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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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5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2月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配套一号渣场扩建项目

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

(略) 上海庙 (略)

内蒙 (略)

项目概况:2016年3月,原鄂尔多斯环境保护局以鄂环评字〔2016〕21号文对《鄂托克前旗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配套渣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根据批复内容,该渣场按照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413.47万平方米,渣场填埋库区占地面积368.73万平方米,设计总库容6377万立方米,共分6个填埋区,分别为煤制气灰场区、煤制气渣场区、电厂渣区、脱硫石膏区、电厂灰渣场二区和煤矸石区,最终堆高为20米,可满足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10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需求。

目前,该项目只建设了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配套一号渣场,占地面积69.60万平方米,涉及鄂环评字〔2016〕21号文批复的2个分区。不新增占地,在现有渣场基础通过加高固化扩大库容,延长使用年限。本项目固化堆高55米,共6层,1-5层堆高10米,6层堆高5米,每层之间设有3米宽平台,堆体边坡比1:0.6(坡角约60°)。本项目设计有效库容为3530.35万立方米,新增有效库容约2663.27万立方米,固化体密度1.4吨/立方米,可增加灰渣填埋量约3713.7万吨。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固化搅拌间、储水池、泵房、辅助生产设施、输浆及灰水回收管道系统、供水系统(含配套输水管线34.719千米)、分区拦渣坝防渗系统、固化灰渣场堆填及封场覆盖工程等。本项目服务对象为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内电厂产生的燃煤锅炉灰渣和脱硫石膏。本项目总投资为147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80万元,占总投资的16.18%。

(一)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管沟开挖时要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将表土单独堆存,在表土堆放区的周围用编织袋装土筑坎进行临时拦挡,用苫布遮盖防止大风扬尘,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灰渣场边坡最上层为客土喷播绿化层,客土喷播绿化层自下而上分别为高强加筋网(在高强加筋网上绑扎木飘板)、喷覆土层、高性能生态基材、喷灌系统。边坡生态恢复采用专业设备将高性能生态基材、种子和水混合均匀喷洒于土层上,使用喷灌设施浇水养护,维持植物生长。灰渣场顶层平台封场后覆盖300mm厚绿化种植土。顶部平台形成后及时种植高羊茅、早熟禾、蓝草等适应性强植物恢复植被。并在灰渣场作业区四周种植防护林带,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场内现有生活污水排入化一体化设施处理后,委托鄂托克前旗美 (略) 拉运处置。固化车间产生的溢流灰水和贮渣池经固化后析出的灰水经灰水回收系统返回固化车间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场内现有生活污水排入化一体化设施处理后,委托鄂托克前旗美 (略) 拉运处置。本项目防洪系统依托现有项目已建设施,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洪水计算,100年一遇洪水校核;灰渣场库区四周设置排水沟,堆体边坡雨水通过排水沟导至场外排放;堆体内侧储灰池内雨水收集至储水池,回用于搅拌用水。

(三)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在现有工程的分区坝上新建防渗系统,并与两侧现况防渗系统连接,新旧防渗膜连接采用双轨热熔焊接,新旧GCL垫采用搭接,使得固化灰渣场填埋区防渗系统成为一个整体。具体焊接、搭接要求满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51403-2021)中“5.8防渗系统工程材料连接”相关要求。合拢区(现况分区拦渣坝位置)堆填作业时,应采用200mm厚袋装土对场底防渗系统进行保护。本项目新建边坡防渗方案自下而上采用600g/m2长丝无纺土工布、1.0mmHDPE土工膜防渗层(双糙面)、600g/m2长丝无纺土工布、客土喷播绿化层。灰渣场顶层平台封场自下而上采用300mm厚黏土层、300mm厚排土层(碎石,粒径20-40mm)、200 g/m2土工滤膜、300mm厚绿化种植土。固化初期在现有达到标高的灰渣堆体顶部铺设1层0.5mm厚HDPE防渗膜,并与库区底部防渗膜进行双轨焊接,将本项目与原有项目分开,提高灰水回水率和堆体安全性。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作业场地保持一定湿度;粉状物料封闭式运输,施工材料采用苫布苫盖;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运营期工业固废直接运至固化车间卸料,不在固化车间外暂存;运输道路硬化,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盖,同时加强运输车辆保养,定期清洗。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渗滤液调节池污泥、隔油沉淀池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回填至填埋区。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

乌审旗无定河镇水清湾二社沙场废弃矿坑复垦扩建项目

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审旗

乌审旗 (略)

内蒙古鸣霄 (略)

