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涉及8个整改问题,其中牵头整改的问题4个,分别是问题九、问题二十二、问题二十三和问题三十三;配合整改的问题4个,分别是问题七、问题二十四、问题二十六和问题三十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将反馈的8个问题制定19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目前,我厅牵头整改的问题三十三完成整改销号,其他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正按程序销号。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2022年1月13日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并于1月14日印发实施,明确整改问题三十三由厅种植业管理处牵头负责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其他问题由牵头处室配合区直有关单位做好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 (略) 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整改工作。
(一)以学铸魂,筑牢思想根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及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厅党组理论学。2023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89.73%,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装备配套率为99.43%,分别超出年度目标的9.73个和3.43个百分点。做好粪肥还田台账管理,每双月调度各地畜禽规模养殖场制定粪肥还田计划和建立资源化利用台账进度,全区粪肥还田计划制定率为99.49%,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立率为97.96%。
(二)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全面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养殖证制度。实施广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累计指导创建自治区级骨干基地35个、市级骨干基地45个,推荐国家级骨干基地60个,创新集成和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养殖尾水治理新模式。深入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工作,截至2023年底,全区累计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2923本(有效期内),进一步规范了全区水产养殖活动。
(三)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走保护生态环境集约化农业发展道路。全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6679.86万亩次;在隆安县、柳江区、灵川县等12个县(区)开展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41.1万亩。2023年全区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总面积为6920万亩次,实施统防统治面积3205万亩次,统防统治覆盖率为46.31%,圆满完成2023年广西“虫口夺粮”保丰收任务。全年全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272.38万亩,绿色防控覆盖率约54.45%。经核算,2022年全区农膜回收率达83.25%(2023年上半年核算),完成国家农膜回收率不低于80%的任务目标。
(四)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为推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按程序在官网公开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及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把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法治思想纲要等列入党组理论学法治思想讲座及全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制人员培训班,提高农业农村领域执法人员法律素养。2023年以来,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7.99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4.64万个,查处涉农领域违法案件3921件,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98件,罚没金额1016.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72.4万元。
(五)强化源头治理,做稳做实涉农信访工作。认真开展全面摸排和防范化解信访苗头隐患专项攻坚行动,印发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年),制定工作清单,推动我厅信访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做好重要时间节点期间的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厅机关和厅属系统群众信访情况梳理,及时开展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对有苗头性、倾向性、行动性信访事项,落实“一案一专班”要求,确保有领导包案、有专人处理、有稳控措施、有应急预案,及时化解矛盾,稳定涉事人员,确保“三个不发生”。
三、聚焦重点难点,开展专项督查
2023年9月中旬,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开展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督查,形成专项督查报告, (略) 开展整改。
(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成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督查工作组,厅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厅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厅科技教育处,厅科技教育处主要负责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组日常工作。
(二)开展调研,摸排问题。2023年3月中旬,抽调厅机关、厅属单位共15个单位22人,组成5个调研组, (略) 开展了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调研指导。调研指导组走访了种养殖企业(基地)、农 (略) 场、农资销售门店、乡镇动物卫生检疫点等,以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渔业养殖尾水处理、测土配方施肥、秸秆综合利用等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保类项目,梳理具体问题并列出问题清单。2023年厅党组第11次会议,听取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调研指导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要求各地、各单位抓好问题整改。
(三)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分别于2023年5月、7月开展问题线索征集,在前期调研和问题线索收集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明确了7个方面专项督查重点及工作步骤,做到靶向明确,有的放矢。2023年9月4日,我厅召开全区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督查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安排部署本次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督查重点工作和要求。
