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彭家湾22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湖南衡阳彭家湾22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湖南衡阳彭家湾22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3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衡阳彭家湾22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祁东县 |
建设单位 | (略)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衡阳彭家湾220kV变电 (略) (略) 镇,现有#1主变1台,容量为180MVA,根据彭家湾变供区负荷需要,本期新增#2主变一台,主变容量为240MVA;本期扩建在站内预留场地建设,不新增用地工程。总投资为23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的0.68%。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电磁环境: (1)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 (2)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确保附近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 2、噪声: 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限制夜间高噪声施工,施工单位夜间尽量减少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内容,限制高噪声设备。营运期严格控制变压器等设备的本体噪声,确保变电站厂界及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相应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水: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天土石方作业;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处置体系处理。站内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定期巡检人员和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4、生态环境:扩建工程在原变电站围墙内进行,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 5、固废:施工和运营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变电站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置。变电站内运行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及含有变压器油的废弃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转移时,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 6、扬尘: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建筑垃圾合理堆放,定期清运;附近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施工场地严格执行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工程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 7、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张贴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3)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湖南衡阳彭家湾22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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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衡阳彭家湾22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祁东县 |
建设单位 | (略)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衡阳彭家湾220kV变电 (略) (略) 镇,现有#1主变1台,容量为180MVA,根据彭家湾变供区负荷需要,本期新增#2主变一台,主变容量为240MVA;本期扩建在站内预留场地建设,不新增用地工程。总投资为23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的0.68%。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电磁环境: (1)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 (2)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确保附近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 2、噪声: 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限制夜间高噪声施工,施工单位夜间尽量减少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内容,限制高噪声设备。营运期严格控制变压器等设备的本体噪声,确保变电站厂界及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相应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水: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天土石方作业;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处置体系处理。站内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定期巡检人员和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4、生态环境:扩建工程在原变电站围墙内进行,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 5、固废:施工和运营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变电站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置。变电站内运行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及含有变压器油的废弃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转移时,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 6、扬尘: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建筑垃圾合理堆放,定期清运;附近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施工场地严格执行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工程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 7、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张贴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3)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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