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美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丙烯酸高分子乳液及新型环保材料产品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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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美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丙烯酸高分子乳液及新型环保材料产品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公示

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要求,现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 (略) *烯酸高分子乳液及新型环保材料产品

选址: (略) 莒县夏庄镇石屯社区后石屯海右化工园区通达路南段东侧,山东盛世 (略) 厂区内。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山东盛世 (略) 现有厂房、仓库进行建设,主要购置各类反应釜、预乳化釜、冷凝器、涂布机、印刷线、储罐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6万吨*烯酸高分子乳液、年产7万吨新型环保材料产品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到百度云链接:http://**-buvRk9W7g 提取码:W43X,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纸质报告书途径: (略) 高新区高新七路99号。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围的个人、相关部门以及本项目周围的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 (略)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山东 (略)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邮箱:*@*63.com;

(2)纸版公众意见表提交日照海右化工产业园山 (略) ,联系人李总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内容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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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要求,现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 (略) *烯酸高分子乳液及新型环保材料产品

选址: (略) 莒县夏庄镇石屯社区后石屯海右化工园区通达路南段东侧,山东盛世 (略) 厂区内。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山东盛世 (略) 现有厂房、仓库进行建设,主要购置各类反应釜、预乳化釜、冷凝器、涂布机、印刷线、储罐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6万吨*烯酸高分子乳液、年产7万吨新型环保材料产品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到百度云链接:http://**-buvRk9W7g 提取码:W43X,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纸质报告书途径: (略) 高新区高新七路99号。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围的个人、相关部门以及本项目周围的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 (略)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山东 (略)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邮箱:*@*63.com;

(2)纸版公众意见表提交日照海右化工产业园山 (略) ,联系人李总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内容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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