项目概况:2020年5月, (略) 生态环境局对《乌审旗无定河镇水清湾二社沙场废弃矿坑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鄂环审字〔2020〕148号),拟利用纳林河二号矿井及选煤厂所产生的的煤矸石对水清湾二社沙场废弃矿坑进行复垦,复垦区面积7.2公顷。本项目在现有项目南侧进行扩建,扩建项目占地面积2.26668公顷,拟采用周边煤矸石对废弃沙坑进行回填、覆土、植被恢复,扩建后复垦区总面积变为9.46668公顷。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渗工程、回填工程、排水系统、封场工程及配套的公用、辅助、环保工程等,扩建项目坑底最低平均标高为1114.1米,最终回填标高为1133米,平均回填厚度18.9米,库容为37.88万立方米。煤矸石回填过程中,每5米煤矸石覆黄土0.5米,达到设计标高后,顶部先覆黄土0.5米,再覆表层土0.5米,进行植被恢复。扩建项目复垦期为18个月,管护期24个月。扩建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85万元,占总投资的38.5%。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开大风季节;限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车辆加盖苫布,定期洒水降尘;采用燃用较高品质的燃油,设备、车辆等安装三元催化转化器来降低尾气中污染物的排放,减少燃油尾气对环境的污染。复垦过程中采取分区、分块的作业方式,煤矸石倾倒过程中尽量降低卸车落差,倾倒后及时推平压实,复垦过程中采用射雾器对作业面进行喷雾抑尘,无组织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车辆运输过程中严格限制超载,车辆加盖苫布,减速慢行,在运输过程中道路每天进行洒水抑尘;采用燃用较高品质的燃油,设备、车辆等安装三元催化转化器来降低尾气中污染物的排放,减少燃油尾气对环境的污染。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均为当地村民,其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设施,现有项目设有移动环保厕所,定期运至当地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渗滤液经收集后用于复垦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扩建后,共设置4个土壤跟踪监测点、3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按照内蒙古地方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DB15/T2763-2022)相关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煤矸石回填、复垦过程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各类机械设备的运行维护,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渗滤液收集池和消力池污泥主要成分为砂石、泥土,不含有毒有害成分,回填于复垦区。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3

内蒙古洁 (略) 气化渣再 利用处理及活性炭生产项目

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审旗

内蒙古洁之源 (略)

内蒙古 (略)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为年处理气化渣100万吨,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1567m2。

本项目租用卓睿树源已建成厂房及空地,建设年处理气化渣100万吨的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库、产品库,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总投资49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万元,占总投资的16.8%。

1. 废气。全封闭储存,并配置洒水抑尘措施,物料转运均为全封闭皮带。粉煤灰储罐顶部安装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罐顶排气口排放。煤矸石破碎、路基材料搅拌粉尘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无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2. 废水。洗选废水实现闭路循环;脱出水用于洗选补水、洒水抑尘 (略) 作为生产用水,不外排。

生活 (略) 厂区内已建成的化粪池收集,定期拉运处理。

3. 噪声。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4.固体废物。粗尾渣*t/a用作路基材料生产原料,*t/a用作生产环保砖原料(代加工),*t/a送周边填埋场填埋处理;细尾渣用作土壤改良剂生产原料,不外排。除尘灰收集后用作路基材料生产原料,不外排;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

鄂托克旗佳客易解 (略) 报废汽车拆解再生利用项目

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旗

鄂托克旗佳客易解 (略)

内蒙古 (略)

1. 项目概况:建设报废机动车拆解生产线1条,年回收拆解报废车辆10000辆(其中大型车(即货车)2000辆,小型车7500辆(含小型汽车5500辆、摩托车1000辆、农用车500辆、面包车500辆,新能源汽车500辆)共计10000辆),项目仅接收一般性质使用车辆的拆解,不接收槽罐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特殊装备车辆。本项目总投资为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占总投资的2.4%。

2. 废气。拆解、切割、压块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净化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拆解车间(预处理平台)有机废气预处理平台设置可伸缩活动集气罩进行收集(该集气罩捕集效率90%,风机风量为1000m3/h),经集气罩收集后有机废气通过排气管最终汇入拆解车间内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90%)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在危废暂存库设置屋顶排气罩(该集气罩捕集效率90%,风机风量为1000m3/h),经集气罩收集后有机废气通过排气管最终汇入拆解车间内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90%)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3.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办公生活区,办公生活区依托鄂托克旗东辰 (略) 选煤厂内,生活污水依托鄂托克旗东辰 (略) 选煤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外运至当地污水处理站,不外排。报废机动车拆解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报废机动车清洗废水经防渗管道汇入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规模20m3/d,工艺为“均质→隔油(玻璃钢隔油池)→絮凝(有机高分子絮凝剂)→沉淀”,处理后废水回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车间清洗用水和报废机动车清洗用水。

4. 噪声。选择可靠先进的低噪声设施,采取减振、消声、隔声、合理布局、加强内部营业管理等降噪措施。

5.固废。分类分区暂存,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持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5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2月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配套一号渣场扩建项目

