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调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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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调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388号修订)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4年2月6日起 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用项目一期工程调整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西向生态填埋场红线内

服务范围:主 (略)

服务对象:生活垃圾焚烧厂产生的飞灰

项目投资:总投资估算由10997万元调整至18935.53 万。

建设规模:扩建一条年产能 2.5 万吨/年的飞灰水洗生产线,总处理规模 5 万吨/年。总建筑面积由 10418.06 平方米调整为 10999.73 平方米,其中,新增雨棚建筑面积461.67 平方米,2#蒸发设备区建筑面积 120 平方米。用地面积由 19.8 亩调整为 20.85 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飞灰储仓输送系统、飞灰水洗系统、水洗母液处理系统、蒸发分盐系统、飞灰稳定固化系统等生产设施和车间、罐区、天然气瓶组气化站、综合水处理区、蒸发设备区、设备及总图工程等辅助配套公用工程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表1 主要敏感保护目标

名称

保护对象

方位

距离(m)

名称

保护对象

方位

距离(m)

1

曹平村

居住区

东北

1051

18

望溪佳苑

居住区

西北

1485

2

底岙

居住区

1560

19

天长村

居住区

西北

1645

3

郭西村

居住区

东南

2082

20

天长锦苑

居住区

西北

1830

4

岭头新村

居住区

东南

2907

21

泽雅镇第一小学

学校

西北

1884

5

郭南村

居住区

东南

2706

22

泽雅中心幼儿园

学校

西北

2291

6

鸿溪云澜

居住区

东南

2686

23

泽雅 (略)

卫生机构

西北

2031

7

曹平新村

居住区

东南

3050

24

泽雅镇第一幼儿园

学校

西北

2571

8

会昌住宅小区

居住区

东南

3320

25

泽雅中学

学校

西北

1798

9

后屿社区

居住区

东南

3023

26

戈恬家园

居住区

西北

1720

10

英伦幼儿园

学校

东南

3099

26

汇佳幼儿园

学校

西北

2075

11

鹤岙村

居住区

西南

2338

27

戈恬村

居住区

西北

2113

12

岩角山村

居住区

西

1523

28

大潭村

居住区

1819

13

周岙村

居住区

西北

2459

29

温州幼师(鹿城校区)

学校

东北

1879

14

周岙小学

学校

西北

2467

30

坑口塘水库

水环境

东南

181.5(二级保护区)

1161.1(一级保护区)

15

源口村

居住区

西北

2570

31

泉明寺水库

水环境

197.5(二级保护区)

922.8(一级保护区)

16

源口家园

居住区

西北

2342

32

戌浦江

水环境

西北

1340

17

泽南小区

居住区

西北

1901

/

/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依托西向填埋场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最终纳管至泽雅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报告,泽雅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良好,各项指标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戌浦江水质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在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预测范围内的浓度贡献较小,不会对周围空气质量产生显著影响,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和标准要求。环评认为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本项目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对厂界各预测点位的预测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对应标准要求。

4、固废影响分析

企业的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危险废物均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其中脱氯飞灰委托水泥窑协同处置。实验室 (略) 西向生态填埋场进行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负责清运和处置。因此,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5、地下水影响分析

项目水洗车间、污水处理站、储罐区、危废暂存区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均按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产生影响,针对潜在的地下水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均采取较为有效的防漫流、防泄漏、防渗漏等工程控制措施,防止泄漏物污染地下水。企业在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之后,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有限,处于可接受水平。

6、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厂区按要求在液体储罐区设置围堰、厂区内设置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防范措施。严格按照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与管理要求实施,建立应急预案机制,并接受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生活污水依托西向填埋场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纳管泽雅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新增飞灰灰仓产生的扬尘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破袋装置及除尘设施均依托原有项目,负压引风,破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排放;水洗过程产生废气依托原有项目的废气治理措施,采用“一级水洗+一级酸洗”后高空排放。本项目新增2个盐酸储罐,储罐小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依托原有项目的盐酸废气吸收塔,经碱液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新增1台天然气燃烧锅炉,天然气燃烧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本项目废水依托原有项目的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与水洗废气共用1套废气处理措施。实验室依托温州西向填埋场现有实验室进行分析,已配套收集及处置设施。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水洗车间、污水处理站、储罐区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均采取防腐防渗措施。严格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运、设备装置安全控制;制定符合相关要求的物料泄露防范措施、急救措施及其他安全防范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调 (略) 西向生态填埋场红线内。项目建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 (略) 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同时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和其他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对区域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运营期内持续加强环境管理,其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内,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等。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勤民路99号鹿城*号18栋13楼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0577-*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577-*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工 0577-*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 (略) 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查阅报告书全本。


(略) (略)

