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光电仪器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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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光电仪器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略) 原址地块位于北碚区歇马镇光学村,占地面积 50934.51m2(约76.5 亩),初步调查阶段考虑到地块的完整性,需将职工宿舍区域、综合库房与一车间间隔区域、舞场与篮球场间隔区域(总面积为800.96m2)也纳入调查范围,本次实际调查面积与初步调查保持一致,为51735.47m2(约77.7亩),与初步调查一致。1964年前,评估地块内主要为荒地、农用地。1964年后,重庆光学仪器厂、重庆 (略) 在地块内从事生产活动,主要生产光学显微镜和汽车灯具,涉及行业类别4040 光学仪器制造、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872 照明灯具制造。目前,地块内构建筑物均已拆除,无遗留固体废物。

根据业主提供的《渝(2016)北碚区不动产权第*号》,目前评估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权 (略) 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后称“城投公司”),未来用地规划暂不明确。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地块由 (略) 上级单位—中国四联 (略) (后称“四联公司”)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待修复完 (略) 管理。 (略) 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的质量要求,评估地块需按照二类居住用地开展评估工作,二类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故本次评估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估。

2023年, (略) 委托 (略) 开展了 (略) 原址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果表明, (略) 原址地块部分土壤样品中镍、石油烃(C10-C40)含量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锰浓度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规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需进入下一步详细调查阶段。

2023年12月,为确定地块土壤风险水平,明确土壤污染物空间分布,中国四联 (略) 委托我单位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详细调查阶段,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初步调查结果,实施了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详细调查阶段共布设了155个土壤监测点位,1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采集送检土壤样品500个(另送检64个现场平行样),地下水样品3个(W-2、W-7、W-10,其余地下水监测点位洗井后无回水)。土壤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表2中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氰化物以及锰、铬、钼、锌、水溶性氟化物、pH;地下水监测因子包括: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锌、钼、锰、总铬、苯、*苯、*苯、二*苯(总量)、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石油烃(C10-C40)、水溶性氟化物、氰化物。

详细调查阶段土壤监测结果表明:评估地块部分土壤样品中六价铬、镍、石油烃(C10-C40)含量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所有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仅有锰的浓度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

通过整合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检测数据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风险评估表明,评估地块基于第一类用地下,土壤受到了六价铬、镍、石油烃(C10-C40)的污染,其风险超过人体健康可接受水平。各污染物最大超标倍数、浓度范围为:六价铬(1.0倍,2.0mg/kg~5.9mg/kg)、镍(28.7倍,32mg/kg~4460mg/kg)、石油烃(C10-C40)(8.2倍,19.5mg/kg~7580mg/kg)。地下水受到了锰的污染,在不饮用的情况下,人体健康风险可以接受。

综合考虑环境健康风险及当地经济技术发展情况,确定土壤污染因子修复目标。本地块土壤修复目标值为:六价铬(3.0mg/kg)、镍(150mg/kg)、石油烃(C10-C40)(826mg/kg)。

根据本项目所确定的修复目标值,结合污染空间分布,划定污染区域,估算出本项目污染土壤总面积约677.2~959.8平方米,污染土壤方量约892.96~1309.69立方米,其中六价铬污染土壤面积约39.0~92.0平方米,方量约39.0~92.0立方米,其中镍污染土壤面积约379.2~523.1平方米,方量约515.84~745.73立方米,其中石油烃(C10-C40)污染土壤面积约259.0~344.7平方米,方量约338.12~471.96立方米。

经调查,评估地块历史上有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0)工艺,且按照第一类用地评价。按照《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固体废物和土壤环境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和《 (略)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污染土壤需进一步开展危险特性鉴别。经划定,需鉴别的区域有5个,分别为四区、五区、六区、七区和八区,鉴别面积约418.2-615.1m2,鉴别方量554.84-837.73m3,污染物为六价铬和镍。

按照《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程度分级评价技术指南》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程度分级工作,评估地块污染程度评价总分为 27分,属于轻度污染地块。