(四)靶向发力,开展督查。2023年9月12日—22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抽调15个单位27名同志,组成5个专项督查组,前往 (略) 及48个县(市、区)开展实地督查,检查种养殖企业(基地)、农 (略) 场、农资销售门店、乡镇动物卫生检疫点;以及检查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尾水处理、测土配方施肥、秸秆综合利用等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类目项目,形成专项督查报告, (略) 开展问题整改。
四、突出向新向绿发展,谱写发展新篇章
下一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落实总书记两次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将农业绿色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引领,自觉对标对表美丽中国建设任务,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两山”理念,引领农业高质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遵循农业生产规律,注重地域特色,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以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切入点,系统规划产业布局,坚持以绿色发展引领农业现代化,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积极稳妥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把农业生态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工作常态长效。我厅牵头整改的问题三十三完成整改销号,其他7个问题完成整改,正按程序销号。通过建立问题清单、闭环管理、督查督办、整改销号机制,分类落实针对性措施,推进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推广节肥节药技术和绿色高效防控技术;加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促进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健全问题常态化发现整改机制,提升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能力水平,变被动整改为主动整改,做到“真整改、改到位、不反弹”。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全面排查,把问题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坚持绿色发展,擦亮农业强国生态底色。推进现代设施农业,促进设施农业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夯实农业强区建设基础。开展农业生产领域清洁生产技术示范推广,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绿肥种植等科学施肥技术示范推广,推动化学农药减量控害。做好养殖污染防控工作,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执行,发挥项目带动作用。抓好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指导,推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成果应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全面提高我区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和水平。开展渔业资源养护,充分发挥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保护渔业资源。建立农村未拥有卫生厕所的数据库,分类引导农户开展户厕升级改造,强化农村改厕全过程质量管控。
附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任务完成情况
附件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牵头整改问题(4个)
(一)关于问题九的整改情况。
问题九:养殖污染及局部过度捕捞对红树林生态系统造成不利影响。 (略) 合浦县白沙镇养殖造成7.35亩红树林枯死、410.9亩红树林退化。 (略) 山口国家级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内18567亩*域养殖场未清退,部分养殖区废水直排。 (略) 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围网捕鱼及大量蚝排筏架。 (略) 红树湾公园红树林生长区域地笼捕捞设施长达5公里。此外,丹竹江、大风江流域采砂抽沙作业也对红树林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正按程序销号。
1.积极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和生态健康养殖模式。2021年下达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1800万元, (略) 建设养殖尾水生态治理项目29个和新型贝类养殖浮筏、工厂化养殖基地等生态健康养殖项目5个。2022年 (略) 建设7个国家级骨干基地,加快推进符合本地实际的先进生态健康养殖和养殖尾水净化治理技术模式创新集成和示范推广。
2.组织督导调研涉渔问题整改。积极督导合浦县农业农村局完成山口国家级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内实验区生态化改造试点工作。 (略) 清理红树湾公园地笼网170条(11100米)、围网30张(5300多米)、网桩160多根。 (略) 林业局、 (略) 人民政府开展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清理交东海域、班埃海域蚝柱约30亩,清理保护区内海域蚝排25张(截至2021年4月中旬,所有蚝排已全部移出保护区范围外);全面清理拆除保护区范围内围网捕鱼设施,共清理榕树头大堤处、竹山村附近海域、交东海域围网14千米。
3.抓好法律法规宣贯工作。组织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干部集中学总书记关于红树林资源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移上年数据,有的按照预设减量比例直接编造数据,有的不顾事实杜撰大比例减量数据,严重影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2016年至2019年间,全区化肥销售量增长25.7%,而统计使用量却下降了3.85%,增减趋势明显矛盾。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销号备案。
1.加大化肥、化学农药减量技术的推广力度。2023年,全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6679.86万亩次;在隆安县、柳江区、灵川县等12个县(区),每县投入资金100万元,选择基础条件优、产业代表性强、技术支撑好的区域开展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41.1万亩。2023年全区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总面积为6920万亩次,实施统防统治面积3205万亩次,统防统治覆盖率为46.31%,圆满完成2023年广西“虫口夺粮”保丰收任务。全年全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272.38万亩,绿色防控覆盖率约54.45%,绿色防控工作再上新台阶。
2.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做好化肥、化学农药使用量统计工作,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及时将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统计部门,为统计部门统计化肥、化学农药使用量提供参考。
