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开化段自行验收公示
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开化段自行验收公示
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开化段)自行验收公示
2023年7月27日,衢州城发 (略) 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在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开化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开化县交通运输局(实施机构)、衢州城发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设计单位)、中交第 (略) (施工单位)、浙江 (略) (监理单位)、浙江 (略) (环境监理单位和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建设 (略) ,沿线经过龙游、衢江、柯城、常山、开化,包括主线和4条连接线,总长度约132.8公里。本次验收内容为351国道开化段,主要内容为: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开化段)(即主线起讫桩号K94+315-K103+230、连接线桩号JK0+000-JK6+496.5),线路长度为15.412公里(其中主线长度8.915公里,连接线长度6.497公里),包含开化马尪溪服务站,无收费站,K103+230-K105+212(利用段)、华阳村下星口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2.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17年12月21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7]131号”批准该项目立项;2018年5月,企业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351 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6月20日,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环境保护厅)以“浙环建[2018]25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该工程开化段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建设期间由浙江 (略) 负责项目环境监理,并出具了《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开化段)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
公 (略) 交通规 (略) ( (略) (略) )负责本工程声屏障、环境保护及绿化景观专项设计,并按设计要求予以实施。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91.3万,占总投资的0.97%。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项目(开化段),主要内容为: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开化段)(即主线起讫桩号K94+315-K103+230、连接线桩号JK0+000-JK6+496.5),线路长度为15.412公里(其中主线长度8.915公里,连接线长度6.497公里),包含开化马尪溪服务站,无收费站;因华阳村下星口路段利用现有路线,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变动:
由环评中隔音窗变为声屏障,现有监测数据显示各敏感点噪声达标。
华阳村下星口路段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利用现有路线,敏感点减少1处。
对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更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要求,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根据监理报告及验收报告:
1. 废水
(1)施工期食宿问题在周围临时租房解决,营地设临时厕所和化粪池;
(2)施工材料堆放地设篷布遮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的污染;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在非农业用水季节施工;
(4)含油废水、施工泥浆水和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等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运输车辆和流动机械等冲洗、工地抑尘降尘喷洒用水,不外排。
2.废气
(1)加强汽车、施工机械维护,合理安排运行时间,保证其正常安全运行;
(2)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3)施工道路洒水抑尘,敏感路段增加清扫和洒水频次;
(4)粉状材料采用罐装或袋装,加盖篷布,禁止超载;
(5)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入库、入池,加盖篷布;余土及建筑垃圾集中堆放,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防护措施。
3.噪声
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开化段)实际共有8处声环境敏感点,其中主线有6处声环境敏感点,连接线2处声环境敏感点,全部为一般居民点。
(1)加强管理,文明生产,严格控制高噪音机械设备的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昼间非休息时间进行;
(2)使用低噪声设备及低噪声施工方法,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声污染源管理,毗邻居住区的高噪声设备作业区域周围设置围挡隔声。
4.固废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工程废弃物及时收集,能利用部分回填利用,不能利用的多余弃渣及时清运。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植物保护措施
①加强对承包商的环保教育;施工区域内物料、车辆、设备等集中布置;施工场地固废集中处置,禁止压毁林地植被和农作物;施工营地租用当地现有房屋;本次验收路段不涉及K80~K93 路段;本项目在施工期的施工活动在征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缩小范围,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对林地、灌草地的保护;隧道设计贯彻“早进洞晚出洞”的原则,尽量不破坏既有山体的山形地貌,开挖边坡及填方坡面采取植草植树及钢筋混凝土网格植草护面墙防护,防止水土流失;洞口段路基及坡面上种树绿化。隧道排水设施采用“以排为主,排堵截并用,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好洞口坡面的防护及排水系统,防止坡面滑坍及雨水冲蚀坡面。