2024年2月6日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388号修订)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4年2月6日起 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用项目一期工程调整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西向生态填埋场红线内

服务范围:主 (略)

服务对象:生活垃圾焚烧厂产生的飞灰

项目投资:总投资估算由10997万元调整至18935.53 万。

建设规模:扩建一条年产能 2.5 万吨/年的飞灰水洗生产线,总处理规模 5 万吨/年。总建筑面积由 10418.06 平方米调整为 10999.73 平方米,其中,新增雨棚建筑面积461.67 平方米,2#蒸发设备区建筑面积 120 平方米。用地面积由 19.8 亩调整为 20.85 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飞灰储仓输送系统、飞灰水洗系统、水洗母液处理系统、蒸发分盐系统、飞灰稳定固化系统等生产设施和车间、罐区、天然气瓶组气化站、综合水处理区、蒸发设备区、设备及总图工程等辅助配套公用工程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表1 主要敏感保护目标

名称

保护对象

方位

距离(m)

名称

保护对象

方位

距离(m)

1

曹平村

居住区

东北

1051

18

望溪佳苑

居住区

西北

1485

2

底岙

居住区

1560

19

天长村

居住区

西北

1645

3

郭西村

居住区

东南

2082

20

天长锦苑

居住区

西北

1830

4

岭头新村

居住区

东南

2907

21

泽雅镇第一小学

学校

西北

1884

5

郭南村

居住区

东南

2706

22

泽雅中心幼儿园

学校

西北

2291

6

鸿溪云澜

居住区

东南

2686

23

泽雅 (略)

卫生机构

西北

2031

7

曹平新村

居住区

东南

3050

24

泽雅镇第一幼儿园

学校

西北

2571

8

会昌住宅小区

居住区

东南

3320

25

泽雅中学

学校

西北

1798

9

后屿社区

居住区

东南

3023

26

戈恬家园

居住区

西北

1720

10

英伦幼儿园

学校

东南

3099

26

汇佳幼儿园

学校

西北

2075

11

鹤岙村

居住区

西南

2338

27

戈恬村

居住区

西北

2113

12

岩角山村

居住区

西

1523

28

大潭村

居住区

1819

13

周岙村

居住区

西北

2459

29

温州幼师(鹿城校区)

学校

东北

1879

14

周岙小学

学校

西北

2467

30

坑口塘水库

水环境

东南

181.5(二级保护区)

1161.1(一级保护区)

15

源口村

居住区

西北

2570

31

泉明寺水库

水环境

197.5(二级保护区)

922.8(一级保护区)

16

源口家园

居住区

西北

2342

32

戌浦江

水环境

西北

1340

17

泽南小区

居住区

西北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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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依托西向填埋场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最终纳管至泽雅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报告,泽雅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良好,各项指标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戌浦江水质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在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预测范围内的浓度贡献较小,不会对周围空气质量产生显著影响,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和标准要求。环评认为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本项目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对厂界各预测点位的预测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对应标准要求。

4、固废影响分析

企业的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危险废物均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其中脱氯飞灰委托水泥窑协同处置。实验室 (略) 西向生态填埋场进行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负责清运和处置。因此,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5、地下水影响分析

项目水洗车间、污水处理站、储罐区、危废暂存区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均按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产生影响,针对潜在的地下水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均采取较为有效的防漫流、防泄漏、防渗漏等工程控制措施,防止泄漏物污染地下水。企业在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之后,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有限,处于可接受水平。

6、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厂区按要求在液体储罐区设置围堰、厂区内设置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防范措施。严格按照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与管理要求实施,建立应急预案机制,并接受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生活污水依托西向填埋场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纳管泽雅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新增飞灰灰仓产生的扬尘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破袋装置及除尘设施均依托原有项目,负压引风,破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排放;水洗过程产生废气依托原有项目的废气治理措施,采用“一级水洗+一级酸洗”后高空排放。本项目新增2个盐酸储罐,储罐小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依托原有项目的盐酸废气吸收塔,经碱液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新增1台天然气燃烧锅炉,天然气燃烧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本项目废水依托原有项目的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与水洗废气共用1套废气处理措施。实验室依托温州西向填埋场现有实验室进行分析,已配套收集及处置设施。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水洗车间、污水处理站、储罐区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均采取防腐防渗措施。严格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运、设备装置安全控制;制定符合相关要求的物料泄露防范措施、急救措施及其他安全防范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调 (略) 西向生态填埋场红线内。项目建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 (略) 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同时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和其他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对区域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运营期内持续加强环境管理,其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内,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等。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勤民路99号鹿城*号18栋13楼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0577-*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577-*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工 0577-*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 (略) 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查阅报告书全本。


(略) (略)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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