3.推进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全区农业农村统计基层数据质量核查和培训,全面推行农业统计基层网络化管理,制定乡村两级数据采集规范流程,统一印发乡村统计基层台账,积极开展农业农村统计业务培训。加强植物保护专业统计技术培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制度规范农药使用量数据统计填报,严把原始数据审核关。
二、我厅配合整改问题(4个)
(一)关于问题七的整改情况。
问题七:2017年总书记在视察广西北海时指出,“把红树林保护好”,但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学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法治思想纲要等列入党组理论学法治思想讲座及全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制人员培训班,逐步提高农业农村领域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3.开展农业行政执法。聚焦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全力保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2023年全区出动执法人员18.67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10.18万个,查处涉农领域违法案件7518件,罚没金额2523万余元,移交司法机关案件375件,有力维护农业安全生产和农村稳定。
(二)关于问题二十四的整改情况。
问题二十四:南流江治理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有部分支流水质较差,对近岸海域造成影响。 (略) 博白县水鸣镇下包河断面2020年水质由Ⅲ类下降到IV类,周边村庄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几十户养猪场污水直排。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正按程序销号。
1.做好顶层设计。印发《2022年重点流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把治理南流江和下包河等9条重点河流中水质不达标支流畜禽养殖污染列为任务,重点推进全面排查、“一场一策”改造、粪肥全量还田利用和监管全覆盖等。印发《农村畜禽小散养殖等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推进畜禽小散养户做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将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工作列入全区农业农村系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内容,有力督促反馈整改问题责任单位对标对表推进整改。
2.持续深入推进管理台账制度建立。2021年,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粪肥还田计划和资源化利用台账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1〕80号),在全国率先推进建立计划台账管理,获得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表扬肯定。2022年初,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确保制定粪肥还田计划和资源化利用台账工作延续性。
3.加强技术总结和业务培训。总结我区高架网床环保猪舍技术标准,形成主推技术并印发到各地。2021年和2022年, (略) 临 (略) 武鸣区举办全区产业升级转型或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班,进一步推广畜禽粪污就地就近全量化安全利用技术。
(三)关于问题二十六的整改情况。
问题二十六:一些地方和部门群众意识淡漠,对群众举报长期重视不够,此次督察进驻期间,与前两批督察重复的群众举报占比达14.9%,抽查回访不满意率高达45%。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正按程序销号。
1.理顺信访工作流程及责任。按照自治区安委办、自治区信访联席办的统一部署,及时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信访工作要点》《关于印发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明确各处室、厅属 (略) 农业农村部门的工作任务,理顺信访工作流程及责任,进一步夯实“职责清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安全稳定工作新格局。
2.强化源头治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做好重要时间节点期间的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厅机关和厅属系统群众信访情况的梳理,及时开展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对于有苗头性、倾向性、行动性信访事项,落实“一案一专班”要求,确保有领导包案、有专人处理、有稳控措施、有应急预案,及时化解矛盾,稳定涉事人员,确保“三个不发生”。
3.抓好宣传教育。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积极推动各地、各行业领域开展信访工作宣传教育与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稳定责任意识。
(四)关于问题三十五的整改情况。
问题三十五: (略) 凤山世界地质公园2010年10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为世界地质公园,是目前广西唯一的世界地质公园。凤山县良利采石场在公园三级保护区内长期违规野蛮开采,生态破坏严重;穿龙岩(凤栖桃源)养生养老度假基地等3个房地产项目在公园保护区内先后上马,严重破坏国家级地质遗迹点。2020年11月凤山县人民政府蓄意调整公园规划,将现有开发项目所在区域全部降级,多处原国家级、省级地质遗迹保护点 (略) 级、市县级地质遗迹保护点。公园保护区内还有非法采矿、无序开发旅游等破坏行为。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正按程序销号。
1.指导凤山县开展三门海天窗群洞口两侧民宅(民宿)建档立卡工作。经摸排核实,共有76户居民74栋房屋需要整改,其中林那屯47户居民45栋房屋、同贵屯29户居民29栋房屋。按照自治区农房管控要求,对民宅(民宿)实际情况分类登记,建立“一户一档”。
2.积极配合参与整改工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多次独立或联合相关责任厅局赴凤山县督促指导凤山世界地质公园违规建设问题的整改工作,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同时,按要求开展整改情况调度,以正式文件形式,定期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进展。