②恢复和补偿措施:预制场、拌和场、料场等临时用地利用工程征地范围内的土地,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恢复复垦利用和恢复林、草植被。1#、2#搅拌站在施工结束后进行复绿。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不在早晨、黄昏和晚上野生动物觅食、活动时进行爆破、打桩等高噪声作业;隧道口和高架桥下植被采用自然恢复。
③管理措施:本次验收路段不涉及三衢石林风景名胜区、常山国家地质公园,施工过程中未发现重点保护对象。
④珍惜植物及古树名木保护措施: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在古树四周设置围栏和挂警示牌等方式进行防护,不在树下堆放物料和倾倒垃圾。禁止在树体上打钉、缠绕铁丝、绳索、悬挂杂物、作为施工支撑点或固定点,严禁刻划树皮和攀折树枝。
(2)*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避免和消减措施:优化施工方案;施工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保护动物生境。
②恢复补偿措施:工程完工后对生境进行恢复;恢复景观与周围基本一致;公路两侧进行绿化隔离,防治动物发生意外。
③管理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工程完工后完成生态的恢复工作。
④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措施:严格管理施工废水、废气、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排放,减少水体污染。避开天然、半自然林地设置施工营地。严禁人员捕杀野生动物。王锦蛇、森林密集路段尽量以桥梁、隧道形式通过,减少直接占地。减少夜间施工,尤其是高噪声施工活动;早晚及正午尽量不要进行爆破、打桩等高噪声的施工活动;严格管理施工废水、生活垃圾等的排放,防止污染环境;及时做好工程完工后的植被恢复工作,减少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
(3)农田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①工程选线尽量避开农业用地。临时占地如施工便道、弃渣场、取土场、施工营地等禁止设置于农业用地内,减少这些临时占地对农业生态的影响。
②批准占用损失的耕地通过开垦新的农田来予以补偿。耕地占用量采取由建设单位向当地国土部门交纳耕地补偿费,由国土部门负责组织对占用耕地进行补偿,达到耕地总量平衡的要求。
③占用了的农业用地,在施工中保存表层的土壤,分层堆放,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临时占用的农业土地,施工结束后,采取土壤恢复措施,如种植绿肥作物等增强土壤肥力。
④施工中尽可能减少对排灌渠道的破坏。
(4)生态公益林保护措施
①项目依法办理了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并按照规定标准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②在施工期内,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制止破坏林地、林木的行为、清除可能的火灾隐患,做好病虫害预防工作。在生态公益林分布较集中的路段不设弃渣场和料场。在林地附近施工时,施工活动在征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对林带的占用。
四、营运期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1)车辆装载散货,加篷布覆盖后上路行驶,防止洒落的材料经雨水冲刷后造成水体污染;
(2)做好雨污管网建设,确保工程沿线两侧截污范围内的污 (略) 政污水管网;
(3)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超速;
(4)马尪溪服务站生产污水经“兼氧+接触氧化+多介质过滤”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标准》(GB/T18920 -2002)后用于洒水抑尘、绿化用水等再利用,不排入河流;
(5)在马尪溪开化保留区II类水体路段设置有9处事故集水池及相应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确保沿线河道水质和区域供水安全。
2.废气
(1) (略) 政道路同步施工,同时投运;
(2) (略) 道路绿化带,保持绿化带整洁,行道树下的裸露地面实施绿化或铺装,其他裸露地面及时实施绿化、铺装或硬化,防止扬尘污染;
(3)加强道路清扫,保持道路整洁,路面破损及时修补,减少道路扬尘发生。
3.噪声
(1)维护道路两侧绿乔、灌木绿化带的养护,减少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
(2)加强道路养护,保持路面平整;
(3)设置超速电子设备,设立禁鸣标志;
(4)在相应敏感点附近设置声屏障。
4.环境风险
企业于2021年12月14日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备案编号为*-2021-024-L。
5.公众调查
本次公路沿线居民调查表共发放了20份,回收有效调查表20 份,回收率为 100%;司乘人员调查表共发放4份,有效收回 4份,回收率 100%。调查结果表明,100%的人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本工程建设和试运营期间中环境保护工作效果获得了当地群众和单位的广泛认可。
五、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监测结果:
1.水环境
(1)马尫溪1号桥、2号桥、3号桥上、下游和马金溪1号桥上、下游等监测点位的pH值、氨氮、总磷、溶解氧、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等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2)马尪溪服务站污水处理设施出口pH值、浊度、色度、氨氮、溶解性固体总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五日生化需氧量等监测值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冲厕、绿化等标准。
通过对道路沿线水体和沿线跨河桥梁实施调查,项目建设和运营对沿线水体影响小,沿线水体能满足相应水体功能水质标准。通过对沿线居民的调查和咨询走访,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未发生水环境污染事件,无扰民纠纷和投诉现象发生,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有效。
2. 声环境
