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防城港市防城区滩营乡三坪矿区建筑用砂岩角岩、花岗岩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4〕23号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防城港市防城区滩营乡三坪矿区建筑用砂岩角岩、花岗岩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4〕23号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防城区滩营乡三坪矿区建筑用砂岩(角岩)、花岗岩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2311-*-04-01-*),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 (略) 防城区滩营乡,中心地理坐标为I矿段中心点坐标:东经108°23′4.3096″,北纬21°51′49.7989″;II矿段中心点坐标:东经108°21′56.0227″,北纬21°51′30.6415″。项目新设矿区面积1.1464km2,包括2个矿段,其中Ⅰ号矿段面积0.8215km2,Ⅱ号矿段面积0.3249km2;Ⅰ号矿段开采标高由+155.94m至+5标高,Ⅱ号矿段开采标高由+147m至+5m;矿区范围由42个拐点圈定,其中Ⅰ号矿段27个拐点,Ⅱ号矿段15个拐点。设计开采范围内设计可利用矿石资源量为5224.70万m3(折合13881.69万t)。设计产品方案为:建筑用石料(各种规格骨料)和机制砂,生产规模为205.00万m3/a;综合利用产品规模为:建筑用砂矿1.77万m3/a,回填骨料用花岗岩矿1.69万m3/a,矿山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矿山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项目由主体工程(矿区、工业场地)、储运工程(堆矿场、排土场、矿山道路)、辅助工程(柴油储罐、变压器房、空压机房、办公区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供电等)、环保工程(包括降尘、矿区雨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等部分组成。项目总投资为40000万,其中环保投资309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77%。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间建筑固体废弃物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施肥。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袋装后收集放置于垃圾桶中,运至周边村屯垃圾集中处理点集中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确定施工区域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区域范围;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分片开挖、铺设、及时回填,减少施工对土地扰动,减少弃土的临时堆放,对表土及废土堆放区设置围挡和排水沟;矿区内矿山道路在施工时分段施工,及时对坡面进行防护。同时做好路基和路面的排水,设置临时排水沟。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施工道路土质边坡撒播草籽绿化,工程施工结束后,应立即对其进行植被恢复;施工期间,将剥离的表土妥善堆放在表土堆场内,闭矿后,表土用于矿区覆土或恢复植被。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场地出口处设置一处车辆冲洗平台、排水沟和沉淀池,沉淀池容积5立方米,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砂区设1个污水罐(容积800立方米)、1个清水罐(容积300立方米),洗砂废水经溢流管道输送至污水罐,经投加PAM絮凝剂沉淀处理后上清液返回清水罐循环使用,不外排;矿区径流雨水、淋溶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出水悬浮物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限值,采用移动潜水泵机械抽水方式抽排至矿区高位水池用于生产用水,经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开采平台每隔50米安装一个雾炮机,长期保持喷雾降尘,雾炮机为可移动式;项目潜孔钻机自带除尘装置,钻孔采取湿式作业;爆破前向预爆区洒水,并采用水封炮眼、钻孔注水等措施提高矿石湿度,爆破后再进行洒水降尘;项目破碎加工采取湿法破碎,进料口处增加喷水设施,增加矿石的含水率。喂料机、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分别采用单体钢板箱体密闭,密闭箱体内的给料粉尘、破碎粉尘等经风机输送至布袋除尘器,每条生产线配备一套布袋除尘器及一根排气筒,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输送皮带采用防尘布覆盖及输送带落料口增设洒水喷头;矿山配备一台洒水车,每天洒水四次,定期对矿区内主要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和保洁,干燥大风天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超载、超速和洒漏。要求对运输车辆进行遮盖处理,用篷布遮盖,以降低扬尘逸散及石料洒落,保持路面清洁;场地出口设置车辆冲洗点,配套修建有排水沟和沉淀池。对进出车辆表面进行冲洗。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空压机、水泵、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等落实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矿区收集表土(残破积岩)、废土(角岩风化层)、尾泥(水洗尾泥、含压滤泥饼)最终用于复垦回填以及道路截排水沟等修补,多余部分由当地村民修建水利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收集堆放于排土场用于复垦时采空区回填;生活垃圾在矿区内设置垃圾收集池,集中收集后运至周边村屯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矿山营运期,除开采区域外,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开采区及其周围区域原有的林地,禁止越界开采,不得随意扩大开采范围;采矿生产期间禁止在非规划用地毁林开荒,确保防沙固土等生态服务功能不因工程建设而削弱。不得随意砍伐工程用地外的现有树木,破坏植被;合理规划矿山开采顺序,分阶段对矿山进行复垦,实行“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恢复地表植被,恢复植被的同时稳定边坡;将滑落到山坡植被上的土方尽快清理,使植被恢复原有的生长状态;加强对矿区及周边区域野生动物的监控,如发现有需要特别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行踪,须及时向上级林业部门报告;在排土场、矿山公路内侧设排水沟,并修建拦土坝对排土场进行围挡,按时维护,避免雨水冲刷引发水土流失。矿山服务期满后,须对材料房、开采场地及辅助设施等进行拆除,并全面进行覆土绿化工作,将采矿平台、排土场、表土场、工业场地复垦为乔木林地。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局报备,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此页无正文)。