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跟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跟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将《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概况:
规划由来: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是在原铝资源加工生产基地基础上建立 (略) 级经济开发区。1992年5月7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黔府办函〔1992〕103号文)《关于同意建立贵阳白云经济开发区、 (略) 钟山经济开发区的复函》批准建立贵阳白云经济开发区。2011年12月9日, (略) 人民政府以(黔府函〔2011〕425号文)《省人民政府关于白云经济开发区调整区位的批复》批准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的区位调整,并正式更名为“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
2018年3月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贵州 (略) 进行规划环评的编制,贵州 (略) 根据《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8年完成了《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10月5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对《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函(黔环函〔2018〕322号)。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对《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函(黔环函〔2018〕322号)提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每隔5年左右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贵州白云经开区规划范围、规划发展目标、发展内容等进行明确,规划实施后受入驻企业类别、生产工艺以及所在环境条件等因素制约,原有产业发展方向已不再适宜现阶段产业发展方向及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企业管理,因此在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产业发展的调整, (略) 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省人民政府关于白云经济开发区调整区位的批复》(黔府函〔2020〕65号),将原规划面积1963.84公顷,调整至现规划面积2341.62公顷, (略) 政府批复建设用地和有条件建设用地面积为1831公顷,基本农田及其他用地510.62公顷。
二、建设管理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联系地点: (略) 白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联系人:吴妮妮
4、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接受建设管理单位委托,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规划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指导建设管理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3)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各个专题;
(4)汇总各个专题的工作成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按照专家意见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修改,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措施及其经济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评价结论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及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污染及影响认识;
(3)项目运行对公众生活和工作的影响;
(4)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邮寄、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与建设管理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示期限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管理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日期
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3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将《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概况:
规划由来: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是在原铝资源加工生产基地基础上建立 (略) 级经济开发区。1992年5月7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黔府办函〔1992〕103号文)《关于同意建立贵阳白云经济开发区、 (略) 钟山经济开发区的复函》批准建立贵阳白云经济开发区。2011年12月9日, (略) 人民政府以(黔府函〔2011〕425号文)《省人民政府关于白云经济开发区调整区位的批复》批准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的区位调整,并正式更名为“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
2018年3月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贵州 (略) 进行规划环评的编制,贵州 (略) 根据《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8年完成了《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10月5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对《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函(黔环函〔2018〕322号)。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对《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函(黔环函〔2018〕322号)提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每隔5年左右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贵州白云经开区规划范围、规划发展目标、发展内容等进行明确,规划实施后受入驻企业类别、生产工艺以及所在环境条件等因素制约,原有产业发展方向已不再适宜现阶段产业发展方向及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企业管理,因此在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产业发展的调整, (略) 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省人民政府关于白云经济开发区调整区位的批复》(黔府函〔2020〕65号),将原规划面积1963.84公顷,调整至现规划面积2341.62公顷, (略) 政府批复建设用地和有条件建设用地面积为1831公顷,基本农田及其他用地510.62公顷。
二、建设管理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联系地点: (略) 白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联系人:吴妮妮
4、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接受建设管理单位委托,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规划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指导建设管理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3)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各个专题;
(4)汇总各个专题的工作成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按照专家意见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修改,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措施及其经济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评价结论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及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污染及影响认识;
(3)项目运行对公众生活和工作的影响;
(4)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邮寄、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与建设管理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示期限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管理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日期
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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