(1)居民点严家村临路第一排1#、封家村1#、王家村2#、王家村4#、王家村5#、王家村6#、杨村1#、杨村2#、杨村3#、永丰村1#、叶溪村1#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的要求;严家村35m以外2#、封家村2#、封家村3#、王家村1#、王家村3#、王家村7#、杨村4#、永丰村2#、叶溪村2#、水坞1#、水坞2#、毛家坎村1#、毛家坎村2#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昼、夜间在距路中心线20m处可达到4a类标准;昼、夜间在距路中心线40m处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2)本次监测,对 1个点位进行声屏障隔声效果监测(声屏障后点位由本单位进行监测,对照点噪声委托浙江 (略) ),可以看出,声屏障对敏感点起到了较好的保护作用,另外声屏障后的监测点位位于居民点内,生活噪声对当时所测的噪声值也有所贡献,各点位监测值昼夜均达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 2008)的相应标准要求。
3. 环境空气
公路两侧敏感点环境空气各测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PM10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非*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所要求的一次值的标准要求。
公路施工期和运营期严格执行有关保护规定,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和环评批复要求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基本已落实,环境空气敏感点监测结果表明目前区域环境空气现状良好。
运营期公路沿线的汽车尾气会使公路沿线的空气质量有所下降,但鉴于公路本身空气环境质量、绿化较好,且现阶段车流量不大,因此沿线空气质量仍能保持一个较高的水平。从营运近期监测数据来看,公路的建设对沿线区域的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六、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环评及批复、现场调查、监理报告、验收监测报告等,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企业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营期采取了较为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工程施工和试运营未对沿线环境保护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七、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结论
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开化段)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开展了项目环境监理;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企业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营期采取了较为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已监测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项。项目可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公示期:2023年11月06日-2023年12月06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 (略) 网站
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开化段)自行验收公示
2023年7月27日,衢州城发 (略) 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在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开化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开化县交通运输局(实施机构)、衢州城发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设计单位)、中交第 (略) (施工单位)、浙江 (略) (监理单位)、浙江 (略) (环境监理单位和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建设 (略) ,沿线经过龙游、衢江、柯城、常山、开化,包括主线和4条连接线,总长度约132.8公里。本次验收内容为351国道开化段,主要内容为: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开化段)(即主线起讫桩号K94+315-K103+230、连接线桩号JK0+000-JK6+496.5),线路长度为15.412公里(其中主线长度8.915公里,连接线长度6.497公里),包含开化马尪溪服务站,无收费站,K103+230-K105+212(利用段)、华阳村下星口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2.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17年12月21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7]131号”批准该项目立项;2018年5月,企业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351 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6月20日,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环境保护厅)以“浙环建[2018]25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该工程开化段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建设期间由浙江 (略) 负责项目环境监理,并出具了《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开化段)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
公 (略) 交通规 (略) ( (略) (略) )负责本工程声屏障、环境保护及绿化景观专项设计,并按设计要求予以实施。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91.3万,占总投资的0.97%。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项目(开化段),主要内容为: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开化段)(即主线起讫桩号K94+315-K103+230、连接线桩号JK0+000-JK6+496.5),线路长度为15.412公里(其中主线长度8.915公里,连接线长度6.497公里),包含开化马尪溪服务站,无收费站;因华阳村下星口路段利用现有路线,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变动:
