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关于召开河口区园、林、草地分等及公示地价体系建设项目听证会的公告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关于召开河口区园、林、草地分等及公示地价体系建设项目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拟定于2024年3月下旬举行河口区园、林、草地分等及公示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地点
听证时间暂定2024年3月下旬,具体举办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四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
本区相关职能部门、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估价中介机构、企业及社会各界均可报名参加,参加听证者,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还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或委托书。
三、参加听证会申请
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24年3月15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开发利用组(406)提出书面申请。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四、听证会须知
1、听证申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审核后获得代表资格,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通知书》。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河口区园、林、草地分等及公示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成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联系人:张芳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2024年2月6日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拟定于2024年3月下旬举行河口区园、林、草地分等及公示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地点
听证时间暂定2024年3月下旬,具体举办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四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
本区相关职能部门、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估价中介机构、企业及社会各界均可报名参加,参加听证者,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还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或委托书。
三、参加听证会申请
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24年3月15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开发利用组(406)提出书面申请。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四、听证会须知
1、听证申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审核后获得代表资格,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通知书》。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河口区园、林、草地分等及公示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成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联系人: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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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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