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4年2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防城区滩营乡三坪矿区建筑用砂岩(角岩)、花岗岩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2311-*-04-01-*),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 (略) 防城区滩营乡,中心地理坐标为I矿段中心点坐标:东经108°23′4.3096″,北纬21°51′49.7989″;II矿段中心点坐标:东经108°21′56.0227″,北纬21°51′30.6415″。项目新设矿区面积1.1464km2,包括2个矿段,其中Ⅰ号矿段面积0.8215km2,Ⅱ号矿段面积0.3249km2;Ⅰ号矿段开采标高由+155.94m至+5标高,Ⅱ号矿段开采标高由+147m至+5m;矿区范围由42个拐点圈定,其中Ⅰ号矿段27个拐点,Ⅱ号矿段15个拐点。设计开采范围内设计可利用矿石资源量为5224.70万m3(折合13881.69万t)。设计产品方案为:建筑用石料(各种规格骨料)和机制砂,生产规模为205.00万m3/a;综合利用产品规模为:建筑用砂矿1.77万m3/a,回填骨料用花岗岩矿1.69万m3/a,矿山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矿山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项目由主体工程(矿区、工业场地)、储运工程(堆矿场、排土场、矿山道路)、辅助工程(柴油储罐、变压器房、空压机房、办公区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供电等)、环保工程(包括降尘、矿区雨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等部分组成。项目总投资为40000万,其中环保投资309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77%。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间建筑固体废弃物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施肥。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袋装后收集放置于垃圾桶中,运至周边村屯垃圾集中处理点集中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确定施工区域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区域范围;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分片开挖、铺设、及时回填,减少施工对土地扰动,减少弃土的临时堆放,对表土及废土堆放区设置围挡和排水沟;矿区内矿山道路在施工时分段施工,及时对坡面进行防护。同时做好路基和路面的排水,设置临时排水沟。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施工道路土质边坡撒播草籽绿化,工程施工结束后,应立即对其进行植被恢复;施工期间,将剥离的表土妥善堆放在表土堆场内,闭矿后,表土用于矿区覆土或恢复植被。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场地出口处设置一处车辆冲洗平台、排水沟和沉淀池,沉淀池容积5立方米,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砂区设1个污水罐(容积800立方米)、1个清水罐(容积300立方米),洗砂废水经溢流管道输送至污水罐,经投加PAM絮凝剂沉淀处理后上清液返回清水罐循环使用,不外排;矿区径流雨水、淋溶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出水悬浮物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限值,采用移动潜水泵机械抽水方式抽排至矿区高位水池用于生产用水,经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开采平台每隔50米安装一个雾炮机,长期保持喷雾降尘,雾炮机为可移动式;项目潜孔钻机自带除尘装置,钻孔采取湿式作业;爆破前向预爆区洒水,并采用水封炮眼、钻孔注水等措施提高矿石湿度,爆破后再进行洒水降尘;项目破碎加工采取湿法破碎,进料口处增加喷水设施,增加矿石的含水率。喂料机、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分别采用单体钢板箱体密闭,密闭箱体内的给料粉尘、破碎粉尘等经风机输送至布袋除尘器,每条生产线配备一套布袋除尘器及一根排气筒,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输送皮带采用防尘布覆盖及输送带落料口增设洒水喷头;矿山配备一台洒水车,每天洒水四次,定期对矿区内主要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和保洁,干燥大风天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超载、超速和洒漏。要求对运输车辆进行遮盖处理,用篷布遮盖,以降低扬尘逸散及石料洒落,保持路面清洁;场地出口设置车辆冲洗点,配套修建有排水沟和沉淀池。对进出车辆表面进行冲洗。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空压机、水泵、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等落实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矿区收集表土(残破积岩)、废土(角岩风化层)、尾泥(水洗尾泥、含压滤泥饼)最终用于复垦回填以及道路截排水沟等修补,多余部分由当地村民修建水利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收集堆放于排土场用于复垦时采空区回填;生活垃圾在矿区内设置垃圾收集池,集中收集后运至周边村屯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矿山营运期,除开采区域外,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开采区及其周围区域原有的林地,禁止越界开采,不得随意扩大开采范围;采矿生产期间禁止在非规划用地毁林开荒,确保防沙固土等生态服务功能不因工程建设而削弱。不得随意砍伐工程用地外的现有树木,破坏植被;合理规划矿山开采顺序,分阶段对矿山进行复垦,实行“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恢复地表植被,恢复植被的同时稳定边坡;将滑落到山坡植被上的土方尽快清理,使植被恢复原有的生长状态;加强对矿区及周边区域野生动物的监控,如发现有需要特别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行踪,须及时向上级林业部门报告;在排土场、矿山公路内侧设排水沟,并修建拦土坝对排土场进行围挡,按时维护,避免雨水冲刷引发水土流失。矿山服务期满后,须对材料房、开采场地及辅助设施等进行拆除,并全面进行覆土绿化工作,将采矿平台、排土场、表土场、工业场地复垦为乔木林地。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局报备,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此页无正文)。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4年2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