由环评中隔音窗变为声屏障,现有监测数据显示各敏感点噪声达标。
华阳村下星口路段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利用现有路线,敏感点减少1处。
对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更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要求,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根据监理报告及验收报告:
1. 废水
(1)施工期食宿问题在周围临时租房解决,营地设临时厕所和化粪池;
(2)施工材料堆放地设篷布遮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的污染;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在非农业用水季节施工;
(4)含油废水、施工泥浆水和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等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运输车辆和流动机械等冲洗、工地抑尘降尘喷洒用水,不外排。
2.废气
(1)加强汽车、施工机械维护,合理安排运行时间,保证其正常安全运行;
(2)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3)施工道路洒水抑尘,敏感路段增加清扫和洒水频次;
(4)粉状材料采用罐装或袋装,加盖篷布,禁止超载;
(5)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入库、入池,加盖篷布;余土及建筑垃圾集中堆放,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防护措施。
3.噪声
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开化段)实际共有8处声环境敏感点,其中主线有6处声环境敏感点,连接线2处声环境敏感点,全部为一般居民点。
(1)加强管理,文明生产,严格控制高噪音机械设备的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昼间非休息时间进行;
(2)使用低噪声设备及低噪声施工方法,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声污染源管理,毗邻居住区的高噪声设备作业区域周围设置围挡隔声。
4.固废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工程废弃物及时收集,能利用部分回填利用,不能利用的多余弃渣及时清运。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植物保护措施
①加强对承包商的环保教育;施工区域内物料、车辆、设备等集中布置;施工场地固废集中处置,禁止压毁林地植被和农作物;施工营地租用当地现有房屋;本次验收路段不涉及K80~K93 路段;本项目在施工期的施工活动在征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缩小范围,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对林地、灌草地的保护;隧道设计贯彻“早进洞晚出洞”的原则,尽量不破坏既有山体的山形地貌,开挖边坡及填方坡面采取植草植树及钢筋混凝土网格植草护面墙防护,防止水土流失;洞口段路基及坡面上种树绿化。隧道排水设施采用“以排为主,排堵截并用,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好洞口坡面的防护及排水系统,防止坡面滑坍及雨水冲蚀坡面。
②恢复和补偿措施:预制场、拌和场、料场等临时用地利用工程征地范围内的土地,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恢复复垦利用和恢复林、草植被。1#、2#搅拌站在施工结束后进行复绿。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不在早晨、黄昏和晚上野生动物觅食、活动时进行爆破、打桩等高噪声作业;隧道口和高架桥下植被采用自然恢复。
③管理措施:本次验收路段不涉及三衢石林风景名胜区、常山国家地质公园,施工过程中未发现重点保护对象。
④珍惜植物及古树名木保护措施: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在古树四周设置围栏和挂警示牌等方式进行防护,不在树下堆放物料和倾倒垃圾。禁止在树体上打钉、缠绕铁丝、绳索、悬挂杂物、作为施工支撑点或固定点,严禁刻划树皮和攀折树枝。
(2)*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避免和消减措施:优化施工方案;施工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保护动物生境。
②恢复补偿措施:工程完工后对生境进行恢复;恢复景观与周围基本一致;公路两侧进行绿化隔离,防治动物发生意外。
③管理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工程完工后完成生态的恢复工作。
④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措施:严格管理施工废水、废气、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排放,减少水体污染。避开天然、半自然林地设置施工营地。严禁人员捕杀野生动物。王锦蛇、森林密集路段尽量以桥梁、隧道形式通过,减少直接占地。减少夜间施工,尤其是高噪声施工活动;早晚及正午尽量不要进行爆破、打桩等高噪声的施工活动;严格管理施工废水、生活垃圾等的排放,防止污染环境;及时做好工程完工后的植被恢复工作,减少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
(3)农田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①工程选线尽量避开农业用地。临时占地如施工便道、弃渣场、取土场、施工营地等禁止设置于农业用地内,减少这些临时占地对农业生态的影响。
②批准占用损失的耕地通过开垦新的农田来予以补偿。耕地占用量采取由建设单位向当地国土部门交纳耕地补偿费,由国土部门负责组织对占用耕地进行补偿,达到耕地总量平衡的要求。
③占用了的农业用地,在施工中保存表层的土壤,分层堆放,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临时占用的农业土地,施工结束后,采取土壤恢复措施,如种植绿肥作物等增强土壤肥力。
④施工中尽可能减少对排灌渠道的破坏。
(4)生态公益林保护措施
①项目依法办理了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并按照规定标准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②在施工期内,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制止破坏林地、林木的行为、清除可能的火灾隐患,做好病虫害预防工作。在生态公益林分布较集中的路段不设弃渣场和料场。在林地附近施工时,施工活动在征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对林带的占用。
