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澳产业人才公共服务枢纽基地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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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澳产业人才公共服务枢纽基地建设工程项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来《关于申请对珠澳产业人才公共服务枢纽基地建设工程项目予以小额零星工程备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函复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队*建设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加强珠澳人才交流合作,吸纳和培育更多的“产业新工匠”等优质技能人才,打造一流珠澳产业人才服务生态环境,进 (略) 产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呈批表(办文编号:PX*) (略) 财政局意见,我局同意珠澳产业人才公共服务枢纽基地建设工程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402-*-04-01-*)
二、该项目位于香洲区金鸡路122号, (略)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基础设施为支撑,在产业园二楼、五楼原有基础上进行建设改造,总改造面积为2762.26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优化建设珠澳产业人才公共服务大厅、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产业人才大讲堂、路演大厅、产业人才发展展示厅、产业工匠招聘培训直播间、党建活动中心、多功能会议室、产业新工匠培训功能室等硬件载体,完善人才服务、就业创业培训等功能。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498.17万元(不包括家具、办公自动化设备等),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22.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1.67万元,预备费23.7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 (略)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统筹安排解决。
四、该备案文件作为项目立项、概算投资控制、投资计划资金安排的依据,请你单位按规定编制 (略) 财政部门批准,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本文有效期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超出时限未开工项目需重新申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来《关于申请对珠澳产业人才公共服务枢纽基地建设工程项目予以小额零星工程备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函复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队*建设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加强珠澳人才交流合作,吸纳和培育更多的“产业新工匠”等优质技能人才,打造一流珠澳产业人才服务生态环境,进 (略) 产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呈批表(办文编号:PX*) (略) 财政局意见,我局同意珠澳产业人才公共服务枢纽基地建设工程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402-*-04-01-*)
二、该项目位于香洲区金鸡路122号, (略)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基础设施为支撑,在产业园二楼、五楼原有基础上进行建设改造,总改造面积为2762.26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优化建设珠澳产业人才公共服务大厅、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产业人才大讲堂、路演大厅、产业人才发展展示厅、产业工匠招聘培训直播间、党建活动中心、多功能会议室、产业新工匠培训功能室等硬件载体,完善人才服务、就业创业培训等功能。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498.17万元(不包括家具、办公自动化设备等),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22.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1.67万元,预备费23.7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 (略)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统筹安排解决。
四、该备案文件作为项目立项、概算投资控制、投资计划资金安排的依据,请你单位按规定编制 (略) 财政部门批准,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本文有效期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超出时限未开工项目需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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