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

(略) 上海庙 (略)

内蒙 (略)

项目概况:2016年3月,原鄂尔多斯环境保护局以鄂环评字〔2016〕21号文对《鄂托克前旗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配套渣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根据批复内容,该渣场按照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413.47万平方米,渣场填埋库区占地面积368.73万平方米,设计总库容6377万立方米,共分6个填埋区,分别为煤制气灰场区、煤制气渣场区、电厂渣区、脱硫石膏区、电厂灰渣场二区和煤矸石区,最终堆高为20米,可满足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10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需求。

目前,该项目只建设了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配套一号渣场,占地面积69.60万平方米,涉及鄂环评字〔2016〕21号文批复的2个分区。不新增占地,在现有渣场基础通过加高固化扩大库容,延长使用年限。本项目固化堆高55米,共6层,1-5层堆高10米,6层堆高5米,每层之间设有3米宽平台,堆体边坡比1:0.6(坡角约60°)。本项目设计有效库容为3530.35万立方米,新增有效库容约2663.27万立方米,固化体密度1.4吨/立方米,可增加灰渣填埋量约3713.7万吨。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固化搅拌间、储水池、泵房、辅助生产设施、输浆及灰水回收管道系统、供水系统(含配套输水管线34.719千米)、分区拦渣坝防渗系统、固化灰渣场堆填及封场覆盖工程等。本项目服务对象为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内电厂产生的燃煤锅炉灰渣和脱硫石膏。本项目总投资为147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80万元,占总投资的16.18%。

(一)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管沟开挖时要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将表土单独堆存,在表土堆放区的周围用编织袋装土筑坎进行临时拦挡,用苫布遮盖防止大风扬尘,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灰渣场边坡最上层为客土喷播绿化层,客土喷播绿化层自下而上分别为高强加筋网(在高强加筋网上绑扎木飘板)、喷覆土层、高性能生态基材、喷灌系统。边坡生态恢复采用专业设备将高性能生态基材、种子和水混合均匀喷洒于土层上,使用喷灌设施浇水养护,维持植物生长。灰渣场顶层平台封场后覆盖300mm厚绿化种植土。顶部平台形成后及时种植高羊茅、早熟禾、蓝草等适应性强植物恢复植被。并在灰渣场作业区四周种植防护林带,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场内现有生活污水排入化一体化设施处理后,委托鄂托克前旗美 (略) 拉运处置。固化车间产生的溢流灰水和贮渣池经固化后析出的灰水经灰水回收系统返回固化车间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场内现有生活污水排入化一体化设施处理后,委托鄂托克前旗美 (略) 拉运处置。本项目防洪系统依托现有项目已建设施,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洪水计算,100年一遇洪水校核;灰渣场库区四周设置排水沟,堆体边坡雨水通过排水沟导至场外排放;堆体内侧储灰池内雨水收集至储水池,回用于搅拌用水。

(三)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在现有工程的分区坝上新建防渗系统,并与两侧现况防渗系统连接,新旧防渗膜连接采用双轨热熔焊接,新旧GCL垫采用搭接,使得固化灰渣场填埋区防渗系统成为一个整体。具体焊接、搭接要求满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51403-2021)中“5.8防渗系统工程材料连接”相关要求。合拢区(现况分区拦渣坝位置)堆填作业时,应采用200mm厚袋装土对场底防渗系统进行保护。本项目新建边坡防渗方案自下而上采用600g/m2长丝无纺土工布、1.0mmHDPE土工膜防渗层(双糙面)、600g/m2长丝无纺土工布、客土喷播绿化层。灰渣场顶层平台封场自下而上采用300mm厚黏土层、300mm厚排土层(碎石,粒径20-40mm)、200 g/m2土工滤膜、300mm厚绿化种植土。固化初期在现有达到标高的灰渣堆体顶部铺设1层0.5mm厚HDPE防渗膜,并与库区底部防渗膜进行双轨焊接,将本项目与原有项目分开,提高灰水回水率和堆体安全性。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作业场地保持一定湿度;粉状物料封闭式运输,施工材料采用苫布苫盖;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运营期工业固废直接运至固化车间卸料,不在固化车间外暂存;运输道路硬化,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盖,同时加强运输车辆保养,定期清洗。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渗滤液调节池污泥、隔油沉淀池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回填至填埋区。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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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无定河镇水清湾二社沙场废弃矿坑复垦扩建项目

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审旗

乌审旗 (略)

内蒙古鸣霄 (略)

