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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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机构职能

负责人:赵建忠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353-*

办公地址:平定县府新街招财鱼大厦

办公时间:政务大厅为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法定节假日除外)

平定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 (略) 、市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县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受委托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各级各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三)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四)负责组织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工作。相对集中行使县级行政许可权及相关联的行政确认类、其他类行政职权。建立县级行政审批事项评审、勘验专家库。

(五)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推进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政府采购平台建设。

(六)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及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对进入县级政务服务平台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推动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运维和功能升级拓展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进各类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开放融合共享利用。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上云”制度、标准体系。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县政务服务网络建设,提出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的项目计划,推动实现全县域“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负责指导乡(镇)、村政务信息化建设。

(九)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县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业务数据。负责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承办、转办和督办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十)承担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归并、优化重组,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在事项办理和办结时,加盖“平定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仍保留部分审批事项的部门,事项的办理办结,由部门自行决定印章的使用。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和“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

(十三)与县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县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县乡权贵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

(十四)与划转事项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双方建立审管衔接机制,具体职责分工见合作备忘录。


负责人:赵建忠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353-*

办公地址:平定县府新街招财鱼大厦

办公时间:政务大厅为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法定节假日除外)

平定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 (略) 、市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县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受委托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各级各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三)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四)负责组织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工作。相对集中行使县级行政许可权及相关联的行政确认类、其他类行政职权。建立县级行政审批事项评审、勘验专家库。

(五)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推进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政府采购平台建设。

(六)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及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对进入县级政务服务平台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推动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运维和功能升级拓展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进各类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开放融合共享利用。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上云”制度、标准体系。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县政务服务网络建设,提出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的项目计划,推动实现全县域“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负责指导乡(镇)、村政务信息化建设。

(九)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县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业务数据。负责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承办、转办和督办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十)承担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归并、优化重组,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在事项办理和办结时,加盖“平定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仍保留部分审批事项的部门,事项的办理办结,由部门自行决定印章的使用。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和“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

(十三)与县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县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县乡权贵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

(十四)与划转事项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双方建立审管衔接机制,具体职责分工见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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