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关于山东瑞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年产2000kg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研发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关于山东瑞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年产2000kg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研发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30日我局拟对山东 (略) 年产2000kg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研发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1月30日-2024年02月0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中兴路东(二楼工程综合窗口06-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则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山东 (略) 年产2000kg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研发技术改造项目 | 山东泗水经济开发区圣康路2号山东 (略) 厂区内 | 山东 (略) | 山东 (略) | 山东 (略) 由武汉 (略) 和山东 (略) 共同出资组建,位于山东泗水经济开发区圣康路2号山东 (略) 厂区内,厂房由山东 (略) 提供。供电、供水及供热,废水处理,事故水池均依托山东 (略) 。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山东泗水经济开发区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依托现有生产车间,依托现有设备并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建设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生产线,仓库、危废暂存间、事故废水收集池、循环冷却水池等均依托现有。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2000kg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 | 1、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对各种废气的处理措施,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投料粉尘、发酵废气、干燥废气、压滤异味、酶促异味等)、山东 (略) 污水处理站废气等。 投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发酵废气经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雾干燥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酶促异味、压滤异味经碱喷淋+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废气治理设施未收集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实验室废气等。企业运行时应加强设备维护,定期检查,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主体设备密封合部采用可靠性极高的机械密封等;根据物料挥发性控制加料顺序,以减少液体的挥发;进料采用真空进料和密闭管道输送,减少操作时间;车间内设置通风系统,加强室内通风;危废库密闭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生产厂区、贮存区及厂区周边进行绿化,减轻异味气体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等标准的要求。 2、项目要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压滤废水、洗酶废水、除杂废水、浓缩废水等)、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装置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实验室废水、蒸汽灭菌废水及蒸汽冷凝水。项目废水经山东 (略) 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500m3/d,处理工艺:“曝气调节池+水解酸化池+UASB池+A/O池+二沉池”处理,满足《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污染物总量指标应满足:CODCr(管理指标)≤0.33t/a,NH3-N(管理指标)≤0.097t/a;颗粒物≤0.00107t/a以及 (略) 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 (略) 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其中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后最终排入泗河。 3、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处理措施及厂区绿化、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尘、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菌渣、废滤膜、化验试剂、废试剂瓶及容器、废机油、废包装桶、生活垃圾等。除尘器收集尘、反渗透膜、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包装物、菌渣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其余废活性炭、废滤膜、化验试剂、废试剂瓶及容器、废机油、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一般固废需严格管理,综合利用,合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散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及处置确保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 泗水县分局关于泗水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泗水县泗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24年01月17日通过/泗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法定主动公开-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影响评价,进行了公开。 | 无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30日我局拟对山东 (略) 年产2000kg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研发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1月30日-2024年02月0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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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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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中兴路东(二楼工程综合窗口06-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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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则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山东 (略) 年产2000kg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研发技术改造项目 | 山东泗水经济开发区圣康路2号山东 (略) 厂区内 | 山东 (略) | 山东 (略) | 山东 (略) 由武汉 (略) 和山东 (略) 共同出资组建,位于山东泗水经济开发区圣康路2号山东 (略) 厂区内,厂房由山东 (略) 提供。供电、供水及供热,废水处理,事故水池均依托山东 (略) 。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山东泗水经济开发区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依托现有生产车间,依托现有设备并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建设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生产线,仓库、危废暂存间、事故废水收集池、循环冷却水池等均依托现有。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2000kg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 | 1、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对各种废气的处理措施,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投料粉尘、发酵废气、干燥废气、压滤异味、酶促异味等)、山东 (略) 污水处理站废气等。 投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发酵废气经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雾干燥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酶促异味、压滤异味经碱喷淋+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废气治理设施未收集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实验室废气等。企业运行时应加强设备维护,定期检查,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主体设备密封合部采用可靠性极高的机械密封等;根据物料挥发性控制加料顺序,以减少液体的挥发;进料采用真空进料和密闭管道输送,减少操作时间;车间内设置通风系统,加强室内通风;危废库密闭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生产厂区、贮存区及厂区周边进行绿化,减轻异味气体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等标准的要求。 2、项目要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压滤废水、洗酶废水、除杂废水、浓缩废水等)、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装置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实验室废水、蒸汽灭菌废水及蒸汽冷凝水。项目废水经山东 (略) 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500m3/d,处理工艺:“曝气调节池+水解酸化池+UASB池+A/O池+二沉池”处理,满足《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污染物总量指标应满足:CODCr(管理指标)≤0.33t/a,NH3-N(管理指标)≤0.097t/a;颗粒物≤0.00107t/a以及 (略) 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 (略) 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其中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后最终排入泗河。 3、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处理措施及厂区绿化、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尘、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菌渣、废滤膜、化验试剂、废试剂瓶及容器、废机油、废包装桶、生活垃圾等。除尘器收集尘、反渗透膜、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包装物、菌渣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其余废活性炭、废滤膜、化验试剂、废试剂瓶及容器、废机油、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一般固废需严格管理,综合利用,合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散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及处置确保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 泗水县分局关于泗水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泗水县泗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24年01月17日通过/泗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法定主动公开-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影响评价,进行了公开。 | 无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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