3.规范宅基地审批流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修订桂自然资发〔2020〕7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27号),明确提出农村村民住宅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有关要求及程序。同时,整理形成《农村新增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流程(试行)》,让群众清楚了解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流程、材料要求、审批时限,方便群众办理农村建房手续。除举办全区培训外, (略)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乡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我区农业农村系统履行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职能的业务能力。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涉及8个整改问题,其中牵头整改的问题4个,分别是问题九、问题二十二、问题二十三和问题三十三;配合整改的问题4个,分别是问题七、问题二十四、问题二十六和问题三十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将反馈的8个问题制定19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目前,我厅牵头整改的问题三十三完成整改销号,其他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正按程序销号。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2022年1月13日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并于1月14日印发实施,明确整改问题三十三由厅种植业管理处牵头负责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其他问题由牵头处室配合区直有关单位做好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 (略) 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整改工作。
(一)以学铸魂,筑牢思想根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及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厅党组理论学。2023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89.73%,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装备配套率为99.43%,分别超出年度目标的9.73个和3.43个百分点。做好粪肥还田台账管理,每双月调度各地畜禽规模养殖场制定粪肥还田计划和建立资源化利用台账进度,全区粪肥还田计划制定率为99.49%,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立率为97.96%。
(二)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全面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养殖证制度。实施广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累计指导创建自治区级骨干基地35个、市级骨干基地45个,推荐国家级骨干基地60个,创新集成和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养殖尾水治理新模式。深入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工作,截至2023年底,全区累计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2923本(有效期内),进一步规范了全区水产养殖活动。
(三)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走保护生态环境集约化农业发展道路。全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6679.86万亩次;在隆安县、柳江区、灵川县等12个县(区)开展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41.1万亩。2023年全区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总面积为6920万亩次,实施统防统治面积3205万亩次,统防统治覆盖率为46.31%,圆满完成2023年广西“虫口夺粮”保丰收任务。全年全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272.38万亩,绿色防控覆盖率约54.45%。经核算,2022年全区农膜回收率达83.25%(2023年上半年核算),完成国家农膜回收率不低于80%的任务目标。
(四)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为推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按程序在官网公开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及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把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法治思想纲要等列入党组理论学法治思想讲座及全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制人员培训班,提高农业农村领域执法人员法律素养。2023年以来,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7.99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4.64万个,查处涉农领域违法案件3921件,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98件,罚没金额1016.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72.4万元。
(五)强化源头治理,做稳做实涉农信访工作。认真开展全面摸排和防范化解信访苗头隐患专项攻坚行动,印发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年),制定工作清单,推动我厅信访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做好重要时间节点期间的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厅机关和厅属系统群众信访情况梳理,及时开展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对有苗头性、倾向性、行动性信访事项,落实“一案一专班”要求,确保有领导包案、有专人处理、有稳控措施、有应急预案,及时化解矛盾,稳定涉事人员,确保“三个不发生”。
三、聚焦重点难点,开展专项督查
2023年9月中旬,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开展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督查,形成专项督查报告, (略) 开展整改。
(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成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督查工作组,厅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厅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厅科技教育处,厅科技教育处主要负责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组日常工作。
(二)开展调研,摸排问题。2023年3月中旬,抽调厅机关、厅属单位共15个单位22人,组成5个调研组, (略) 开展了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调研指导。调研指导组走访了种养殖企业(基地)、农 (略) 场、农资销售门店、乡镇动物卫生检疫点等,以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渔业养殖尾水处理、测土配方施肥、秸秆综合利用等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保类项目,梳理具体问题并列出问题清单。2023年厅党组第11次会议,听取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调研指导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要求各地、各单位抓好问题整改。
(三)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分别于2023年5月、7月开展问题线索征集,在前期调研和问题线索收集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明确了7个方面专项督查重点及工作步骤,做到靶向明确,有的放矢。2023年9月4日,我厅召开全区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督查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安排部署本次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督查重点工作和要求。
