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奇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东莞市奇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奇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企石镇东部快速路企石段56号1号楼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奇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czwtitl (略) (略) 企石镇东部快速路企石段56号1号楼。项目占地面积4200m2,建筑面积8192m2,总投资5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母乳袋、奶粉袋、包装袋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母乳袋100万个/年、奶粉袋100万个/年、包装袋200万个/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印刷、复合、固化、制袋、压嘴工序设于密闭车间内进行,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2、生活污水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截污管网。 3、项目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4、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4-02-0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企石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企石镇清湖路口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三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奇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企石镇东部快速路企石段56号1号楼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奇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czwtitl (略) (略) 企石镇东部快速路企石段56号1号楼。项目占地面积4200m2,建筑面积8192m2,总投资5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母乳袋、奶粉袋、包装袋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母乳袋100万个/年、奶粉袋100万个/年、包装袋200万个/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印刷、复合、固化、制袋、压嘴工序设于密闭车间内进行,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2、生活污水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截污管网。 3、项目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4、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4-02-0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企石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企石镇清湖路口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三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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