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镜洋镇墩头村文体人居环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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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镜洋镇墩头村文体人居环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镜洋镇人民政府:

  报来《 (略) 镜洋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镜洋镇墩头村文体人居环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镜政〔2024〕2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水流域治理,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镜洋镇墩头村文体人居环境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401-*-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镜洋镇墩头村。

  四、项目单位: (略) 镜洋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墩头村靠国道一侧山塘进行清淤,清淤量4884.31立方米,新增透水砖山塘生态步道,长度380米,宽度为2米;新增防腐木亲水栈道,总长730米,宽度为1.5米;新增环山塘景观栏杆,总长2000米;新增公园景观灯、景石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473.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8.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06万元,基本预备费13.79万元)。所需建设 (略) 2023年度第一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日

(略) 镜洋镇人民政府:

  报来《 (略) 镜洋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镜洋镇墩头村文体人居环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镜政〔2024〕2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水流域治理,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镜洋镇墩头村文体人居环境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401-*-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镜洋镇墩头村。

  四、项目单位: (略) 镜洋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墩头村靠国道一侧山塘进行清淤,清淤量4884.31立方米,新增透水砖山塘生态步道,长度380米,宽度为2米;新增防腐木亲水栈道,总长730米,宽度为1.5米;新增环山塘景观栏杆,总长2000米;新增公园景观灯、景石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473.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8.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06万元,基本预备费13.79万元)。所需建设 (略) 2023年度第一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日

(略) 镜洋镇人民政府:

  报来《 (略) 镜洋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镜洋镇墩头村文体人居环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镜政〔2024〕2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水流域治理,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镜洋镇墩头村文体人居环境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401-*-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镜洋镇墩头村。

  四、项目单位: (略) 镜洋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墩头村靠国道一侧山塘进行清淤,清淤量4884.31立方米,新增透水砖山塘生态步道,长度380米,宽度为2米;新增防腐木亲水栈道,总长730米,宽度为1.5米;新增环山塘景观栏杆,总长2000米;新增公园景观灯、景石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473.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8.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06万元,基本预备费13.79万元)。所需建设 (略) 2023年度第一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日

(略) 镜洋镇人民政府:

  报来《 (略) 镜洋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镜洋镇墩头村文体人居环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镜政〔2024〕2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水流域治理,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镜洋镇墩头村文体人居环境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401-*-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镜洋镇墩头村。

  四、项目单位: (略) 镜洋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墩头村靠国道一侧山塘进行清淤,清淤量4884.31立方米,新增透水砖山塘生态步道,长度380米,宽度为2米;新增防腐木亲水栈道,总长730米,宽度为1.5米;新增环山塘景观栏杆,总长2000米;新增公园景观灯、景石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473.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8.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06万元,基本预备费13.79万元)。所需建设 (略) 2023年度第一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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