四、营运期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1)车辆装载散货,加篷布覆盖后上路行驶,防止洒落的材料经雨水冲刷后造成水体污染;
(2)做好雨污管网建设,确保工程沿线两侧截污范围内的污 (略) 政污水管网;
(3)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超速;
(4)马尪溪服务站生产污水经“兼氧+接触氧化+多介质过滤”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标准》(GB/T18920 -2002)后用于洒水抑尘、绿化用水等再利用,不排入河流;
(5)在马尪溪开化保留区II类水体路段设置有9处事故集水池及相应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确保沿线河道水质和区域供水安全。
2.废气
(1) (略) 政道路同步施工,同时投运;
(2) (略) 道路绿化带,保持绿化带整洁,行道树下的裸露地面实施绿化或铺装,其他裸露地面及时实施绿化、铺装或硬化,防止扬尘污染;
(3)加强道路清扫,保持道路整洁,路面破损及时修补,减少道路扬尘发生。
3.噪声
(1)维护道路两侧绿乔、灌木绿化带的养护,减少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
(2)加强道路养护,保持路面平整;
(3)设置超速电子设备,设立禁鸣标志;
(4)在相应敏感点附近设置声屏障。
4.环境风险
企业于2021年12月14日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备案编号为*-2021-024-L。
5.公众调查
本次公路沿线居民调查表共发放了20份,回收有效调查表20 份,回收率为 100%;司乘人员调查表共发放4份,有效收回 4份,回收率 100%。调查结果表明,100%的人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本工程建设和试运营期间中环境保护工作效果获得了当地群众和单位的广泛认可。
五、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监测结果:
1.水环境
(1)马尫溪1号桥、2号桥、3号桥上、下游和马金溪1号桥上、下游等监测点位的pH值、氨氮、总磷、溶解氧、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等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2)马尪溪服务站污水处理设施出口pH值、浊度、色度、氨氮、溶解性固体总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五日生化需氧量等监测值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冲厕、绿化等标准。
通过对道路沿线水体和沿线跨河桥梁实施调查,项目建设和运营对沿线水体影响小,沿线水体能满足相应水体功能水质标准。通过对沿线居民的调查和咨询走访,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未发生水环境污染事件,无扰民纠纷和投诉现象发生,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有效。
2. 声环境
(1)居民点严家村临路第一排1#、封家村1#、王家村2#、王家村4#、王家村5#、王家村6#、杨村1#、杨村2#、杨村3#、永丰村1#、叶溪村1#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的要求;严家村35m以外2#、封家村2#、封家村3#、王家村1#、王家村3#、王家村7#、杨村4#、永丰村2#、叶溪村2#、水坞1#、水坞2#、毛家坎村1#、毛家坎村2#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昼、夜间在距路中心线20m处可达到4a类标准;昼、夜间在距路中心线40m处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2)本次监测,对 1个点位进行声屏障隔声效果监测(声屏障后点位由本单位进行监测,对照点噪声委托浙江 (略) ),可以看出,声屏障对敏感点起到了较好的保护作用,另外声屏障后的监测点位位于居民点内,生活噪声对当时所测的噪声值也有所贡献,各点位监测值昼夜均达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 2008)的相应标准要求。
3. 环境空气
公路两侧敏感点环境空气各测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PM10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非*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所要求的一次值的标准要求。
公路施工期和运营期严格执行有关保护规定,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和环评批复要求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基本已落实,环境空气敏感点监测结果表明目前区域环境空气现状良好。
运营期公路沿线的汽车尾气会使公路沿线的空气质量有所下降,但鉴于公路本身空气环境质量、绿化较好,且现阶段车流量不大,因此沿线空气质量仍能保持一个较高的水平。从营运近期监测数据来看,公路的建设对沿线区域的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六、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环评及批复、现场调查、监理报告、验收监测报告等,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企业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营期采取了较为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工程施工和试运营未对沿线环境保护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七、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结论
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开化段)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开展了项目环境监理;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企业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营期采取了较为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已监测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项。项目可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公示期:2023年11月06日-2023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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