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花发改审批〔2024)11号
关于调整花垣县十八洞片区美丽乡村提质
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花垣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变更“花垣县十八洞片区美丽乡村提质升级
项目”招标方式的函》(花农函〔2024〕8号)及有关材料已收
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十八洞片区美丽乡村村容村貌,优化人居环境,
同意你单位实施花垣县十八洞片区美丽乡村提质升级项目,项
目代码:2310-*-04-05-*.
2023年10月,我局以花发改审批〔2023〕195号文件批复
该项目可研。因工程发包方式发生变化,按规定,你单位报我
局重新履行可研审批程序。
二、项目建设地点:双龙镇排碧村、马鞍村、毛坪村、红英
村、排碧板栗村、张刀村、双龙村、补毫村,吉卫镇大夯来村,
麻栗场镇溜豆村,花垣镇兴龙社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入户道路6508m、排
水沟6380m,安装路灯980盏、安全护栏1660m,敷设雨水管
4280m、地面铺装740m,新建沉淀池2座,场地硬化1266m,
改造污水管网1170m,新建青石板台阶360m2、文化墙264m,
停车场改造650m,新建篮球场2个、生态停车场100m、水
井凉亭7座、青石板道路90m、乒乓球桌2副,以及公共区域
改造、村庄绿化及环境脏乱差整治。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330万元,其中:
建筑工程费用1094.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0.00万元,
预备费115.66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
五、项目建设单位及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单位为花垣县
农业农村局,负责该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项目建设工期
12个月。
六、项目建设中有关安全、环保、劳动卫生等方面的内容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根据《关于在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
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湘发改西
开〔2022〕1018号)要求,该项目中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
任务和用工环节,应采用以工代赈实施方式,按照“应用尽用、
能用尽用”的原则,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并按规定标准及
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2-
八、该项目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请依法开展招标活
动,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请你单位据此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将概算报我
局审核;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并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
好相关手续;加强施工期组织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十、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审批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
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
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
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
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专此批复。
花垍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6阳
抄报:县监察委。
抄送: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县税务局,县统计局。
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印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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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发改审批〔2024)11号
关于调整花垣县十八洞片区美丽乡村提质
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花垣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变更“花垣县十八洞片区美丽乡村提质升级
项目”招标方式的函》(花农函〔2024〕8号)及有关材料已收
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十八洞片区美丽乡村村容村貌,优化人居环境,
同意你单位实施花垣县十八洞片区美丽乡村提质升级项目,项
目代码:2310-*-04-05-*.
2023年10月,我局以花发改审批〔2023〕195号文件批复
该项目可研。因工程发包方式发生变化,按规定,你单位报我
局重新履行可研审批程序。
二、项目建设地点:双龙镇排碧村、马鞍村、毛坪村、红英
村、排碧板栗村、张刀村、双龙村、补毫村,吉卫镇大夯来村,
麻栗场镇溜豆村,花垣镇兴龙社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入户道路6508m、排
水沟6380m,安装路灯980盏、安全护栏1660m,敷设雨水管
4280m、地面铺装740m,新建沉淀池2座,场地硬化1266m,
改造污水管网1170m,新建青石板台阶360m2、文化墙264m,
停车场改造650m,新建篮球场2个、生态停车场100m、水
井凉亭7座、青石板道路90m、乒乓球桌2副,以及公共区域
改造、村庄绿化及环境脏乱差整治。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330万元,其中:
建筑工程费用1094.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0.00万元,
预备费115.66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
五、项目建设单位及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单位为花垣县
农业农村局,负责该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项目建设工期
12个月。
六、项目建设中有关安全、环保、劳动卫生等方面的内容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根据《关于在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
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湘发改西
开〔2022〕1018号)要求,该项目中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
任务和用工环节,应采用以工代赈实施方式,按照“应用尽用、
能用尽用”的原则,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并按规定标准及
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2-
八、该项目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请依法开展招标活
动,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请你单位据此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将概算报我
局审核;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并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
好相关手续;加强施工期组织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十、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审批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
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
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
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
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专此批复。
花垍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6阳
抄报:县监察委。
抄送: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县税务局,县统计局。
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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