(四)靶向发力,开展督查。2023年9月12日—22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抽调15个单位27名同志,组成5个专项督查组,前往 (略) 及48个县(市、区)开展实地督查,检查种养殖企业(基地)、农 (略) 场、农资销售门店、乡镇动物卫生检疫点;以及检查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尾水处理、测土配方施肥、秸秆综合利用等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类目项目,形成专项督查报告, (略) 开展问题整改。
四、突出向新向绿发展,谱写发展新篇章
下一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落实总书记两次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将农业绿色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引领,自觉对标对表美丽中国建设任务,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两山”理念,引领农业高质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遵循农业生产规律,注重地域特色,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以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切入点,系统规划产业布局,坚持以绿色发展引领农业现代化,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积极稳妥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把农业生态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工作常态长效。我厅牵头整改的问题三十三完成整改销号,其他7个问题完成整改,正按程序销号。通过建立问题清单、闭环管理、督查督办、整改销号机制,分类落实针对性措施,推进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推广节肥节药技术和绿色高效防控技术;加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促进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健全问题常态化发现整改机制,提升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能力水平,变被动整改为主动整改,做到“真整改、改到位、不反弹”。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全面排查,把问题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坚持绿色发展,擦亮农业强国生态底色。推进现代设施农业,促进设施农业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夯实农业强区建设基础。开展农业生产领域清洁生产技术示范推广,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绿肥种植等科学施肥技术示范推广,推动化学农药减量控害。做好养殖污染防控工作,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执行,发挥项目带动作用。抓好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指导,推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成果应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全面提高我区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和水平。开展渔业资源养护,充分发挥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保护渔业资源。建立农村未拥有卫生厕所的数据库,分类引导农户开展户厕升级改造,强化农村改厕全过程质量管控。
附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任务完成情况
附件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牵头整改问题(4个)
(一)关于问题九的整改情况。
问题九:养殖污染及局部过度捕捞对红树林生态系统造成不利影响。 (略) 合浦县白沙镇养殖造成7.35亩红树林枯死、410.9亩红树林退化。 (略) 山口国家级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内18567亩*域养殖场未清退,部分养殖区废水直排。 (略) 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围网捕鱼及大量蚝排筏架。 (略) 红树湾公园红树林生长区域地笼捕捞设施长达5公里。此外,丹竹江、大风江流域采砂抽沙作业也对红树林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正按程序销号。
1.积极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和生态健康养殖模式。2021年下达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1800万元, (略) 建设养殖尾水生态治理项目29个和新型贝类养殖浮筏、工厂化养殖基地等生态健康养殖项目5个。2022年 (略) 建设7个国家级骨干基地,加快推进符合本地实际的先进生态健康养殖和养殖尾水净化治理技术模式创新集成和示范推广。
2.组织督导调研涉渔问题整改。积极督导合浦县农业农村局完成山口国家级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内实验区生态化改造试点工作。 (略) 清理红树湾公园地笼网170条(11100米)、围网30张(5300多米)、网桩160多根。 (略) 林业局、 (略) 人民政府开展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清理交东海域、班埃海域蚝柱约30亩,清理保护区内海域蚝排25张(截至2021年4月中旬,所有蚝排已全部移出保护区范围外);全面清理拆除保护区范围内围网捕鱼设施,共清理榕树头大堤处、竹山村附近海域、交东海域围网14千米。
3.抓好法律法规宣贯工作。组织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干部集中学总书记关于红树林资源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移上年数据,有的按照预设减量比例直接编造数据,有的不顾事实杜撰大比例减量数据,严重影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2016年至2019年间,全区化肥销售量增长25.7%,而统计使用量却下降了3.85%,增减趋势明显矛盾。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销号备案。
1.加大化肥、化学农药减量技术的推广力度。2023年,全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6679.86万亩次;在隆安县、柳江区、灵川县等12个县(区),每县投入资金100万元,选择基础条件优、产业代表性强、技术支撑好的区域开展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41.1万亩。2023年全区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总面积为6920万亩次,实施统防统治面积3205万亩次,统防统治覆盖率为46.31%,圆满完成2023年广西“虫口夺粮”保丰收任务。全年全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272.38万亩,绿色防控覆盖率约54.45%,绿色防控工作再上新台阶。
2.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做好化肥、化学农药使用量统计工作,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及时将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统计部门,为统计部门统计化肥、化学农药使用量提供参考。
