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厅属事业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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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厅属事业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的批复

应急厅文件〔2024〕24号

厅属各事业单位:

(略) 级预 (略) 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批复 (略) 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本次批复的支出预算,已细化至具体项目、执行单位和“项”级功能分类科目及“款”级经济分类科目。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科目、资金性质、金额和用途执行预算,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二、加强预算执行,加快支出进度。各单位要按照批复的预算,科学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执行,提高支出的均衡性和时效性,确保支出进度不低于序时进度。原则上,基本支出除一次性支付事项外,工资福利性支出一般按月均衡支付,日常公用经费按季度均衡支付,对年度已安排的项目支出,要加强组织实施管理,督促项目承担处室按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尽早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因素导致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无法执行的,报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厅按程序办理预算调剂,统筹调整用于其他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三、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各单位要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肃财政纪律,严格财务管理,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和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情况下,要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加强财务审核和核算管理,对超预算、无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

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单位要按照《 (略) 预算绩效管理条例》规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批复确定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优化绩效目标实现路径,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要严格绩效目标调整,批复的绩效目标不得擅自调整。预算执行结束后,要认真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撰写本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客观反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并将自评结果随同部门决算向社会公开。

五、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各单位要 (略) 预算公开有关规定,于2024年2月22日前准确、全面的向社会主动公开本单位2024年预算及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并对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妥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附件:1. 2024年预算收入总表

2. 2024年预算支出总表

3.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5.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6.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7. 2024年单位资金预算支出表

8. 2024年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表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略) 应急管理厅

2024年2月4日


应急厅文件〔2024〕24号

厅属各事业单位:

(略) 级预 (略) 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批复 (略) 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本次批复的支出预算,已细化至具体项目、执行单位和“项”级功能分类科目及“款”级经济分类科目。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科目、资金性质、金额和用途执行预算,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二、加强预算执行,加快支出进度。各单位要按照批复的预算,科学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执行,提高支出的均衡性和时效性,确保支出进度不低于序时进度。原则上,基本支出除一次性支付事项外,工资福利性支出一般按月均衡支付,日常公用经费按季度均衡支付,对年度已安排的项目支出,要加强组织实施管理,督促项目承担处室按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尽早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因素导致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无法执行的,报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厅按程序办理预算调剂,统筹调整用于其他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三、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各单位要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肃财政纪律,严格财务管理,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和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情况下,要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加强财务审核和核算管理,对超预算、无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

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单位要按照《 (略) 预算绩效管理条例》规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批复确定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优化绩效目标实现路径,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要严格绩效目标调整,批复的绩效目标不得擅自调整。预算执行结束后,要认真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撰写本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客观反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并将自评结果随同部门决算向社会公开。

五、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各单位要 (略) 预算公开有关规定,于2024年2月22日前准确、全面的向社会主动公开本单位2024年预算及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并对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妥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附件:1. 2024年预算收入总表

2. 2024年预算支出总表

3.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5.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6.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7. 2024年单位资金预算支出表

8. 2024年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表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略) 应急管理厅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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