排水、化学废水(反洗废水、反渗透废水)、锅炉排污、各类冲洗废水(包括垃圾卸料平台、道路、垃圾车冲洗水、车间冲洗水等)、除臭系统排水、三相分离机排水、初期雨水,以及厂区职工生活污水等。根据各类污水的水污染物特性和浓度特点,该项目设置预处理+高效UASB厌氧反应器/UASB厌氧反应器+A/O工艺和MBR膜系统+NF纳滤膜系统+反渗透的处理工艺对厂内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及其他废水进行处理,各类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浓液用于石灰浆制备或回喷入炉;化水站反洗废水和反渗透废水属于低浓度废水,可以直接排入污水管网;冷却排污水属于清洁排污水,部分回用,部分排放。
本次改建废水变化主要为垃圾渗滤液的减少以及新增采暖系统用水导致增加化学废水(反洗废水、反渗透废水)产生量,其他用水均不发生变化。化学废水(反洗废水、反渗透废水)属于低浓度废水,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林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要求,部分纳管排放,部分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声环境
现有工程噪声源主要为锅炉给水泵、引风机、汽轮发电机、空压机等运转设备,现有工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从声源上降噪
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各类机泵、风机均设置单独基础和加设减振垫;各种泵的进、出口均采用减振软接头。
(2)从传播途径上降噪
风机安装带减振底座,安装位置具有减振台基础,排风管道进出口加柔性软接头;风机或排气口加设风机隔声罩;高噪声生产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内或采取相应隔声措施。
(3)合理布局
主要高噪声生产设备布置在厂区中部,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置原则,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或厂界。在车间、厂区周围建设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如围墙,减少对车间外或厂区外声环境的影响,种植一定的乔木、灌木林,亦有利于减少噪声污染。
(4)加强管理
平时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良好运转,减轻运行噪声强度,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改建除新增烟气余热回收及库房采暖系统外,其余生产设备和公辅设施均利用现有,主要噪声治理措施为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
四、固体废物
改建工程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炉渣外委资源化综合利用;飞灰稳定化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的要求后,运送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专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废水处理站污泥、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膜组件、杂质和残渣回焚烧炉处置;粗油脂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定期外售,不外排;备用除臭系统废活性炭、除尘系统废布袋、废机油、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废滤膜组件、废催化剂、实验室废液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各项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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