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核实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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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核实公开信息

2023年8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2023年8月1日),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严格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要求,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下面公开因“双有”列入强审名单的企业信息。

1、企业名称:内蒙古上都 (略)

2、法人代表:高永峰

3、企业所在地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

4、“双有”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信息见下表

“双有”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表

“双有”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表

企业名称

内蒙古上都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

*13F

法定代表人

高永峰

生产地址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

生产周期

全年

所属行业

火电

联系人及电话

孙旭阳*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两台660MW燃煤发电机组的建设和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设备检修,电力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和培训,粉煤灰及石膏综合利用,石灰粉加工与销售,保温材料、运输、电力物资采购和经营,热力销售、热力检修。

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

名称

2022年

使用量

用途

液氨

2785.42t

脱硝反应剂

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

名称

年排放量

处置去向

废矿物油及废油桶

11.9t

内蒙古鑫丰 (略)

废铅酸蓄电池

0

内蒙古盛世东润 (略)

废催化剂

0


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

名称

2022年

排放量

排污许可证许可年排放量限值

氮氧化物

754.89

1320

二氧化硫

490.02

924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1、建立日常巡回检查制度,每次检查都做情况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汇报。

2、宣传普及环境保护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意识。

3、加强管理,在生产、储存、废物处置等各个环节明确责任主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使企业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各项运行状况可控。

4、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修订

,内蒙古

2023年8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2023年8月1日),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严格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要求,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下面公开因“双有”列入强审名单的企业信息。

1、企业名称:内蒙古上都 (略)

2、法人代表:高永峰

3、企业所在地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

4、“双有”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信息见下表

“双有”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表

“双有”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表

企业名称

内蒙古上都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

*13F

法定代表人

高永峰

生产地址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

生产周期

全年

所属行业

火电

联系人及电话

孙旭阳*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两台660MW燃煤发电机组的建设和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设备检修,电力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和培训,粉煤灰及石膏综合利用,石灰粉加工与销售,保温材料、运输、电力物资采购和经营,热力销售、热力检修。

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

名称

2022年

使用量

用途

液氨

2785.42t

脱硝反应剂

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

名称

年排放量

处置去向

废矿物油及废油桶

11.9t

内蒙古鑫丰 (略)

废铅酸蓄电池

0

内蒙古盛世东润 (略)

废催化剂

0


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

名称

2022年

排放量

排污许可证许可年排放量限值

氮氧化物

754.89

1320

二氧化硫

490.02

924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1、建立日常巡回检查制度,每次检查都做情况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汇报。

2、宣传普及环境保护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意识。

3、加强管理,在生产、储存、废物处置等各个环节明确责任主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使企业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各项运行状况可控。

4、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修订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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