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城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鹿寨县城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鹿寨县城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广西 (略) 已基本完成鹿寨县城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获取途径
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也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电子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可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链接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施的单位和个人。主要事项:
(1)对本建设项目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对本报告提出对策及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下载表格的网络链接为:
http://**_*.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点击以上链接下载、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提出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各种方式发表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鹿寨县 (略)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772-*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 (略)
单位地址: (略) 青秀区东葛路118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西1栋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0771-*
联系邮箱:*@*63.com
鹿寨县 (略)
2024年2月6日
鹿寨县城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广西 (略) 已基本完成鹿寨县城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获取途径
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也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电子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可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链接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施的单位和个人。主要事项:
(1)对本建设项目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对本报告提出对策及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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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点击以上链接下载、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提出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各种方式发表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鹿寨县 (略)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772-*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 (略)
单位地址: (略) 青秀区东葛路118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西1栋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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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广西 (略) 已基本完成鹿寨县城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获取途径
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也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电子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可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链接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施的单位和个人。主要事项:
(1)对本建设项目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对本报告提出对策及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下载表格的网络链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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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点击以上链接下载、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提出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各种方式发表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鹿寨县 (略)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772-*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 (略)
单位地址: (略) 青秀区东葛路118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西1栋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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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广西 (略) 已基本完成鹿寨县城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获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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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施的单位和个人。主要事项:
(1)对本建设项目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对本报告提出对策及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下载表格的网络链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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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点击以上链接下载、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提出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各种方式发表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鹿寨县 (略)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772-*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 (略)
单位地址: (略) 青秀区东葛路118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西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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