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江新城基础教育及配套设施项目锅炉项目高中部自主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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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江新城基础教育及配套设施项目锅炉项目高中部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4年2月7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4年3月12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四川安环 (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锦江区锦华路一段115号二楼287号(自编号)

一、项目名称:岷江新城基础教育及配套设施项目锅炉项目(高中部)

二、建设地点: (略) 新津县普兴镇山河村

三、建设单位:成都崇德 (略)

四、项目概况:成都崇德 (略) 岷江新城基础教育及配套设施项目锅炉项目(高中部) (略) 新津县普兴镇山河村(中心经度:103.*°,纬度:30.*°),与环评建设地址一致。主要建设内容:高中部校区3台型号为WNS-2.1Q的燃气锅炉。

成都崇德 (略) 于2023年9月委托四川欣 (略) 编制完成了《岷江新城基础教育及配套设施项目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10月10日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意见(成津环评审〔2023〕16号)。

本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建,2023年11月建成高中部锅炉。于2023年10月申领排污许可证,为登记管理,登记编号为*MA6ACLFA7E001X。本次验收为分期验收,验收内容为已建成的高中部锅炉。

本次验收范围实际总投资为32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8.7万元,占总投资的15.2%。

本次验收范围为:

验收内容为已建成的已建成的高中部锅炉。

五、公示日期:2024年2月7日

,四川, (略) ,锦江区,成都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4年2月7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4年3月12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四川安环 (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锦江区锦华路一段115号二楼287号(自编号)

一、项目名称:岷江新城基础教育及配套设施项目锅炉项目(高中部)

二、建设地点: (略) 新津县普兴镇山河村

三、建设单位:成都崇德 (略)

四、项目概况:成都崇德 (略) 岷江新城基础教育及配套设施项目锅炉项目(高中部) (略) 新津县普兴镇山河村(中心经度:103.*°,纬度:30.*°),与环评建设地址一致。主要建设内容:高中部校区3台型号为WNS-2.1Q的燃气锅炉。

成都崇德 (略) 于2023年9月委托四川欣 (略) 编制完成了《岷江新城基础教育及配套设施项目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10月10日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意见(成津环评审〔2023〕16号)。

本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建,2023年11月建成高中部锅炉。于2023年10月申领排污许可证,为登记管理,登记编号为*MA6ACLFA7E001X。本次验收为分期验收,验收内容为已建成的高中部锅炉。

本次验收范围实际总投资为32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8.7万元,占总投资的15.2%。

本次验收范围为:

验收内容为已建成的已建成的高中部锅炉。

五、公示日期:2024年2月7日

,四川, (略) ,锦江区,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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