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关于《安宁工业园区大宗工业物资公铁联运物流园配套铁路专用线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关于《安宁工业园区大宗工业物资公铁联运物流园配套铁路专用线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对《安宁工业园区大宗工业物资公铁联运物流园配套铁路专用线(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26.com
电话:(0871)*,*
地址: (略) 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裙楼政 (略) 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略) 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关于《安宁工业园区大宗工业物资公铁联运物流园配套铁路专用线(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安生环复〔2024〕11号 | 2024年2月7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附件:
安生环复〔2024〕11号安宁工业园区大宗工业物资公铁联运物流园配套铁路专用线(一期)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对《安宁工业园区大宗工业物资公铁联运物流园配套铁路专用线(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26.com
电话:(0871)*,*
地址: (略) 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裙楼政 (略) 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略) 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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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关于《安宁工业园区大宗工业物资公铁联运物流园配套铁路专用线(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安生环复〔2024〕11号 | 2024年2月7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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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生环复〔2024〕11号安宁工业园区大宗工业物资公铁联运物流园配套铁路专用线(一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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