,重庆,重庆

(略) 原址地块位于北碚区歇马镇光学村,占地面积 50934.51m2(约76.5 亩),初步调查阶段考虑到地块的完整性,需将职工宿舍区域、综合库房与一车间间隔区域、舞场与篮球场间隔区域(总面积为800.96m2)也纳入调查范围,本次实际调查面积与初步调查保持一致,为51735.47m2(约77.7亩),与初步调查一致。1964年前,评估地块内主要为荒地、农用地。1964年后,重庆光学仪器厂、重庆 (略) 在地块内从事生产活动,主要生产光学显微镜和汽车灯具,涉及行业类别4040 光学仪器制造、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872 照明灯具制造。目前,地块内构建筑物均已拆除,无遗留固体废物。

根据业主提供的《渝(2016)北碚区不动产权第*号》,目前评估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权 (略) 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后称“城投公司”),未来用地规划暂不明确。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地块由 (略) 上级单位—中国四联 (略) (后称“四联公司”)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待修复完 (略) 管理。 (略) 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的质量要求,评估地块需按照二类居住用地开展评估工作,二类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故本次评估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估。

2023年, (略) 委托 (略) 开展了 (略) 原址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果表明, (略) 原址地块部分土壤样品中镍、石油烃(C10-C40)含量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锰浓度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规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需进入下一步详细调查阶段。

2023年12月,为确定地块土壤风险水平,明确土壤污染物空间分布,中国四联 (略) 委托我单位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详细调查阶段,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初步调查结果,实施了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详细调查阶段共布设了155个土壤监测点位,1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采集送检土壤样品500个(另送检64个现场平行样),地下水样品3个(W-2、W-7、W-10,其余地下水监测点位洗井后无回水)。土壤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表2中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氰化物以及锰、铬、钼、锌、水溶性氟化物、pH;地下水监测因子包括: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锌、钼、锰、总铬、苯、*苯、*苯、二*苯(总量)、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石油烃(C10-C40)、水溶性氟化物、氰化物。

详细调查阶段土壤监测结果表明:评估地块部分土壤样品中六价铬、镍、石油烃(C10-C40)含量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所有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仅有锰的浓度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

通过整合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检测数据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风险评估表明,评估地块基于第一类用地下,土壤受到了六价铬、镍、石油烃(C10-C40)的污染,其风险超过人体健康可接受水平。各污染物最大超标倍数、浓度范围为:六价铬(1.0倍,2.0mg/kg~5.9mg/kg)、镍(28.7倍,32mg/kg~4460mg/kg)、石油烃(C10-C40)(8.2倍,19.5mg/kg~7580mg/kg)。地下水受到了锰的污染,在不饮用的情况下,人体健康风险可以接受。

综合考虑环境健康风险及当地经济技术发展情况,确定土壤污染因子修复目标。本地块土壤修复目标值为:六价铬(3.0mg/kg)、镍(150mg/kg)、石油烃(C10-C40)(826mg/kg)。

根据本项目所确定的修复目标值,结合污染空间分布,划定污染区域,估算出本项目污染土壤总面积约677.2~959.8平方米,污染土壤方量约892.96~1309.69立方米,其中六价铬污染土壤面积约39.0~92.0平方米,方量约39.0~92.0立方米,其中镍污染土壤面积约379.2~523.1平方米,方量约515.84~745.73立方米,其中石油烃(C10-C40)污染土壤面积约259.0~344.7平方米,方量约338.12~471.96立方米。

经调查,评估地块历史上有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0)工艺,且按照第一类用地评价。按照《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固体废物和土壤环境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和《 (略)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污染土壤需进一步开展危险特性鉴别。经划定,需鉴别的区域有5个,分别为四区、五区、六区、七区和八区,鉴别面积约418.2-615.1m2,鉴别方量554.84-837.73m3,污染物为六价铬和镍。

按照《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程度分级评价技术指南》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程度分级工作,评估地块污染程度评价总分为 27分,属于轻度污染地块。

,重庆,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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