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关于对大机检修基地、焊轨基地配套料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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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关于对大机检修基地、焊轨基地配套料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关于对大机检修基地、焊轨基地配套料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拟对大机检修基地、焊轨基地配套料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9日(3个工作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

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

参与

情况

1

郑州中原 (略) 第三分公司

大机检修基地、焊轨基地配套料场项目

(略) 孟庄镇潮河路

河南 (略)

大机检修基地、焊轨基地配套料场项 (略) 孟庄镇碾卢村西300m。厂界南侧为树林、东侧为荒地(未开发用地),西侧为潮河路,北侧为临时建材堆场。厂界东北侧300m外为碾卢村,厂界南侧630m为北常口村。北厂界1168m为南水北调总干渠,项目实际占地面积18000m2,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项目建设2条HZS180型搅拌生产线,年产混凝土成品料30万方,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皮带输送→计量→搅拌→成品→运输罐车。主要设备有皮带输送机、搅拌机、皮带机、粉罐、水泵、风机等。

1.废气:(1)本项目骨料仓设置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所用布袋采用覆膜滤袋,除尘效率高,除尘效率不低于99.7%,除尘器设计风量为20000m3/h,经计算,骨料上料仓、皮带输送机转运受料点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速率为0.1114kg/h,排放浓度为5.57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0mg/m3的要求。骨料上料仓、皮带输送机转运受料点有组织粉尘袋式除尘器排气筒高度为16m,排气筒内径0.54m,排气筒编号DA001。(2)本项目搅拌楼粉尘产生量为107.25t/a,其中搅拌楼1(HZS180搅拌机)年产量按照15万m3计算,搅拌楼1产尘量为53.625t/a,搅拌楼2(HZS180搅拌机)年产量按照15万m3计算,搅拌楼2产尘量为53.625t/a,根据工作制度,本项目搅拌机有效工作时间为8h/d,年工作时间为300天。经计算,搅拌楼粉尘产生速率为44.69kg/h。本项目2座搅拌楼分别设置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收集效率为100%,所用布袋采用覆膜滤袋,除尘效率高,除尘效率不低于99.7%,除尘器设计风量为20000m3/h。搅拌楼袋式除尘器合并至一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高出搅拌楼3m,搅拌楼高度为25m,排气筒高度为28m,排气筒内径0.54m,排气筒编号DA002。(3)本项目每台搅拌机配备5个水泥仓、1个粉煤灰仓、1个矿渣灰仓,其中水泥仓1、2、3、4配备一台除尘器4,水泥仓5、粉煤灰仓1、矿渣灰仓1配备一台除尘器5,水泥仓6、7、8、9配备一台除尘器6,水泥仓10、粉煤灰仓2、矿渣灰仓2配备一台除尘器7,单台处理能力20000m3/h。经处理后,除尘器1、2经高于车间3m的排气筒(DA003)排放,除尘器3、4经高于车间3m的另外一侧排气筒(DA004)排放。除尘器为覆膜袋式除尘器,收集效率为100%,所用布袋采用覆膜滤袋,除尘效率高,除尘效率不低于99.7%。(4)本项目食堂油烟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食堂油烟,该装置对油烟处理效率可达95%以上,本次评价保守按95%计,则经净化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0.45mg/m3,排放量为0.0011t/a。

2.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管网收集,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后(4.5m3) (略) 政雨水管道。项目抑尘用水全部耗散,洗车用水和洗砂废水在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排放,设备清洗废水和实验室废水用于配料使用。员工生活污水经10m3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肥田。

3. 固废。项目一般固废包括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底泥、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泥沙等全部回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采取措施处理后,以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以及废油桶等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由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4.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为皮带输送机、搅拌机、风机、水泵、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后,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土壤、地下水。本项目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项目沉淀池、三格式化粪池、储液罐底部均采用水泥进行防渗处理,项目废水不会下渗进入地下水、土壤,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6.环境风险。本项目对环境的风险主要为外加剂储罐泄漏风险,本项目外加剂采用聚羧酸减水剂,聚羧酸减水剂是由聚*烯醇单*醚和*基*烯酸先酯化再和*基*烯酸缩合而成的大分子链化合物,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的风险物质类别。

本项目减水剂采用1个10m3的储罐储存,储罐四周设置有围堰,围堰底部及周围采用人工防渗材料进行防渗,减水剂罐发生泄漏后,围堰可以储存泄漏的物料,保障泄漏物料不会进入外环境。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中兴路与文化路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关于对大机检修基地、焊轨基地配套料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拟对大机检修基地、焊轨基地配套料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9日(3个工作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

