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令天津润亚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建筑施工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
关于责令天津润亚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建筑施工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4年第128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121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五个配套办法〉的通知》(津政办法发〔2018〕25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1〕2号)等有关规定,经核查, (略) 等3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要求。
依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五个配套办法〉的通知》规定,现责令相关单位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送我局。整改工作完成前,相关单位将纳入我局重点监管范围并应停止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活动。逾期仍未达到规定要求条件的,我局将函告保税区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已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将企业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各单位于2024年4月7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整改报告(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和佐证材料报送我局。
地址:天津临港商务大厦A座15层
联系电话:022-*
附件:责令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注: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党建工作部是保税区政务网站(http://**.cn)主管部门,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务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各有关单位: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4年第128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121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五个配套办法〉的通知》(津政办法发〔2018〕25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1〕2号)等有关规定,经核查, (略) 等3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要求。
依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五个配套办法〉的通知》规定,现责令相关单位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送我局。整改工作完成前,相关单位将纳入我局重点监管范围并应停止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活动。逾期仍未达到规定要求条件的,我局将函告保税区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已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将企业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各单位于2024年4月7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整改报告(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和佐证材料报送我局。
地址:天津临港商务大厦A座15层
联系电话:022-*
附件:责令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注: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党建工作部是保税区政务网站(http://**.cn)主管部门,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务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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