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8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新吴区-黄氏响声儿童喷雾剂落地项目
2024年2月8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新吴区-黄氏响声儿童喷雾剂落地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黄氏响声儿童喷雾剂落地项目 | (略) 新吴区长江南路12号 | 无锡济煜 (略) | (略) (略) | (略) 场需求, (略) 场竞争力,山禾药业拟投资571 (略) 新吴 (略) 现有厂房内建设黄氏响声儿童喷雾剂落地项目,不新增用地,在本厂内二车间一楼原制丸区及三车间防爆区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300平方米。购置碱液罐、浓配罐、稀配罐、离心机等设备,改造建设黄氏响声儿童喷雾剂生产线,投运后可实现年产45万支黄氏响声儿童喷雾剂生产能力。 | (1)废气:本项目称量配料工序位于负压称量柜,称量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高效过滤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站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收集后依托现有“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 (2)废水:本项目各类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通过DW001、纯水制备浓水通过DW002接管新城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尾水排入京杭运河。(3)噪声:本项目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固废: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依托现有一般固废仓库、危险废物仓库贮存,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单位,污水处理站污泥、尘渣、废树脂、废活性炭、废RO膜、废石英砂委托相关单位处置,实现固废“零”排放,不产生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0510-*,*@*63.com |
2 | 梅村街道惠更上浜提质增效工程 | (略) 新吴区梅村街道范围内惠更上浜 | (略) 新吴区人民政府梅村街道办事处 | (略) (略) | 项目投资500万元,建设内容:1、岸坡治理0.31km,河床治理0.88km。2、调水引流工程:新建1座橡胶坝, 新建调水系统1套。 3、沉水生态构建工程:底质改良10000平方米,种植沉水植物共5000平方米,投放水生动物450kg,9座生态浮岛144平方米,水质调控10000平方米。 4、初期雨水智能截流工程:新建1座初期雨水智能截流井。 本项目不涉及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 | (1)废气:施工扬尘、汽车和机械尾气、河床整平恶臭气体采取合理措施确保达标。(2)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依托周围的公厕,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进行回用不外排,营运期初期雨水接管梅村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施工期噪声: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并考虑在特殊敏感时段禁止施工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的影响。运营期噪声: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震或消声措施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的影响。(4)固体废物:河底建筑垃圾、施工建筑垃圾及时委托无锡新 (略) 合理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树枝由环卫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公众参与:无。 | 0510-*,*@*63.com |
3 | 新建年产能10万套功率模块封装测试厂项目(重新报批) | (略) 新吴区珠江路45号二层 | 达胜绿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无 (略) | 达胜绿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拟投资10155万元,建设新建年产能10万套功率模块封装测试厂项目。项目建成后,产能为年产功率模块10万套(180万个)。 | (1)废水:本项目营运过程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接入新城水处理厂集中处理,COD、SS、NH3-N、TN、TP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表1间接排放限值。COD≤500mg/L、SS≤400mg/L、氨氮≤45mg/L、总氮(以N计)≤70mg/L、总磷(以P计)≤8mg/L。基准排水量参照表2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2)废气:本项目激光打标产生的颗粒物及SMT贴片(*醇擦拭)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为90%),SMT贴片、回焊、助焊剂清洗、真空回焊、侧框组立、注胶封盖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经设备密闭收集(收集效率为98%)后,一起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0%)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被捕集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排放的非*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及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设备经合理布局,噪声源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沾染废物、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清洗废液、废滤芯、废胶、废电路板、废碱液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施转移前必须向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申报转移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 | 0510-*,*@*63.com |
4 | 耐磨耐热铸件改扩建项目 | (略) 新区梅村街道锡鸿路33号 | 马科托合金材料(无锡)有限公司 |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 马科托合金材料(无锡)有限公司拟投资1270万元,购置更换1台封闭式水冷却塔、8台750kg钢壳炉3台、砂沸腾冷却1台、砂冷却塔1台、斗提机2台、振动输送机1台,同时增加4台砂处理冷却保温线(国产)2条、抛丸机1台、退火炉1台等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生产耐磨、耐热铸件10000吨,年铸铁件热处理加工15000吨的生产能力。 | (1)本项目 (略) 政管网接管至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废水中COD、SS接管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执行《 (略) 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A等级标准。(2)本项目耐磨、耐热铸件生产线项目中颗粒物、浇包产生的燃烧废气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标准;预发泡、白膜制造、烘干(白膜制造)工序中NMHC、苯、*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标准,苯系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标准;浇铸工序中NMHC、苯、*苯、苯系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标准;预发泡、白膜制造、烘干(白膜制造)、浇铸工序中苯*烯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标准,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矫直燃烧废气SO2、NOx、NMHC(组型补料、塞砂、烘干、检验、机加工工序)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标准。铸铁件热处理加工生产线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抛丸废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标准, NMHC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标准。(3)本项目生产设备均放置在生产车间内,经厂房隔声后,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其中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或外售;最终均可做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0510-*,*@*63.com |
