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2月6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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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2月6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2月6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

2024年2月6日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洋井仓储检测实验室项目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通标 (略) (略)

江苏蓝海工程 (略)

项目主要利用洋井仓储现有化验楼,新建1座实验室,同步实施办公室、仓库等配套工程,建成后可实现年分析检测石化产品样品量约8000个。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后依托洋井仓储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A/O+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实验室废水收集后依托洋井仓储现有污水处理站,经“废水调节+隔油+涡凹气浮+溶气气浮+臭氧催化氧化+BAF曝气生物滤池”预处理达东港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东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实验室废气收集后经“SDG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试剂间、样品间和油品分析室、危废间废气收集后经“SDG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物及器皿、检验废液、初次清洗废液、废样品、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包装材料、纯水机废滤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需委托有能力单位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投运前应落实所有危险废物处置去向。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2

徐圩港区海上溢油及船舶雷达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连云港徐圩港区

连云港徐圩 (略)

连云港 (略)

项目主要建设1套溢油雷达系统、3套CCTV设备、2套VHF设备及1套AIS设备。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一)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产生。

(二)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三)电磁环境: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建设,确保项目运行期间周围的工频电场、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等相关文件要求。

(四)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和VOCs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2月6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

2024年2月6日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洋井仓储检测实验室项目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通标 (略) (略)

江苏蓝海工程 (略)

项目主要利用洋井仓储现有化验楼,新建1座实验室,同步实施办公室、仓库等配套工程,建成后可实现年分析检测石化产品样品量约8000个。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后依托洋井仓储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A/O+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实验室废水收集后依托洋井仓储现有污水处理站,经“废水调节+隔油+涡凹气浮+溶气气浮+臭氧催化氧化+BAF曝气生物滤池”预处理达东港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东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实验室废气收集后经“SDG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试剂间、样品间和油品分析室、危废间废气收集后经“SDG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物及器皿、检验废液、初次清洗废液、废样品、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包装材料、纯水机废滤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需委托有能力单位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投运前应落实所有危险废物处置去向。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2

徐圩港区海上溢油及船舶雷达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连云港徐圩港区

连云港徐圩 (略)

连云港 (略)

项目主要建设1套溢油雷达系统、3套CCTV设备、2套VHF设备及1套AIS设备。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一)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产生。

(二)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三)电磁环境: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建设,确保项目运行期间周围的工频电场、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等相关文件要求。

(四)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和VOCs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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