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

参与

情况

1

郑州中原 (略) 第三分公司

大机检修基地、焊轨基地配套料场项目

(略) 孟庄镇潮河路

河南 (略)

大机检修基地、焊轨基地配套料场项 (略) 孟庄镇碾卢村西300m。厂界南侧为树林、东侧为荒地(未开发用地),西侧为潮河路,北侧为临时建材堆场。厂界东北侧300m外为碾卢村,厂界南侧630m为北常口村。北厂界1168m为南水北调总干渠,项目实际占地面积18000m2,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项目建设2条HZS180型搅拌生产线,年产混凝土成品料30万方,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皮带输送→计量→搅拌→成品→运输罐车。主要设备有皮带输送机、搅拌机、皮带机、粉罐、水泵、风机等。

1.废气:(1)本项目骨料仓设置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所用布袋采用覆膜滤袋,除尘效率高,除尘效率不低于99.7%,除尘器设计风量为20000m3/h,经计算,骨料上料仓、皮带输送机转运受料点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速率为0.1114kg/h,排放浓度为5.57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0mg/m3的要求。骨料上料仓、皮带输送机转运受料点有组织粉尘袋式除尘器排气筒高度为16m,排气筒内径0.54m,排气筒编号DA001。(2)本项目搅拌楼粉尘产生量为107.25t/a,其中搅拌楼1(HZS180搅拌机)年产量按照15万m3计算,搅拌楼1产尘量为53.625t/a,搅拌楼2(HZS180搅拌机)年产量按照15万m3计算,搅拌楼2产尘量为53.625t/a,根据工作制度,本项目搅拌机有效工作时间为8h/d,年工作时间为300天。经计算,搅拌楼粉尘产生速率为44.69kg/h。本项目2座搅拌楼分别设置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收集效率为100%,所用布袋采用覆膜滤袋,除尘效率高,除尘效率不低于99.7%,除尘器设计风量为20000m3/h。搅拌楼袋式除尘器合并至一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高出搅拌楼3m,搅拌楼高度为25m,排气筒高度为28m,排气筒内径0.54m,排气筒编号DA002。(3)本项目每台搅拌机配备5个水泥仓、1个粉煤灰仓、1个矿渣灰仓,其中水泥仓1、2、3、4配备一台除尘器4,水泥仓5、粉煤灰仓1、矿渣灰仓1配备一台除尘器5,水泥仓6、7、8、9配备一台除尘器6,水泥仓10、粉煤灰仓2、矿渣灰仓2配备一台除尘器7,单台处理能力20000m3/h。经处理后,除尘器1、2经高于车间3m的排气筒(DA003)排放,除尘器3、4经高于车间3m的另外一侧排气筒(DA004)排放。除尘器为覆膜袋式除尘器,收集效率为100%,所用布袋采用覆膜滤袋,除尘效率高,除尘效率不低于99.7%。(4)本项目食堂油烟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食堂油烟,该装置对油烟处理效率可达95%以上,本次评价保守按95%计,则经净化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0.45mg/m3,排放量为0.0011t/a。

2.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管网收集,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后(4.5m3) (略) 政雨水管道。项目抑尘用水全部耗散,洗车用水和洗砂废水在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排放,设备清洗废水和实验室废水用于配料使用。员工生活污水经10m3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肥田。

3. 固废。项目一般固废包括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底泥、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泥沙等全部回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采取措施处理后,以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以及废油桶等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由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4.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为皮带输送机、搅拌机、风机、水泵、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后,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土壤、地下水。本项目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项目沉淀池、三格式化粪池、储液罐底部均采用水泥进行防渗处理,项目废水不会下渗进入地下水、土壤,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6.环境风险。本项目对环境的风险主要为外加剂储罐泄漏风险,本项目外加剂采用聚羧酸减水剂,聚羧酸减水剂是由聚*烯醇单*醚和*基*烯酸先酯化再和*基*烯酸缩合而成的大分子链化合物,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的风险物质类别。

本项目减水剂采用1个10m3的储罐储存,储罐四周设置有围堰,围堰底部及周围采用人工防渗材料进行防渗,减水剂罐发生泄漏后,围堰可以储存泄漏的物料,保障泄漏物料不会进入外环境。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中兴路与文化路 (略)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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