3.推进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全区农业农村统计基层数据质量核查和培训,全面推行农业统计基层网络化管理,制定乡村两级数据采集规范流程,统一印发乡村统计基层台账,积极开展农业农村统计业务培训。加强植物保护专业统计技术培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制度规范农药使用量数据统计填报,严把原始数据审核关。
二、我厅配合整改问题(4个)
(一)关于问题七的整改情况。
问题七:2017年总书记在视察广西北海时指出,“把红树林保护好”,但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学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法治思想纲要等列入党组理论学法治思想讲座及全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制人员培训班,逐步提高农业农村领域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3.开展农业行政执法。聚焦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全力保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2023年全区出动执法人员18.67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10.18万个,查处涉农领域违法案件7518件,罚没金额2523万余元,移交司法机关案件375件,有力维护农业安全生产和农村稳定。
(二)关于问题二十四的整改情况。
问题二十四:南流江治理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有部分支流水质较差,对近岸海域造成影响。 (略) 博白县水鸣镇下包河断面2020年水质由Ⅲ类下降到IV类,周边村庄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几十户养猪场污水直排。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正按程序销号。
1.做好顶层设计。印发《2022年重点流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把治理南流江和下包河等9条重点河流中水质不达标支流畜禽养殖污染列为任务,重点推进全面排查、“一场一策”改造、粪肥全量还田利用和监管全覆盖等。印发《农村畜禽小散养殖等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推进畜禽小散养户做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将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工作列入全区农业农村系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内容,有力督促反馈整改问题责任单位对标对表推进整改。
2.持续深入推进管理台账制度建立。2021年,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粪肥还田计划和资源化利用台账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1〕80号),在全国率先推进建立计划台账管理,获得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表扬肯定。2022年初,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确保制定粪肥还田计划和资源化利用台账工作延续性。
3.加强技术总结和业务培训。总结我区高架网床环保猪舍技术标准,形成主推技术并印发到各地。2021年和2022年, (略) 临 (略) 武鸣区举办全区产业升级转型或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班,进一步推广畜禽粪污就地就近全量化安全利用技术。
(三)关于问题二十六的整改情况。
问题二十六:一些地方和部门群众意识淡漠,对群众举报长期重视不够,此次督察进驻期间,与前两批督察重复的群众举报占比达14.9%,抽查回访不满意率高达45%。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正按程序销号。
1.理顺信访工作流程及责任。按照自治区安委办、自治区信访联席办的统一部署,及时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信访工作要点》《关于印发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明确各处室、厅属 (略) 农业农村部门的工作任务,理顺信访工作流程及责任,进一步夯实“职责清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安全稳定工作新格局。
2.强化源头治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做好重要时间节点期间的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厅机关和厅属系统群众信访情况的梳理,及时开展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对于有苗头性、倾向性、行动性信访事项,落实“一案一专班”要求,确保有领导包案、有专人处理、有稳控措施、有应急预案,及时化解矛盾,稳定涉事人员,确保“三个不发生”。
3.抓好宣传教育。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积极推动各地、各行业领域开展信访工作宣传教育与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稳定责任意识。
(四)关于问题三十五的整改情况。
问题三十五: (略) 凤山世界地质公园2010年10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为世界地质公园,是目前广西唯一的世界地质公园。凤山县良利采石场在公园三级保护区内长期违规野蛮开采,生态破坏严重;穿龙岩(凤栖桃源)养生养老度假基地等3个房地产项目在公园保护区内先后上马,严重破坏国家级地质遗迹点。2020年11月凤山县人民政府蓄意调整公园规划,将现有开发项目所在区域全部降级,多处原国家级、省级地质遗迹保护点 (略) 级、市县级地质遗迹保护点。公园保护区内还有非法采矿、无序开发旅游等破坏行为。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正按程序销号。
1.指导凤山县开展三门海天窗群洞口两侧民宅(民宿)建档立卡工作。经摸排核实,共有76户居民74栋房屋需要整改,其中林那屯47户居民45栋房屋、同贵屯29户居民29栋房屋。按照自治区农房管控要求,对民宅(民宿)实际情况分类登记,建立“一户一档”。
2.积极配合参与整改工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多次独立或联合相关责任厅局赴凤山县督促指导凤山世界地质公园违规建设问题的整改工作,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同时,按要求开展整改情况调度,以正式文件形式,定期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进展。
3.规范宅基地审批流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修订桂自然资发〔2020〕7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27号),明确提出农村村民住宅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有关要求及程序。同时,整理形成《农村新增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流程(试行)》,让群众清楚了解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流程、材料要求、审批时限,方便群众办理农村建房手续。除举办全区培训外, (略)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乡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我区农业农村系统履行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职能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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