公开时间: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黄氏响声儿童喷雾剂落地项目 | (略) 新吴区长江南路12号 | 无锡济煜 (略) | (略) (略) | (略) 场需求, (略) 场竞争力,山禾药业拟投资571 (略) 新吴 (略) 现有厂房内建设黄氏响声儿童喷雾剂落地项目,不新增用地,在本厂内二车间一楼原制丸区及三车间防爆区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300平方米。购置碱液罐、浓配罐、稀配罐、离心机等设备,改造建设黄氏响声儿童喷雾剂生产线,投运后可实现年产45万支黄氏响声儿童喷雾剂生产能力。 | (1)废气:本项目称量配料工序位于负压称量柜,称量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高效过滤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站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收集后依托现有“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 (2)废水:本项目各类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通过DW001、纯水制备浓水通过DW002接管新城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尾水排入京杭运河。(3)噪声:本项目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固废: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依托现有一般固废仓库、危险废物仓库贮存,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单位,污水处理站污泥、尘渣、废树脂、废活性炭、废RO膜、废石英砂委托相关单位处置,实现固废“零”排放,不产生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0510-*,*@*63.com |
2 | 梅村街道惠更上浜提质增效工程 | (略) 新吴区梅村街道范围内惠更上浜 | (略) 新吴区人民政府梅村街道办事处 | (略) (略) | 项目投资500万元,建设内容:1、岸坡治理0.31km,河床治理0.88km。2、调水引流工程:新建1座橡胶坝, 新建调水系统1套。 3、沉水生态构建工程:底质改良10000平方米,种植沉水植物共5000平方米,投放水生动物450kg,9座生态浮岛144平方米,水质调控10000平方米。 4、初期雨水智能截流工程:新建1座初期雨水智能截流井。 本项目不涉及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 | (1)废气:施工扬尘、汽车和机械尾气、河床整平恶臭气体采取合理措施确保达标。(2)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依托周围的公厕,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进行回用不外排,营运期初期雨水接管梅村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施工期噪声: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并考虑在特殊敏感时段禁止施工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的影响。运营期噪声: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震或消声措施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的影响。(4)固体废物:河底建筑垃圾、施工建筑垃圾及时委托无锡新 (略) 合理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树枝由环卫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公众参与:无。 | 0510-*,*@*63.com |
3 | 新建年产能10万套功率模块封装测试厂项目(重新报批) | (略) 新吴区珠江路45号二层 | 达胜绿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无 (略) | 达胜绿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拟投资10155万元,建设新建年产能10万套功率模块封装测试厂项目。项目建成后,产能为年产功率模块10万套(180万个)。 | (1)废水:本项目营运过程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接入新城水处理厂集中处理,COD、SS、NH3-N、TN、TP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表1间接排放限值。COD≤500mg/L、SS≤400mg/L、氨氮≤45mg/L、总氮(以N计)≤70mg/L、总磷(以P计)≤8mg/L。基准排水量参照表2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2)废气:本项目激光打标产生的颗粒物及SMT贴片(*醇擦拭)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为90%),SMT贴片、回焊、助焊剂清洗、真空回焊、侧框组立、注胶封盖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经设备密闭收集(收集效率为98%)后,一起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0%)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被捕集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排放的非*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及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设备经合理布局,噪声源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沾染废物、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清洗废液、废滤芯、废胶、废电路板、废碱液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施转移前必须向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申报转移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 | 0510-*,*@*63.com |
4 | 耐磨耐热铸件改扩建项目 | (略) 新区梅村街道锡鸿路33号 | 马科托合金材料(无锡)有限公司 |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 马科托合金材料(无锡)有限公司拟投资1270万元,购置更换1台封闭式水冷却塔、8台750kg钢壳炉3台、砂沸腾冷却1台、砂冷却塔1台、斗提机2台、振动输送机1台,同时增加4台砂处理冷却保温线(国产)2条、抛丸机1台、退火炉1台等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生产耐磨、耐热铸件10000吨,年铸铁件热处理加工15000吨的生产能力。 | (1)本项目 (略) 政管网接管至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废水中COD、SS接管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执行《 (略) 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A等级标准。(2)本项目耐磨、耐热铸件生产线项目中颗粒物、浇包产生的燃烧废气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标准;预发泡、白膜制造、烘干(白膜制造)工序中NMHC、苯、*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标准,苯系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标准;浇铸工序中NMHC、苯、*苯、苯系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标准;预发泡、白膜制造、烘干(白膜制造)、浇铸工序中苯*烯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标准,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矫直燃烧废气SO2、NOx、NMHC(组型补料、塞砂、烘干、检验、机加工工序)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标准。铸铁件热处理加工生产线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抛丸废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标准, NMHC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标准。(3)本项目生产设备均放置在生产车间内,经厂房隔声后,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其中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或外售;最终均可做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0510-*,*@*63.com |
公开时间: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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