项目概况:2020年5月, (略) 生态环境局对《乌审旗无定河镇水清湾二社沙场废弃矿坑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鄂环审字〔2020〕148号),拟利用纳林河二号矿井及选煤厂所产生的的煤矸石对水清湾二社沙场废弃矿坑进行复垦,复垦区面积7.2公顷。本项目在现有项目南侧进行扩建,扩建项目占地面积2.26668公顷,拟采用周边煤矸石对废弃沙坑进行回填、覆土、植被恢复,扩建后复垦区总面积变为9.46668公顷。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渗工程、回填工程、排水系统、封场工程及配套的公用、辅助、环保工程等,扩建项目坑底最低平均标高为1114.1米,最终回填标高为1133米,平均回填厚度18.9米,库容为37.88万立方米。煤矸石回填过程中,每5米煤矸石覆黄土0.5米,达到设计标高后,顶部先覆黄土0.5米,再覆表层土0.5米,进行植被恢复。扩建项目复垦期为18个月,管护期24个月。扩建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85万元,占总投资的38.5%。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开大风季节;限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车辆加盖苫布,定期洒水降尘;采用燃用较高品质的燃油,设备、车辆等安装三元催化转化器来降低尾气中污染物的排放,减少燃油尾气对环境的污染。复垦过程中采取分区、分块的作业方式,煤矸石倾倒过程中尽量降低卸车落差,倾倒后及时推平压实,复垦过程中采用射雾器对作业面进行喷雾抑尘,无组织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车辆运输过程中严格限制超载,车辆加盖苫布,减速慢行,在运输过程中道路每天进行洒水抑尘;采用燃用较高品质的燃油,设备、车辆等安装三元催化转化器来降低尾气中污染物的排放,减少燃油尾气对环境的污染。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均为当地村民,其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设施,现有项目设有移动环保厕所,定期运至当地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渗滤液经收集后用于复垦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扩建后,共设置4个土壤跟踪监测点、3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按照内蒙古地方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DB15/T2763-2022)相关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煤矸石回填、复垦过程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各类机械设备的运行维护,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渗滤液收集池和消力池污泥主要成分为砂石、泥土,不含有毒有害成分,回填于复垦区。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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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洁 (略) 气化渣再 利用处理及活性炭生产项目

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审旗

内蒙古洁之源 (略)

内蒙古 (略)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为年处理气化渣100万吨,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1567m2。

本项目租用卓睿树源已建成厂房及空地,建设年处理气化渣100万吨的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库、产品库,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总投资49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万元,占总投资的16.8%。

1. 废气。全封闭储存,并配置洒水抑尘措施,物料转运均为全封闭皮带。粉煤灰储罐顶部安装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罐顶排气口排放。煤矸石破碎、路基材料搅拌粉尘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无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2. 废水。洗选废水实现闭路循环;脱出水用于洗选补水、洒水抑尘 (略) 作为生产用水,不外排。

生活 (略) 厂区内已建成的化粪池收集,定期拉运处理。

3. 噪声。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4.固体废物。粗尾渣*t/a用作路基材料生产原料,*t/a用作生产环保砖原料(代加工),*t/a送周边填埋场填埋处理;细尾渣用作土壤改良剂生产原料,不外排。除尘灰收集后用作路基材料生产原料,不外排;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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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佳客易解 (略) 报废汽车拆解再生利用项目

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旗

鄂托克旗佳客易解 (略)

内蒙古 (略)

1. 项目概况:建设报废机动车拆解生产线1条,年回收拆解报废车辆10000辆(其中大型车(即货车)2000辆,小型车7500辆(含小型汽车5500辆、摩托车1000辆、农用车500辆、面包车500辆,新能源汽车500辆)共计10000辆),项目仅接收一般性质使用车辆的拆解,不接收槽罐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特殊装备车辆。本项目总投资为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占总投资的2.4%。

2. 废气。拆解、切割、压块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净化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拆解车间(预处理平台)有机废气预处理平台设置可伸缩活动集气罩进行收集(该集气罩捕集效率90%,风机风量为1000m3/h),经集气罩收集后有机废气通过排气管最终汇入拆解车间内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90%)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在危废暂存库设置屋顶排气罩(该集气罩捕集效率90%,风机风量为1000m3/h),经集气罩收集后有机废气通过排气管最终汇入拆解车间内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90%)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3.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办公生活区,办公生活区依托鄂托克旗东辰 (略) 选煤厂内,生活污水依托鄂托克旗东辰 (略) 选煤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外运至当地污水处理站,不外排。报废机动车拆解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报废机动车清洗废水经防渗管道汇入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规模20m3/d,工艺为“均质→隔油(玻璃钢隔油池)→絮凝(有机高分子絮凝剂)→沉淀”,处理后废水回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车间清洗用水和报废机动车清洗用水。

4. 噪声。选择可靠先进的低噪声设施,采取减振、消声、隔声、合理布局、加强内部营业管理等降噪措施。

5.固废。分类分区暂存,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持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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